社保发放标准计算公式

2024-05-16

1. 社保发放标准计算公式

1、对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对其中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x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a=0.6,今后随经济发展情况调整。3、年限15年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4、年限40年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基础养老金申领程序: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计发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用人单位在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被保险人退休当月,携带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后的档案资料(包括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领退休费银行存折帐号等)到所属业务科,填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减表》办理在职减员、退休减员、退休增员及核发退休待遇的手续,社保局次月通过银行把养老金直接拨付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每月15日前可到开户银行领取养老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社保发放标准计算公式

2. 社保发放标准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并轨纳入社保,退休金计算公式是沿用社保现有的,还是另行设置目前不十分清楚。把现行社保中人过渡办法的公式给你吧:基本养老金=(社平工资+岗位工资)÷2x总工龄x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139(男性)、195(女性)过渡性养老金=社平工资x缴费平均指数x账户前工龄x1.3%得出的数额三块合一就是养老金数额,这个公式给你参考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3. 社保的领取标准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五十,女干部五十五,男六十)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保的领取标准

4. 社保领取标准

社保的领取标准:例如养老金的领取标准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是失业人员与单位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 社保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缴纳标准一般为: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标准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社保缴纳标准

6. 社保养老金发放标准

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依照相应的公式计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7. 社保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在社保的缴纳中,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则不需要缴纳。以3000的缴纳基数为例来计算,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为:3000乘8% 3000乘2% 3000乘1%=330元,每个人缴纳社保的基数不同,且每个地区的社保缴纳比例也有细微的区别,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一般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4、工伤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5、生育保险也都是由企业承担的,一样约1%,不需要个人去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保缴纳标准

8. 社保缴纳标准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标准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由用人单位交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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