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不是规定一定要交公积金

2024-05-15

1. 劳动法是不是规定一定要交公积金


劳动法是不是规定一定要交公积金

2. 劳动法有关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吗

1.劳动法没有任何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任何规定。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规定单位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法规,劳动法不规范住房公积金。

3. 劳动法是不是规定一定要交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劳动法是不是规定一定要交公积金

4. 劳动法是不是规定一定要交公积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对单位、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作出规定。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单位、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3、单位如不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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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劳动法是不是规定一定要交公积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对单位、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作出规定。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单位、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3、单位如不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

劳动法是不是规定一定要交公积金

6. 劳动法是不是规定一定要交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
职工
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
住房公积金账户
的设立或者转移
手续
。
单位与职工终止
劳动关系
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 劳动法中对住房公积金是怎么规定的?

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第八条也明确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近期有少数职工询问明年公积金支取政策是否会有调整的问题,公积金中心特此郑重提示:公积金支取政策无变化,职工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归职工个人所有。

劳动法中对住房公积金是怎么规定的?

8. 劳动法公积金缴纳规定吗

1.劳动法没有任何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任何规定。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规定单位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法规,劳动法不规范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