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2024-05-13

1. 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例如:A外贸公司出口了10万个塑料桶,假设0.9美金一个,含税进价6元。出口了以后,外汇收进来了。大约20-30天,运输代理把之前提交的收汇核销单和报关单退税联和核销联退回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会计拿了这些和供货商开的增值税发票去国税局办理退税。这就是出口退税。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一、办理退税的流程如下:1、由纳税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2、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申报;3、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4、批准后,核发给企业退税登记。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二、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法律依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三条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和调库等相应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因人员少需要一人多岗的,人员设置必须遵循岗位监督制约机制。

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2. 谈谈目前我国实施出口退税的范围

谈谈目前我国实施出口退税的范围(一)免税并退税的出口货物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二)免税并退税的企业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3.特定出口的货物:(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三)出口免税不退税的企业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四)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的货物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五)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的货物和企业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1.出口的原油2.援外出口货物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从事出口贸易不免税也不退税(六)对生产企业出口的下列四类产品,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3. 简述我国出口退税的意义

首先,出口退税是依据出口商品零税率原则所采取的一项鼓励出口贸易的措施。一方面,通过出口退税,把生产和流通环节已征收的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企业可以价格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一国商品出口到另一国,进口国除了要征收进口关税,还要对进口品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如果不实行出口退税,则构成双重征税。通过出口退税,实现出口零税率,就可以很好地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其次,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货物的一种非歧视性赋税政策,是维护国内外产品公平竞争的有效手段。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的税制不同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差距很大,这样就无法进行公平竞争。要消除这种不利影响,就必须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因而出口退税是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的有效手段。

简述我国出口退税的意义

4. 简述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会计处理原理

一、出口退税是为了将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      原因很简单,就是鼓励出口,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出口退税,实际是出口免、退税      由于增值税实行的间接计税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应纳税额=销项-进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销项是免的,进项是退的,取得退税款。      注意,出口退税的退税款和其他类型的退税不一样,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其他退税,退的是应纳税额。所以在申报表中,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和进项转出一样为可抵扣税额的负数,原因就是,该笔进项已经退还给你了,自然不可以再抵扣,应该从可抵扣税额中减除。      三、出口退税类型      分为三种类型,1.又免又退,2.只免不退,3.不免不退。      1.又免又退      一般纳税人,既有销项,又有进项,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销项免,进项退,又免又退!      2.只免不退      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自然是只免销项,进项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的情况。只免不退,就达到了税负归零的目的。      3.不免不退      针对的是不鼓励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能让你出口就不错了,就不要想出口退税的事了。想想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      四、退税率      增值税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税率,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等几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的原因。鼓励出口呢,退税率就高点,控制出口呢,退税率就低点。退税率为0,就是不免不退了。      五、出口退税的方式和计算      分为三种方式,1.免、退税,2.免税,2.免、抵、退税,      其中,免税就是不交税,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计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1.免、退税      这种方式针对的就是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就是对外贸易的企业,可以理解为出口销售的商业企业。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基础是购进价格。      例如,进一批货物全部出口,不含税100万进,200万出口,税率17%,退税率13%      卖的时候,免税,销项免掉,不用算。      进的时候,应退税额=实际退税=100*13%=13万。      税率差产生的4万,做进项转出,计入成本。      2.免税      这个没有退,没有计算,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2.免、抵、退税(坑爹的名词解释)      这个是出口退税中的难点问题,反正我之前是云山雾罩的。免抵退税只针对生产企业。其中重点是抵的理解。      由于生产货物所涉及的可抵扣的原材料、水电、运费等众多,无法准确清分出口部分和内销部分各自对应的进项,就无法准确核算出口应退的进项税部分。假设能够准确核算各自的进项,那么内销的销项-进项=应纳税额交税,出口对应的进项退税,交给国税局,国税局再退给你,双方岂不是都很累?      所以抵,就是用出口对应的应退进项,抵顶内销对应的应纳税额,最终确认退税的部分。抵就是一个计算退税的过程,其实质就是计算全部的应纳税额。退税能抵完了,应纳税额就是正的,只交税就行,如果该退得税抵不完,应纳税额就是负数,这个数就该退税。      很明显,退税的含义又变了,免抵退中的退税,实际是这么理解的,出口部分对应的应退进项=免抵退中的抵+免抵退中的退。      所以,免抵退税这个名词解释,很形象也很坑爹。      计算就很简单了,5步完事。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基础是出口价(离岸价格)。      例如,全部材料200万进,产品100万内销,200万出口,税率17%,退税率13%      1.税率差异(进项转出)=出口价*(税率-退税率)=200*(17%-13%)=8      2.抵税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内销销项-(进项-税率差异)-上期留抵=17-(34-8)=-9      注:税率差异是进项转出,这个你看不懂,我也没啥好说的了,就是增值税的计算。      3.免抵退税额=出口价*退税率=200*13%=26      注:坑爹的名词解释,可以理解成退税的最高限额。      4.应退税额取第2步的绝对值,与第3步的较小者。应退税额=实际退税=9      5.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26-9=17

