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费

2024-05-14

1.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费

收费标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矿业装备维护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矿产地质与勘查、矿山地质、矿山测量、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物加工技术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
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气自动化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为88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扩展资料:
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矿业装备维护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矿产地质与勘查、矿山地质、矿山测量、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物加工技术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
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气自动化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为8800元/年。
参考资料来源:
官网-2020年山东省外新生入学须知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费

2.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费

第一档:5800元/年/生;
第二档:6800元/年/生;
第三档:7800元/年/生;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与其他院校一样,收费项目主要负责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学费和住宿费,二者皆是以学年的形式缴费的,根据校区不同、专业不同,学制不同、住宿环境与人数不同,其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坐落于山东省烟台市,其校园总规划占地总面积高达1700亩,校内一应基础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齐全,拥有行政综合楼、教学主楼、教学附楼、实验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食堂和400米标准跑道体育场等。

3.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费

1、学费:
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矿业装备维护技术等11个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800元/年;
测绘工程技术、矿产地质与勘查、矿山地质、环境工程技术、矿物加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等8个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
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艺术设计等3个专业的学费标准为88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学术交流中心住宿费1500元/年)。
3、教材费:预收800元(多退少补)。

扩展资料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政府批准,经教育部备案的以专科生培养,本科生教育工程为核心的列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国办高校。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一般学费不是很贵,通常普通类专业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超过10000元/年甚至更高的高收费专业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的收费标准和住宿条件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费

4. 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专业

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临床医学、药品质量与安全、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社区康复、体育艺术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等。                    扩展资料                      烟台职业学院单招招生原则:1、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3、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5.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邮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先后被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 “省级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学院简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69人,教授、副教授156人。


学院建筑面积213248.07平方米,固定资产5.26亿元,馆藏图书67.4万册,电子图书4047GB。建有135个实验、实训室(车间),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30个校内实践基地,118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


学院参与国家级资源库建设项目2个,拥有山东省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示范和品牌专业群3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教改项目30项,省级教学资源库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新型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2个。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九条 在各有关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学院对山东省考生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无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1.身高:女生(净高)163cm -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2.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3.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4.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5.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特别要求:


1.女生身高:160cm(净高)以上;男生身高:170cm(净高)以上;


2.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举止端庄;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痕迹及斑点,无纹身(男生无耳洞);无明显内、外八字;


3.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4.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6.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外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的省外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山东省夏季高考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7.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普通文理专业收费标准: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文经类专业:48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8800元/年、电子商务专业学费88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学费104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8800元/年、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88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8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新闻与传播方向)专业学费88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方向)专业学费9600元/年、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88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以学院内学生奖学金、困难学生助学金、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为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管理体系。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七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四条 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时,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经省教育厅审核、编号、网上电子注册的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1.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在新生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35-6386611 6385511 6381766 6937292


学院网址:https://www.ytetc.edu.cn


招生就业处邮箱: zhaosheng@ytetc.edu.cn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6.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707。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及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概况


2020年3月22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在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基础上设立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鲁政字〔2020〕48号);5月11日,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备案(教发厅函〔2020〕22号)。学院坚持高职教育和技师教育融合发展、协同创新的办学模式,培养具有“专科学历+技师资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联合国人居奖城市——烟台。学院地址为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校园占地520亩,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重点建设智慧旅游、餐饮服务、智能制造、智能控制、文化创意、休闲康养、现代商贸等7个实训基地和152个一体化实训(实验)室,牵头成立了烟台市礼仪协会、烟台市导游大师工作室、山东省鲁菜文化与产业研究院、烟台市制造业首席技师工作站等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校企共建葛昌纯院士工作平台、颜永年教授工作站、百纳餐饮实训基地、杭州时光坐标影视制作实训基地、上海瀚翔航空服务实训基地等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设有98家校外实训基地和267家就业实践基地,充分满足教学实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社会培训等多元化需求。


