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准则四条例是什么

2024-05-14

1. 两准则四条例是什么

两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2016年10月27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由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自2016年11月2日全文发布实行。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2016年10月27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由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自2016年11月2日全文发布实行。

两准则四条例是什么

2. 两准则四条例内容具体

法律分析:1、两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2、四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一条 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3. 两准则四条例指什么

法律分析:两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法律依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两准则四条例指什么

4. 两准则四条例是指什么不同全称是什么

     两准则四条例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吧,同时里面的内容也有很多人想知道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两准则四条例是指什么不同,希望你们喜欢。
    
      两准则四条例指的不同点     白果镇集中学习“两准则四条例一规则” 
      3月13日上午,白果镇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开展 “两准则四条例”专题学习活动,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行工作规则(试行)》。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两准则四条例一规则”的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写好  学习心得  ,在学习过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忠实履职,将准则、条例落实到自身工作中去,以认真较真、从严从实的态度,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守住纪律“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一名真正的合格的共产党员。
      两学一做学习专栏 “两个《准则》”“四个《条例》”(学习纲要)
     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纲要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将原来“六个禁令”和“52个不准”的内容,现改为主要是从倡导性角度,内容更为精简,全文298个字,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八条规范”包含:“四个坚持”、“四个自觉”),除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还加入了对普通党员的规范,分为总则、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规范。正面倡导、重在立德、要求更高,是党员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1.“四个必须”即:
      ①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②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③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④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 “八条规范”即: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四个坚持”)
      ①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②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③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④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四个自觉”)
      ⑤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⑥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⑦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⑧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纲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重在立规,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六大纪律”,划出了党员干部们不可触碰的底线,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第一编 总 则
      共五章,分为: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含5条具体条款);违纪与纪律处分(含10条具体条款);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含11条具体条款);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含8条具体条款);其他规定(含10条具体条款)。共44条具体条款。
      第二编 分 则 (核心内容为“六大纪律”)
      共六章,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含18条具体条款);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含17条具体条款);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含25条具体条款);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含8条具体条款);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含13条具体条款);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含4条具体条款)。共85条具体条款。
      第三编 附 则
      共4条具体条款。
      【图解】(略,详见附件)
     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纲要 
      准则稿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
      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  经验  、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
      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开篇语: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
      重点和关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坚定理想信念
      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必须加强学习。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
    
      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  报告  制度;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5、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7、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8、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1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12、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教育  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四、《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纲要 
      分三大板块,共8章、47条。
      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
      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列了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条例没有对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授权规定,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图解】(略,详见附件)
     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纲要 
      1.宗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
      2.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两个对象: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 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
      4.三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5.四个原则:
      (1)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2)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4)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6.厘清责任:
      (1)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领导责任。
      (2)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主要领导责任。
      (3)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重要领导责任。
      7.六种问责情形:
      (1)党的领导弱化。
      (2)党的建设缺失。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
      (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8.七种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
      (1)检查。(2)通报。(3)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
      (1)通报。(2)诫勉。(3)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4)纪律处分。
      9.问责权限:
      (1)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2)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
      (3)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
      (4)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10.问责后监督:
      (1)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
      (2)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
      (3)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11.被问责干部处理情况:
      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
      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12.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13.适用范围: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2)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14.重要意义:
      (1)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3)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六、《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纲要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而制定的法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于2009年6月30日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布,于2015年8月3日修订后名称改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实施。
      意义: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巡视工作责任体系的核心:
      1、落实“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2、明确“三个责任人”,即党委书记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抓主体责任 党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1、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2、对巡视工作,党委要坚决负责,主要领导要带头尽责,班子成员要主动担责。
      3、党委“一把手”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配合“一把手”落实好巡视各项工作。
      抓组织实施责任 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主要职责:1、落实党中央和同级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巡视力量,认真抓好实施;2、及时解决巡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领导巡视组深入了解问题,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抓监督责任 巡视组失职渎职要追责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
      抓成果运用责任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条例对成果运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1、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
      2、纪律检查机关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相关纪检监察室优先办理,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研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
      3、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办理和组织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巡视办反馈。
      4、其他有关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专题报告,要结合部门职责,研究提出处理  措施  。
      抓整改落实责任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整改环节着重要完成以下几个步骤:
      1、实行签收制。请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向本人和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稿,把责任压给他们,促进尽职尽责。
      2、落实“双责任”。党委(党组)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
      3、实行“双报告”。被巡视党组织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同时,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有针对性抓好反馈意见落实、做好班子成员相关工作等履职情况报告。
      4、监督“双公开”。整改情况既要在被巡视地区、单位进行通报,又要向社会公开。
      对巡视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
      看了“两准则四条例全称”的人还看了:
    1. 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内容 
    2. 尊崇党章贯彻准则和条例知识竞赛试题 
    3. 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4. 准则条例测试题及答案 
    5. 党员准则和条例学习笔记 

