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成本法如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2024-05-15

1. 采用成本法如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什么?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如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2. 采用成本法如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因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种方法转换为另外的方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别形成该转换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
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追加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首先,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其次,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首先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本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3. 怎么理解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

对被投资公司已经有了实际控制权,形成了母子公司关系,这时由于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关系紧密,如果使用权益法的话,母公司长投的账面价值要随子公司损益表来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也要相应随子公司的净利润来调整,这样非常容易造成利用调节子公司报表来操纵利润,于是新准则为了规避这种情况的发生,规定了要用成本法核算
重要影响和合营,投资企业不编制合并报表,但由于在被投资企业中占有较大的份额,按照重要性原则,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客观反映投资状况它随被投资单位的所有权益变动而变动,所以用权益法

怎么理解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

4. 什么情况下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要采用成本法核算?

以上两种用成本法,其他的采用权益法。
简单讲就是能控制或不能影响的,是成本法,包括子公司和很低比例的投资

5.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怎么核算?(拜托了,帮帮我)

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这个科目如果不是增加投资或者处置投资是不会变的。
20%的比例在教科书上是个零界点,可以用成本法核算。
1: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2:因为是成本法核算,期间被投资方的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等变动不用考虑。
    因此不用做账务处理。
3:借:应收股利  40    200*20
      贷:投资收益    40
     借:银行存款   40
        贷:应收股利   40
4: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
5:出售:
   借:银行存款   8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200
            投资收益            10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怎么核算?(拜托了,帮帮我)

6.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

成本法下核算时,H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什么的不能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而应该确认为投资收益。,权益法下核算就要调整。
成本法就是要维持其账面价值不变。
50/1000=5%,A公司持有H公司5%的股权,对H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可是公允价值却能可靠计量呀,因此要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吧。因为计划长期持有,所以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是计划随时出售就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题目中说公允不能可靠计量,就是成本法核算)
你自己去翻书金融资产那一张。
采纳我最佳,谢谢!

7.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疑问

比如,一个母公司有几个全资子公司(为了方便计算),每年自身实际实现利润1000万元,那么正常而言,他每年可以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上限就是1000万元。

假设该公司的子公司每年可以实现利润1亿元(而且没有向母公司分配股利)。按权益法计算的话,母公司的账面上的利润就将达到1.1亿元,这时候母公司股利分配的基础远高于成本法。

如果母公司以1.1亿为基础进行分配,由于没有资金来源,将会导致母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出现苦难。就算不是全额发放股利,以1000万为基础和以1.1亿为基础所做的股利分配政策仍然会存在差异,很容易造成母公司超额发放,实际上就是为子公司的盈利垫付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疑问

8.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技巧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收益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为投资年度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第二种为投资年度以后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处理。
  第一种情况,投资年度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处理。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不作为当期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有部分是来自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盈余分配,则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具体计算时,如果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应当分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应当确认投资收益和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果不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可按投资准则指南规定的下列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①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
  ②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上述公式②计算复杂,实际上只要把握住“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两个账户即可。分派来的现金股利记入“应收股利”的借方,应享有的投资收益记入“投资收益”的贷方。如前者大于后者,说明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大于投资方在投资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被投资方给投资方返还了投资成本,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第二种情况,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投资准则指南中规定的计算公式为:
  ③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未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未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④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上述公式不利于理解也不便于记忆。笔者认为,在投资方得到被投资方分派来的现金股利时,记入“应收股利”的借方,投资方应享有的投资收益记入“投资收益”的贷方。如前者大于后者,说明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大于投资方在投资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被投资方对投资方返还的投资成本,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若前者小于后者,说明由被投资方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小于投资企业在持有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投资方前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又由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净利润弥补,使得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予以转回,并将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同时,转回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
  [例]A企业200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初始投资成本110000 元。C公司于2001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0年度的现金股利100000元。假设C公司2001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0000元,其中股本为1000000元,末分配利润为200000元;2001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2年5月1日分派现金股利300000元。
  可以看出,2002年5月1日,由C公司分给A企业的现金股利为30000元,而A企业在同期应享有的投资收益为40000元(A企业应享有的投资收益=C 公司2001年实现的净利润×持股比例×持股时间=400000×10%×12/12=40000元),C公司给A企业少分派10000元现金股利。A企业这时把分派来的现金股利30000元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少分给的现金股利10000元可认为是在2001年分派2000年实现的净利润(2001年5 月2日发放现金股利10000元,投资方应作为投资成本返还),在2002年又以2001年实现的净利润得以补偿(即返还回来了)。补偿数也确认为A企业的投资收益,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的借方。这时,A企业的投资收益实际上由两部分即分派来的现金股利30000元和补偿数10000元组成。 2002年5月2日A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30000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C公司)10000
  贷:投资收益 40000
  假设上述C公司于2002年5月1日分派现金股利为450000元,而A企业在同期应享有的投资收益为40000元,C公司为A企业多分派5000元现金股利。A企业这时只能把40000元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余5000元应作为前期投资成本的返还,冲减投资成本。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