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持导致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2024-05-15

1. 关于减持导致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处置20%后就变成了权益法对B进行核算了,所以就是上面的算法,那处理的20%就直接按卖家记账就行了。
2014年末的时候A对B实施控制,采取成本法,不用进行调整,所以不存在你的说法。

关于减持导致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2.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减资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其实你的疑问是很符合逻辑的,也是合理的。
但是,在这里,长期股权投资的准则,就是这样规定的,我们必须按规定执行,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不按规定执行,那就是错误的了。当然,规定是有原因的:那就是由于权益法因持股比例下降而形成成本法后,投资方所持有的份额就会很小了,那么这样其实质上于假定进行调整后的差额并不会很大,就不具有重要性原则了,而且调整工作的成本是很大的,并且有些以前年度的数据是不好找的,最终也可能调整出来的数据也不一定完全正确,也就是说,经过了很大的调整成本,最后调整出来一个数据还是错误的或是不准确的,并且具有不重大的数据,那就失去了调整的意义了,所以在这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就做出了这样的简化处理规定。这是一个简化的处理规定!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3. 长期股权投资中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对于你上面的处理,我看明白了,我只能说,人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一种情况掌握的是比较好的,就是持股比例上升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但是对另一种持股比例下降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情况却几乎是没有多少掌握,才导致你用前一种方法,却解决后一种问题,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这两种转换的处理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本题用到的正是后一种,持股比例下降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处理原则进行的。
  此类情况下的处理是:净出售部分终止确认,并确认其相应部分的损益,剩余部分按其最初取得时点,以权益法持续计算额来调整其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并分别确认各期的损益调整和其他权益变动额,具体的处理如下:
  出售部分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3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00(6000×1/3)
  投资收益                    1600
  出售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剩余份额就是原持有份额的2/3了,即剩余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转换时点上的账面价值为6000×2/3=4000万元,由于原来是以成本法来核算的,所以此时的账面价值,一定是该部分原始投资之时的投资初始投资成本。那么在此基础上,以权益法来进行调整:
  1、投资时点上商誉的判定:
  投资时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9000×40%=3600万元,小于初始投资成本,故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做调整。
  2、对持有期间的损益的调整:
  共实现净利润为500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按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的同时,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其他的就是本年实现的损益了,即为1000万元,按比例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具体的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5000×40%)
  贷:盈余公积                   160(4000×4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40(4000×40%-160)
  投资收益                    400(1000×40%)
  所以从以上处理中,可以看得出本题与资本公积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长期股权投资中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4. 长期股权投资由增资时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07年买入
借: 长期股权投资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收到的股利属投资以前年度,100*10%=10,应冲减投资
借:应收股利  1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
07年末不分配也不确认投资收益

08年增资,按按权益法调整初次取得10%的投资,400<4500*10%=450,少付的50在当时应当贷记营业外收入,但现在调整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
贷:留存收益(盈余和未分配利润) 50
原投资时公允价值4500与新增投资6000两个时点之间企业价值变动1500,10%股权享有变动150,其中在此期间享有的利润为500*10%=50,剩下的100属于其他原因调整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0
贷: 资本公积   100
留存收益   50(因为这是调07年的)
这样就把10%的投资调整为了新增投资当天按权益法核算的状态
然后确认新增投资,
取得成本1500>6000*20%=1200,多出的300万是商誉,但这个要和之前取得投资综合考虑。初始投资调整了留存收益50,与新增商誉300综合考虑,应把原来的留存收益冲掉,同时确认250的商誉。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450
留存收益   50
贷:银行存款   1500
至此全部调整完毕。

5. 成本法和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过程

计提减值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
                          =(1000-60)+(360-90-180)+0=1030(万元)
      可回收金额为900万元,故要减值=1030-900=13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3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30

成本法和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过程

6. 请问一下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增资和减资的区别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成本法转权益法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的,应该区别原持有的部分和新增的部分分别处理: 
     (1)原持有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增留存收益。 
     (2)新取得的股权部分,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首先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权益法转成本法 
     1、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应该按相关规定处理。 
     2、除此之外,因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应以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计入资本公积中的金额,在处置时应进行结转,将与所出售股权相对应的部分在处置时自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7.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是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1、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增加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贷方的相关金额;
(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时贷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3)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按规定贷记资本公积的金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按相关规定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8. 请问一下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增资和减资的区别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区别如下:
购买日不同,所以追溯调整处理也不一样了.
增资,购买日为追加投资日,而不是原来取得投资日.对于这两个日期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执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
并计算两个投资时点的商誉.以后以增资日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
减资,购买日为初投资日,而不是减资日,计算该时点的按剩余持股比例部分的商誉.调整被投单位两个日期之间剩余持股比例部分,按权益法核算应调整的长投和所有者权益,不是调整两点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