学院抢抓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政策机遇,主动对接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八大主导产业”的发展需求,积极融入烟台市国际知名文化旅游名城和“仙境海岸•鲜美烟台”城市品牌建设,致力打造“餐饮服务、智慧旅游、休闲康养、文化创意、现代商贸、智能制造”等专业集群。2020年学院首批开设烹调工艺与营养、广播影视节目制作、酒店管理、空中乘务、电子商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6个高职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51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03人,“双师型”教师235人,国家高级考评员5人,国家级考评员12人。专任教师中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监督机构: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申诉电话:0535-6911901,6911811。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根据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办学条件、专业规划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2020年学院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学院对山东省考生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1.身高:女生(净高)163cm -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2.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3.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4.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5.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1.女生身高:158cm(净高)以上;男生身高:170cm(净高)以上;


2. 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


3.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


4.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按照山东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1.学费: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5000元/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9600元/年;空中乘务(校企合作):10400元/年。


2.住宿费:六人间800元/生/年(带独立卫生间、橱柜、阳台、暖气等)。


第十九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资助政策: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免、助、贷、补”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基层就业及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开设“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特困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事宜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1.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在新生复查中发现问题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院规定处理。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五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535-6911911,6911900。


网  址:http://www.yvcct.edu.cn。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注: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查询。


网址:山东省教育厅http://edu.shandong.gov.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7. 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39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高新区滨海中路2018号。  邮编:26467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批准单位: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及院系设置:学院位于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2.1亿元,馆藏图书151万册。现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与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会计系、艺术设计与公共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对外经济贸易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船舶工程系、食品与生化工程系等10个教学系,拥有专任教师803人,其中教授71人、副教授244人、硕博士535人,高职在校生18771人。开设50余个教学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工、交通运输、财经、商贸、食品化工等9个专业类别。建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5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规划教材8门。拥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8门、省级实训基地5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10个、山东省教学名师9人、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4人、齐鲁首席技师1人。


第九条 办学成就: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任中国职教学会现代学徒制研究中心主任单位、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联盟理事长单位、山东中华职教社副主任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等称号。


第十条 办学理念:学院秉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宗旨和“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把“扎实的专业知识、精湛的实用技能、过硬的职业素质”作为人才培养目标。


第十一条 办学特色:学院构建“政府主导、行业对接、企业联姻、项目嵌入”的校企合作模式,与烟台8个县市区开展全面战略合作;承担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牵头组建烟台市服务外包职教集团并成为山东省骨干职业教育集团;与谷歌、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万华化学、烟台张裕、东岳汽车等知名企业紧密合作,引进丰田T—TEP、通用ASEP、思科CCNA、FANUC等20余个优质教学项目,校企共建10个专业;建有国家、省、市级培训和鉴定基地20个,开展国培、省培项目25个,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站点38个,年完成社会培训超10万人日。


学院坚持国际视野,不断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与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孔子学院开展“一带一路”汽车技能人才培养;与德国手工业行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师资培训、考试认证基地合作,建成山东省的“德国手工业行会培训考试认证基地”;与西门子公司共建先进自动化技术联合示范实训中心;与意大利制冷技师协会合作开展环保部培训项目。学院与英国安格斯学院、美国凯泽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芬兰卡亚尼应用科技大学、韩国东明大学、日本大阪产业大学等30余个国家的高校开展师生交流、学术科研等合作。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烟台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要求及原则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区、市)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七条  选测科目要求:全部招生专业均无选测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批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我院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4.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录取时严格按照省核定的计划数录取。


5.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在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法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退费规定:对于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学生执行鲁政办[2018]98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实践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月计算)。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休学期满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和我院实际,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并设立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金,另外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七条 奖学金: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进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二十九条 就业:学院主动为毕业生联系工作岗位,按照“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帮助毕业生及早落实工作岗位。


第三十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电子档案、体检报告等形式进行复查,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申诉电话0535-6927369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联系电话:0535—6927062  传真:0535-6927063


学院网址:http://www.ytvc.com.cn    电子信箱:ytddzsb@163.com

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8. 2022烟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2烟台职业技术学院基本信息   2022烟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   2022烟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烟台职业学院2001年建校,是经山东人民政府批准,烟台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由原烟台职工大学、烟台工业学校、山东烟台财政学校、山东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山东对外经济学校、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广播电视大学等7所学校先后合并组建而成。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10月以优秀等级通过验收。2015年被确立为海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
   学校建有16个教学单位,64个专业,其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是“3+2”专科与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
   学院发扬“顽强拼搏、团结协作、追求卓越、扎实工作”的学院精神,在多年办学实践中形成良好的办学声誉。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