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有哪些?

2024-05-14

1. 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有哪些?

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有哪些?

2. 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有哪些?

此外,还有一系列由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委员会和基金会,其中包括联合国儿童基金(UNICEF)和世界粮食计划署(WorldFoodProgram);专门机构,其中包括世界卫生组织(WorldHealthOrganization)、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AtomicEnergyAgency)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以及其他一些机构,如: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OfficeoftheHighCommissionerforHumanRights)以及安理会发起的维和行动。
  联合国负责人权事务的机构主要有联合国大会(UNGeneralAssembly)、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UNEconomicandSocialCouncil,简称“经社理事会”)及其下属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CommissiononHumanRights,简称“人权会”)。其中,人权会为主要负责机构。此外,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UNHighCommissionerforHumanRights,简称“人权高专”)及其办公室、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监督机构也是联合国人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SecurityCouncil--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联合国机构
  联合国六大机关为: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联合国宪章》包含四大宗旨和和七大原则。四大宗旨是:一、维持国际和平安全;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七大原则是:一、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二、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织而发生之权益;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四、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五、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本宪章规定而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对于任何国家正在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时,各会员国对该国不得给予协助;六、本组织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七、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    

3. 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有哪些?

  联合国的主体机构包括安全理事会(Security Council)、联合国大会(General Assembly)、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和秘书处(Secretariat)。此外,还有一系列由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委员会和基金会,其中包括联合国儿童基金(UNICEF)和世界粮食计划署(World Food Program);专门机构,其中包括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以及其他一些机构,如: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以及安理会发起的维和行动。
联合国负责人权事务的机构主要有联合国大会(UN General Assembly)、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简称“经社理事会”)及其下属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简称“人权会”)。其中,人权会为主要负责机构。此外,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简称“人权高专”)及其办公室、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监督机构也是联合国人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Security Council -- 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联合国机构
联合国六大机关为: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联合国宪章》包含四大宗旨和和七大原则。四大宗旨是:一、维持国际和平 安 全;二、发 展 国 际 间 以 尊 重 人 民 平 等 权 利 及 自 决 原 则 为 根 据 之 友 好 关 系, 并 采 取 其 他 适 当 办 法, 以 增 强普 遍 和 平; 三、 促 成 国 际 合 作, 以 解 决 国 际 间 属 于 经 济、 社 会、 文 化 及 人 类 福 利 性 质 之 国 际 问 题;四、 构 成 一 协 调 各 国 行 动 之 中 心, 以 达 成 上 述 共 同 目 的。七 大 原 则 是:一、 本 组 织 系 基 于 各 会员 国 主 权 平 等 之 原 则;二、 各 会 员 国 应 一 秉 善 意, 履 行 其 依 本 宪章 所 担 负 之 义 务, 以 保 证 全 体 会 员 国 由 加 入 本 组 织 而 发 生 之 权 益;三、 各 会 员 国 应 以 和 平 方 法 解决 其 国 际 争 端, 俾 免 危 及 国 际 和 平、 安 全 及 正 义;四、 各 会 员 国 在 其 国 际 关 系 上 不 得 使 用 威 胁 或 武力, 或 以 与 联 合 国 宗 旨 不 符 之 任 何 其 他 方 法, 侵 害 任 何 会 员 国 或 国 家 之 领 土 完 整 或 政 治 独 立; 五、各 会 员 国 对 于 联 合 国 依 本 宪 章 规 定 而 采 取 之 行 动, 应 尽 力 予 以 协 助, 联 合 国 对 于 任 何 国 家 正 在采 取 防 止 或 执 行 行 动 时, 各 会 员 国 对 该 国 不 得 给 予 协 助;六、 本 组 织 在 维 持 国 际 和 平 及 安 全 之 必要 范 围 内, 应 保 证 非 联 合 国 会 员 国 遵 行 上 述 原 则; 七、 本 宪 章 不 得 认 为 授 权 联 合 国 干 涉 在 本 质 上属 于 任 何 国 家 国 内 管 辖 之 事 件。

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有哪些?

