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05-15

1. 杭州市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杭州市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2. 杭州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所在单位未欠缴住房公积金;

3、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提取申请表

3、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房屋类: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单位印章。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准予提取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当期的本息还款额;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提取时间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自提取申请日向前推算,下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
杭州住房公积金通用提取流程(银联卡提取):
 1.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中心支付到指定银行卡。
杭州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流程:
 2.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中心支付给收款单位。
杭州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4. 杭州公积金提取???

一、基本条件:
a、国内居民
b、21—56周岁
c、在杭州地区(0571范围包括萧山、临安、富阳、建德等地区)工作、居住
d、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
e、银行信用记录良好

二、贷款需提供的基本资料(只需复印件)

工薪贷 (1-30万额度)
1、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2、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公司开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必须)
3、收入证明:最近3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能代表个人收入的银行
流水(必须)
4、住址证明:如是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如是亲属或自有住房提
供最近一个月水/电费单(有名字和地址即可)
或寄往家里的信用卡账单。
5、辅助资料:房产证、本科以上学历证(可提高贷款额度)

中小企业及私营业主贷款需提供的基本资料(2-100万额度)
1、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最近6个月公司对公流水或个人银行流水帐
4、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租金票据
5、如是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暂住证;如是亲属或自有住房提供
最近一个月水/电费单(有名字和地址即可)
或寄往家里的信用卡账单、企事业单位寄往家中的信函等;
6、辅助资料:房产证、本科以上学历证(可提高贷款额度)


房产贷(2-15万额度)
1、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必须)
2、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必须)
3、收入证明:公司开具的收入证明,无需提供银行流水(必须)房产权证复印件
4、住址证明:自有住房提供最近一个月水/电费单/煤气单(有名字和地址即可)
房屋按揭合同及最近三个月的按揭还款记录

5. 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办事程序:
  职工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盖章)→ 提供相关材料(见提取指南)到中心提取审核窗口办理 → 中心审核同意后 →  职工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提取审核窗口办结即可;职工选择银行存单提取的,到银行兑付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二、相关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离休、退休(退职):离休、退休(退职)证书(或职工退休(退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①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②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①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②户口簿。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6)出国、出境定居:①护照、②户籍注销证明或国(境)外定居证明。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②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司法证明。

  2、身份证件: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委托其他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且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必须到中心现场办理提取手续。

  三、提取额度:
  1、提取金额为截止办理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本息余额)。
  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四、办事期限:即时办理,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滨江)管理部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57号中兴大厦1楼
  网址:www.hzgjj.gov.cn
  政策咨询电话:96345
  公积金余额查询电话:9600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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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6. 杭州公积金需要怎么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杭州公积金提取地点

一、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      具体地址: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2楼65-72号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及放假调休另行通知。      具体地址:杭州钱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下沙分中心)(杭州市江干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口)和茂大厦)一楼C区7-10号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及放假调休另行通知。      具体地址: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文一西路858号)西二楼公积金C01-C08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及放假调休另行通知。
二、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三、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通过对杭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相关知识的了解,还可以了解到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杭州公积金提取地点

8. 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提取流程:1、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书》中注明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同时在《委托扣款协议》上签字、按手印。 2、中心工作人员在录入贷款信息时在系统中予以确认。 3、发放贷款时,中心打印《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审批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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