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男子发现支付漏洞,套现1300万,结果如何

2024-05-14

1. 2015年,贵州男子发现支付漏洞,套现1300万,结果如何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万元以上有期徒刑。 十年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胡某的行为虽然与诈骗类似,但他利用购物平台的漏洞套现,并没有利用诈骗手段让购物平台人员基于错误的认知将钱退回,但购物平台公司并不知情。 在本案中,属于公司的钱款归本人所有,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另外,在这种情况下,购物平台公司本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他们没有及时发现技术漏洞,导致大量资金外流。 因此,法院认为可以从轻处罚胡某,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5年,贵州男子发现支付漏洞,套现1300万,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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