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可抵拍卖款吗

2024-05-15

1. 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可抵拍卖款吗

亲  您好 ,很荣幸为您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参加债务人财产拍卖的,如果被拍卖的财物流拍的,如果债权人同意的,可以用财物抵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摘要】
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可抵拍卖款吗【提问】
😁【提问】
亲  您好 ,很荣幸为您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参加债务人财产拍卖的,如果被拍卖的财物流拍的,如果债权人同意的,可以用财物抵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回答】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回答】
比如总价2580万,已付1000万,没过户,被拍卖了,我也参加竞拍,拍卖总价3000万,之前付的1000万,可抵拍卖款吗?【提问】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回答】
意思是二次流拍才可以,是吗?【提问】
债权人可以用执行债权抵付应当支付的拍卖余款。【回答】

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可抵拍卖款吗

2. 法拍房债权人可以竞拍吗

法拍房债权人可以竞拍。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一、拍卖法律关系的产生
拍卖法律关系的产生。法律关系的产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件和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作用的结果,而引起拍卖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拍卖当事人之间缔结的合同。
(1)拍卖委托合同。拍卖委托合同指拍卖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实施一定的行为,并从委托人处获得报酬的协议。
虽然拍卖缔约方式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但就缔结拍卖委托合同而言,一般还是采取谈判缔约方式。采取谈判缔约方式时,其缔约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准备——谈判——签约。在此过程中,信件、电报、电传等,只要明确地表达了当事人的意思且传达到了对方,均可作为有效方式。拍卖委托合同属诺成性合同,一方提出要约,经相对人承诺后,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收到承诺的地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要约人收到承诺的时间是合同成立的时间;要约人与承诺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一般而言,拍卖委托合同的成立,标志着拍卖法律关系的产生。
(2)拍卖成交合同o拍卖成交合同指拍卖人与竞买人(买受人)之间根据约定或拍卖既定规则所达成的成交协议。对于拍卖人来说,达成拍卖成交合同是履行拍卖委托合同的关键。拍卖人必须充分注意自己在拍卖委托合同中承诺的义务,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拍卖成交合同是拍卖委托合同的继续。对于竞买人(买受人)来说,达成拍卖成交合同与拍卖委托合同无关,无论拍卖人向委托人做出了何种承诺,均不能直接约束竞买人(买受人),竞买人(买受人)只视拍卖人为对方当事人,在此意义上也可以说拍卖成交合同独立于拍卖委托合同。
拍卖成交合同采用特殊的缔约方式,合同的缔结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结果,合意的形成过程是双方当事人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过程,民法学上将这一合意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缔结拍卖成交合同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表现出一些特殊性。其一,竞买人处于要约入地位,且要约采用叫价、应价方式表达;其二,拍卖人通常处于承诺入地位,且承诺采用击槌等方式表达;其三,要约和承诺均面对面做出,且不得反悔,故缔结拍卖成交合同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不存在变更和撤回问题。
我国《拍卖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同时又在第五十二条中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这里的“成交确认书“是指双方在成交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加以确认,并且使其行为从口头表达转化为书面合同形式,这一规定将对于拍卖成交以后所产生的相应后果产生明显的影响,并且在可能发生的相关诉讼时,“成交确认书“成为有效的书证。
二、法拍房安置费补偿标准
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股权质押质权行使方式
股权质押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就可以行使质押权,通过拍卖、折价等方式处理股权。
1、股权质权的实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但对以股份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对记名股票,应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对无记名股票应在证券交易场所以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因而不宜采用折价或拍卖的方式。
2、以出资出质的,在折价、变卖、拍卖时,应通知公司,由公司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首先,应注意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的区别。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在发生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于非股东购买该欲转让出资的权利。而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指质权人就质物的价值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质权人对出质的出资于处分时无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七条
【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 法拍房债权人是否可以竞拍

法拍房债权人可以竞拍,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一、民法典中关于以物抵债的规定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买卖合同已签承租人要求买此房怎么处理
如果房产尚未过户,且承租人也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3个月内提出优先购买要求的,则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子应当卖给承租人;
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的,如果购房的第三者是善意的,则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反之承租人则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承租人有一定的优先购买权吗
承租人有一定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想出售租赁房屋承租人就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法拍房债权人是否可以竞拍

4. 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可抵拍卖款吗

【法律依据】《zui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zui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摘要】
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可抵拍卖款吗【提问】
亲亲您好,债权人参加竞拍债不可以权抵拍卖款,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竞拍成功的不可以用债权抵扣房款。如果被拍卖的财物流拍的,债权人同意的可以用财物抵债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回答】
【法律依据】《zui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zui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回答】

5. 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可抵拍卖款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期待][给你小心心]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是可以抵拍卖款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参加债务人财产拍卖的,如被拍卖的财物流拍的,如果债权人同意的,可以用财物抵债务。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ri内进行第三次拍卖。【摘要】
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可抵拍卖款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期待][给你小心心]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是可以抵拍卖款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参加债务人财产拍卖的,如被拍卖的财物流拍的,如果债权人同意的,可以用财物抵债务。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ri内进行第三次拍卖。【回答】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zui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回答】
亲,跟老师说一下具体的情况。【回答】
你好,通过法拍取得了债务人的房产,现债务人想付现金买回去,要怎么办理,但是债务还没有还清【提问】
对方对方想买回是需要写一份协议,经过双方签名的。【回答】
如果是本人向回购,需要提前与法院沟通的。【回答】
是通过网拍的,我需要付清尾款吗?【提问】
根据《网拍规定》,竞买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的五ri内支付余款,否则,法院可以没收竞买人的保证,并宣布本轮拍卖流拍。【回答】
这个是需要付清尾款的,因为这个是需要全额付款的。【回答】
意思是先和法院沟通好,付清尾款,然后去法院办理。债务人付的现金没有我付的房价高多余的款可以向法院申请退回不【提问】
是的,这个是可以申请退回的。【回答】

债权人参加竞拍债权可抵拍卖款吗

6. 债权人可以用债权抵拍卖款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参加债务人财产拍卖的,如果被拍卖的财物流拍的,如果债权人同意的,可以用财物抵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7. 债权人竞拍成功可以抵扣吗

竞拍成功的不可以用债权抵扣房款。如果被拍卖的财物流拍的,债权人同意的可以用财物抵债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债权人竞拍成功可以抵扣吗

8. 债权人竞拍成功可以抵扣

法律分析:债权人有明确的权力是参加竞买可以免交保证金,可不可以直接以债权抵扣成交款是个复杂的事情,因为很多标的涉及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拍卖成交款都是个很复杂的过程,具体案件须跟执行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前款的期间,从法律文书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分期履行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