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人才补贴

2024-05-15

1. 东营市 人才补贴

东营市2022年大学生补贴的申请可以通过线上进行,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按步骤进行申领,具体内容详见正文。一.补贴申领对象:      1.2019、2020年首次来东营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2.2021年以后首次来东营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注:来营工作时间不同,补贴标准不同。二.补贴标准:1.2019、2020年批次:      (1)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2)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      (3)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2.2021年以后批次:      (1)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注: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三.补贴发放时长:博士研究生      为五年,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为三年四.申领要求:      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社保卡并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五.发放方式:      1.补贴将每半年拨付至申请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时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人员,直至政策支持期结束。      2.社保卡作为拨付的唯一凭证,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3.上半年申请的一般会在年中发放,下半年申请的一般会在年末发放。六.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随时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在线模块,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系统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学历学位、社保缴纳等信息,个人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申领入口:点击进入
七.联系咨询电话:      1.东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46-8207360      2.河口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46-3661609      3.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46-2521015      4.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46-6453336      5.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46-5623465      6.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0546-8325337      7.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      0546-8019755      8.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社会事务科      0546-2622888      9.省黄三角农高区组织人事部      0546-8908102      10.社保卡问题咨询电话      0546-6378656、0546-6378657      11.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      0546-6378978八.双一流毕业生、留学生和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大学生专用通道      2019年及之后首次来我市就业的双一流本科毕业生、2021年及之后首次来我市就业的双一流研究生和国(境)外留学生、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大学生,进入专用通道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注意:该通道需要申领者注册进入平台后才可选择,平台入口见上文第六部分。

东营市 人才补贴

2. 东营市人才补贴

一.补贴申领对象:1.2019、2020年首次来东营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2.2021年以后首次来东营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注:来营工作时间不同,补贴标准不同。二.补贴标准:1.2019、2020年批次:(1)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2)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3)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2.2021年以后批次:(1)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注: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三.补贴发放时长:博士研究生为五年,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为三年四.申领要求: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社保卡并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五.发放方式:1.补贴将每半年拨付至申请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时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人员,直至政策支持期结束。2.社保卡作为拨付的唯一凭证,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3.上半年申请的一般会在年中发放,下半年申请的一般会在年末发放。六.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随时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在线模块,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法律依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选东营”大学生专项引计划》的通知1.组建两支队伍。组建“就选东营”服务专员和联络专员队伍,负责向东营学子宣传东营发展情况,推送引才服务政策,掌握学子就业创业需求,发布就业岗位信息,推动供需精准匹配,同时,为东营学子就业后政策落实、手续办理等提供全链条服务。服务专员包括学校服务专员和企业服务专员组成,学校服务专员以市内高中毕业班班主任和市内高等院校班级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组成,企业服务专员以企业人力资源(人事)部指定人员组成。联络专员包括人社联络专员和学生联络专员,分别以人社系统在职干部职工以及对家乡感情深、愿为东营学子服务的在校大学生为主体组成,人社联络专员负责一对一固定联系高校,学生联络专员负责联系所在高校东营学子。建立服务专员和联络专员评先树优制度。每年组织专项考评。 服务专员经考评合格等次以上的,每工作一年,参与职称评聘时可抵顶 50 个继续教育学时;被评为优秀的,参与我市首次职称评聘时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学校服务专员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颁发“东营市优才卡”,享受相关待遇。2.完善两个平台。网络端重点完善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联盟网站,移动端重点完善“东营市公共招聘网”微信小程序。着重面向各类大学生和“四上企业”,有针对性地优化服务功能,打造便捷通道,最大限度让各类学子方便了解东营情况、东营政策、东营企业,“敲敲键盘、动动手指”就能提供需求、对接企业、满足需要。3.摸准两方信息。精准掌握学子信息。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高中学校以及“两支队伍”作用,用好“两个平台”,建立东营学子数据库,动态掌握所在院校、所学专业、求职意向等基本信息,为大学生就业和人才政策推广提供有效数据供给。 精准摸排企业需求。利用“两个平台”,向东营市“5+2+2”