5. 从我国出口退税现状谈谈其他行业的改进措施。

亲亲您好,从我国出口退税现状谈谈其他行业的改进措施:出口退税政策加快了退税速度和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有利于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和加快我国产业升级的步伐,有利于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新特点一借市场力量培育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祝您生活愉快亲!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摘要】
从我国出口退税现状谈谈其他行业的改进措施。【提问】
亲亲您好,从我国出口退税现状谈谈其他行业的改进措施:出口退税政策加快了退税速度和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有利于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和加快我国产业升级的步伐,有利于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新特点一借市场力量培育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祝您生活愉快亲!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回答】

从我国出口退税现状谈谈其他行业的改进措施。

6. 我国出口退税的政策有

法律主观: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 增值税税率 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7. 我国出口退税的具体政策是怎样的

进出口退税政策如下:1、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2、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也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以下出口货物可以退税:1、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按照现行规定,目前的出口退税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2、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3、其他可以退税的出口货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我国出口退税的具体政策是怎样的

8.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其效果分析

 然而从理论上说,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率,违背了国际通行的出口零税率的政策贯例,所以这种权宜之计严重挫伤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
  1996年当年,全国的出口增长只有1.53%,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这种下降势头更加明显,1998年我国的出口贸易量趁1996年的下降势头继续下滑,全年仅增长了0.5%。
  面对日趋严重的内部环境和世界性的经济衰退, *** 不得不又对出口退税政策再次作出调整。
  1997年,为简化手续以解决企业自营出口的困难,国家对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实行了“免、抵、退”的税收管理办法;同时在1998年恢复了纺织品和纺织机械17%的退税率,直到2001年 *** 还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作出调整。
  经过多次调整,到2001年底我国出口商品的的综合出口退税率达到了15%左右。
   
  随着退税率的上调,全国的贸易出口又大幅度上升从1999年到2002年全国的出口贸易年均增长18.6%。
  而随着出口贸易的增长,中央财政的出口退税应退税额也在同步上升,从1999年到2002年,我国出口退税应退税额年均增长36.3%,然而与此同时中央财政的收入年均增长仅有21.1%,同期支出增长年均为27.4%。
  巨大的收支压力使得中央财政无法及时筹集到足够资金填补退税空缺,所以到2002年底全国累计应退未退款达到了2477亿人民币。
  为了避免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可能给企业带来的运营困难,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一份通知,即从2001年初开始,实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管理办法,也即企业可凭有效的欠退税单据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利息由两家分担,即省财政贴息80%,企业自付20%。
  由于具有国家担保性质,所以各家商业银行纷纷抢揽企业,到2001年底有17家银行参加了这种“质押贷款”业务。
  然而由于原指望马上到期的欠退税款因财力不足却迟迟未能兑现,造成了大量的滞压贷款。
  到2002年底累计达到2500亿(这里包括利息部分)②。
  欠退税的存在不仅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且增加了金融部门运营的风险。
  伴随着以增加支出,扩大内需为主的积极财政政策的推行,加上各项政策因素的 *** ,不仅我国从2000开始进出口贸易由原来的逆差转为顺差,而且趋势不断扩大;同时随着国家和各地方 *** 引进外资力度的加强,我国的资本项目也是持续顺差。
  双顺差带来了我国在现有的汇率形成机制和外汇管制条件下外汇储备的不断增长。
  到2003年上半年我国的外汇储备已高达3648亿美元,庞大的外汇储备使人民币由原来的贬值预期转变为升值预期,预期的转变带来的是许多热钱都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涌向国内。
  过多的外汇涌入增大了汇率升值的风险。
  为了稳定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央行不得不抛售人民币购买外汇。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近两年年均投放的这种基础货币达一万多亿。
  基础货币的过度在信贷政策一定的情形下必然会带来了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
  与此同时贸易顺差的存在还增加了同伙伴国的贸易摩擦,造成国外对华反“倾销”的不断增加,据统计从1998年至现在我国出口贸易共遭遇反倾销300多件③。
  为了减轻人民币升值和国内通货膨胀的双重压力,舒缓贸易敌视,国内许多学者都主张通过扩大进口,减少出口来减少贸易顺差。
  应该说《决定》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出台的。
  二、《决定》的内容及其政策效应
  1、《决定》的内容
  在“内忧外患”的背景下,2003年10月13日酝酿已久的《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终于浮出了水面。
  这次改革本着“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原有的出口退税机制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
  即区别不同产口调整退税率,对国家鼓励的出口产品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的出口产品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
  实际上按照现行的出口结构,经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平均降幅达了到3~4个百分点。
  即由原来的15%的平均比率降到12%左右。
  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
  即从2003年起,中央用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增量来增加出口退税的资金来源。
  三是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新机制。
  即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过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比例共同负担。
  四是推行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即主要通过完善法律保障机制等,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积极引导外贸出口代理制发展,降低出口成本,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结合调整出口退税率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出口整体效益。
  五是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对截至2003年底累计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和按增值税分享体制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中对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中央财政将从2004年起采用金额贴息办法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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