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有哪些?

2024-05-14

1. 甘肃省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就业补贴: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简称公益性岗位补贴):主管部门是省人社厅。二、残疾人补贴: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简称残疾人生活补贴):主管部门是省民政厅。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护理补贴):主管部门是省民政厅。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简称残疾人燃油补贴):主管部门是省残联。三、最低生活保障: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简称城市低保金):主管部门是省民政厅。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简称农村低保金):主管部门是省民政厅。四、临时救助:7、临时救助金:主管部门是省民政厅。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8、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简称城市特困供养金):主管部门是省民政厅。9、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简称农村特困供养金):主管部门是省民政厅。六、其他生活救助:10、孤儿基本生活费(简称孤儿生活费):主管部门是省民政厅。1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简称无人抚养儿童补贴):主管部门是省民政厅。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简称计生家庭奖扶):主管部门是省卫健委。13、西部地区少生快富(简称少生快富):主管部门是省卫健委。1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简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主管部门是省卫健委。1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简称计生家庭特扶):主管部门是省卫健委。16、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简称失独家庭补助):主管部门是省卫健委。17、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简称计生特困救助):主管部门是省卫健委。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甘肃省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