3. 东营市人才补贴政策2022

一.补贴申领对象:  1.2019、2020年首次来东营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2.2021年以后首次来东营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注:来营工作时间不同,补贴标准不同。  二.补贴标准:  1.2019、2020年批次:  (1)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2)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  (3)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  2.2021年以后批次:  (1)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  注: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  三.补贴发放时长:  博士研究生为五年,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为三年  四.申领要求:  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社保卡并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  五.发放方式:  1.补贴将每半年拨付至申请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时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人员,直至政策支持期结束。  2.社保卡作为拨付的唯一凭证,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  3.上半年申请的一般会在年中发放,下半年申请的一般会在年末发放。  六.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随时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在线模块,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系统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学历学位、社保缴纳等信息,个人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东营市人才补贴政策2022

4. 人才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近年来,聊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育留用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近期出台“人才新政35条”,聚焦人才关心的生活待遇问题、企业关注的引才激励问题,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政策含金量,并逐项制定了实施细则。
      9月16日,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人才生活补贴和企业引才激励的具体申领流程和注意事项。      人才生活补贴方面:坚持“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服务,凡是经过认定备案的人才,市县两级人社部门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保险等系统核查人才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不需本人提交申请材料,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直接发放补贴。补贴原则上每半年发放一次,2月份发放上年度下半年的补贴,8月份发放当年度上半年的补贴。其中,补贴发放期间人才离职但仍在聊工作的,将中止补贴,新工作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重新申请人才认定后可继续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离聊城的,补贴资金未领取部分不再发放;已经享受原来生活补贴政策的人才,补贴按原渠道发放,累计期满为止,不重复享受人才新政。      企业引才激励方面:注重“务实管用、激励企业”,对企业全职新引进一定数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驻聊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引才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可提供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引进青年人才奖励申请表》和《青年人才引进名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级人社部门或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县人社部门在收到申请后,采取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对人才学历学位、社会保险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奖补额度通过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财政部门拨付奖励资金。需要特别指出,企业引才奖励资金每年压茬发放一次,需要企业为人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希望广大企业不断提高人才薪酬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尽可能把更多优秀人才留在企业、支撑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刘博表示,目前,聊城市已将“人才新政35条”及20个配套细则上传至“聊城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广大人才朋友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登录查询,拨打各配套细则责任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人才生活补贴和企业引才激励政策,可以直接与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联系咨询,电话0635-8213519。

5. 东营的人才补贴2022年还会有嘛

(一)补贴对象:2021年以后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执行《关于实施“才聚东营”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0〕12号)


①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②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其中,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摘要】
东营的人才补贴2022年还会有嘛【提问】
您先稍等,这边正在编辑答案哦【回答】
你好,是有的,因为是东营每年的人才补贴政策【回答】
不过具体是多少的金额要等最新的通知颁布下来才知道【回答】
(一)补贴对象:2021年以后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执行《关于实施“才聚东营”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0〕12号)


①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②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其中,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回答】

东营的人才补贴2022年还会有嘛

6. 东营市就业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东营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对企业新聘用来东营市首次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2、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3、对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7. 东营就业补贴

东营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对企业新聘用来东营市首次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2、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3、对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东营就业补贴

8. 东营人才引进政策2022

东营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博士后工作站补助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出站博士后资助

3、企业新聘用大学生人才补贴
4、主导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新聘用大学生人才补贴
5、自主创业大学生人才补贴
6、大学生创业一次性补贴
7、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奖励
8、金蓝领聚才提升计划
9、高层次人才随迁暂未就业配偶生活补助
10、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11、事业单位“双百引才计划”
12、中小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
13、自主培养高端人才补贴
14、“十大技能状元”补贴
15、岗位技能提升补贴
16、“百名名师育高徒”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