5. 两准则三条例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两个准则:《关于新形势下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三大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条规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两准则三条例指的是什么

6. 两准则三条例是什么意思

     开展“两准则、三条例”专题学习活动,主要是为了提高党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能够提高积极性,并落实好两准则三条例工作。你知道两准则三条例是什么意思吗?我整理了两个准则三个条例全称、具体内容,欢迎阅读!
      ▲更多热门的两 准 则三 条 例内 容▲          ?欢迎大家往下点击??           ◇◇两 准 则三 条 例是什么意 思△            ◇◇学 习两准 则三 条例心 得△            ◇◇党 员学 习两准 则三 条 例心 得△         
      两准则三条例是什么意思:两个准则三个条例全称、具体内容      两个准则:《关于新形势下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三大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两准则三条例”知识竞赛      近日,和顺县举办了以“党纪党规在我心”为主题的党员学习“两准则三条例”知识竞赛,进一步将党纪党规刻在党员干部的心里,“只如初心”,践行使命,凝聚和顺奋力实现三年脱贫、整体位次前移正能量。
      近年来,和顺县坚持抓党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在全县推出打造“和顺干部”名片战略举措,一支“思想正、作风硬、工作实、群众赞”的队伍逐渐形成,哪里需要哪里“搬”的干部越来越多。此次以“党纪党规在我心”为主题的党员干部“两准侧三条例”知识竞赛,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真正将党纪党规刻印于心而举办的一次对全县党员干部心灵的再涤荡、灵魂的再洗礼,是继2015年全县党政干部“一把手”廉政知识竞赛的延续。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主,理论结合实际,题意深刻,针对性强。来自全县各乡镇各系统的18支代表队经过紧张的比拼,党政系统、义兴镇等6支代表队脱颖而出。该县县委书记、县长等四套班子所有成员观看了最后的决赛。赛场上6支参加决赛的代表队,准备充分、精神饱满,经过 “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个环节的激烈角逐,前三甲位次排定,各代表队收获颇丰。
      和顺县采取“竞赛”的方式,以学促赛、以赛促学,进一步掀起了全县党员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的热潮,增强了广大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大家在学习知识、拓展视野的同时达到了宣传、  教育  、学习效果,为擦亮“和顺干部”名片,聚力全县脱贫攻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两准则三条例心得  范文        根据区纪委要求,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作为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廉政  文化  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胡锦涛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党员干部“一准则两条例”       学习心得   体会党员干部“一准则两条例”学习  心得体会  。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一)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的各级干部来说,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进步,还是工作上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目前虽然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有不少仍由上级任命,但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干部时,也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正确选择。多数群众不拥护的、过不了民意关的人,是不能被任命为领导干部的。上级党组织任命干部实质上是代表人民在行使权力党员干部!。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可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党员干部“一准则两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听得进意见和批评,对思想上的弊病、工作中的不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  方法  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下一页更多精彩的“学 习两 准 则三 条 例心 得”            

7. 党内“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是什么?

一、两准则: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二、四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三、中国共产党两个准则四个条的内容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为了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而制定的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追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
“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为了规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8月3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布,自2015年8月3日起实施。

扩展资料:
学习中国共产党两个准则四个条例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载体;是正风反腐、激浊扬清的纪律保证;是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学习和贯彻《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是什么?

8. 准则和条例是什么?

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条例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
一般只是对特定社会关系作出的规定。条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组织、职权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也是指团体制定的章程。它具有法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违反它就要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
 
扩展资料
特点:
 
1、内容的法规性
条例是国家机关为控制或调整国家生活中某些方面的准则而使用的立法性手段,是基本法律制定以前的单项法规,又是制定以后,贯彻实施之前的具体化,细则化,从而保证基本法律的具体实施。条例一经颁布实施,其所涉及到的对象,必须依条款办事,否则将要受到法律、行政或经济的处理。
 
2、时效的稳定性
条例一经颁布实施,在一个相当长时限内,对其所涉及的对象行为起约束作用。
 
3、制发的独特性
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能称其为“条例”。
具体的范文模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UtlViEyMwCmD24rEcNDLA
 提取码: hk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