4. 联合国六大机构是什么

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5. 联合国的主要机构有哪些

法律分析: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六个主要机构。
法律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一条 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联合国的主要机构有哪些

6. 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有哪些,分别负责什么?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1、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大会(GeneralAssemblyoftheUnitedNations--UNGA)简称“联大”,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大会在制订标准和编纂国际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大会每年9月至12月集中举行常会,并在之后视需要开会。
  安全理事会

  2、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SecurityCouncil--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安全理事会的职责是维护国家之间的和平与安全。联合国的其他主要机构只有对会员国提出“建议”的权利,而安理会则有权提出具有强制性的决议,在宪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下,会员国必须接受并履行。安理会的决议被称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3、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简称经社理事会)在推动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及发展方面对大会进行协助。经社理事会有54个成员国,由大会选出,任期三年。主席同样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来自经社理事会中中等或较小的成员国。理事会每年7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地点在纽约或是日内瓦。会监视成员国的经济、文化、社会、健康、教育方面的事务并为保障全世界人民的人权而工作。该理事会要向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
  托管理事会

  4、托管理事会
  托管理事会(TrusteeshipCouncil--TC)是联合国实行国际托管制度的主要机构。适用于国际托管的土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尚未独立的前国际联盟的委任统治地和战后割离自敌国的土地。1994年,最后一个托管国——美国管理下的太平洋岛屿战略托管地密克罗尼西亚群岛中的部分岛屿独立,至此,世界上所有托管地区都已获得独立或自治,托管理事会的使命已完成。但它修改了其工作规则,在情况需要时还将履行其职责。

  5、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ICJ)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于1945年根据联合国宪章建立起来,并在1946年作为常设国际法院的继承者开始运行。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9年,由大会任命,必须来自不同的国家。

  6、联合国秘书处

  秘书处从事联合国各种日常工作,为联合国其他主要机关服务。秘书处的职责同联合国所处理的问题一样多种多样,范围从管理维持和平行动到调停国际争端、从调查经济及社会趋势和问题到编写关于人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报告等。

7. 联合国有哪些主要机构?

  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关: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
  联合国大会(General Assembly)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决策和代表性机关,由联合国全部193个会员国组成,是唯一具有普遍代表性的机关。每年九月,大会的所有会员国齐聚纽约,在联合国大会会议厅召开年度会议,并举行一般性辩论,多国国家元首出席一般性辩论并发表讲话。大会对于重要问题的决定,例如关于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和预算事项的决定,必须由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须以简单多数通过。大会每年选举一名大会主席,任期一年。
  安全理事会(Security Council)简称安理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每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宪章》规定,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安全理事会率先断定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安理会促请争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可实行制裁,甚至授权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安全理事会设立轮值主席,任期一个月。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简称经社理事会,是就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进行协调、政策审查和政策对话并提出建议,以及落实国际发展目标的主要机关。经社理事会作为联合国全系统开展各项活动的中央机制,其下设立多个涉及经济、社会和环境领域的专门机构、附属监督机构和专家机构。经社理事会共有54个理事国,经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经社理事会是联合国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反思、辩论和创新思考的核心平台。
  托管理事会(Trusteeship Council)于1945年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三章设立,对由7个会员国管理的11个托管领土实行国际监督,并确保管理国采取适当措施为托管领土的自治或独立做好准备。截至1994年,所有托管领土都已取得自治或独立。托管理事会于1994年11月1日停止运作。根据1994年5月25日通过的决议,托管理事会对其议事规则作出修正,取消每年举行会议的规定,并同意根据托管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主席的决定,或托管理事会多数成员或大会或安全理事会提出的要求,视需要举行全体会议。
  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关中唯一设在美国纽约之外的机关。国际法院的职责是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递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秘书处(Secretariat)由秘书长和在世界各地为联合国工作的数万名国际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大会和其他主要机关委任的各项日常工作。联合国秘书长是联合国的首席行政长官。联合国从自全球各地招聘国际和当地职员,其工作地点及维和特派团也遍布世界的各个角落。

联合国有哪些主要机构?

8. 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联合国专门机构是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卫生等特定领域内负有广泛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建立联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其基本特征如下:
(1)他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2)其职能限于经济、社会等某一特定领域;
(3)他是具有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4)他同联合国具有法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