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不得向哪些对象配售股票

2024-05-16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不得向哪些对象配售股票

法律分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一)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二)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三)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五)过去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六)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法律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
(一)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二)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三)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过去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本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不得向哪些对象配售股票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不得向哪些对象配售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 (一)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 子公司 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二)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三)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3. 什么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

您好,询价对象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配售对象限于下列类别:(一)经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三)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四)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五)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六)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七)财务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八)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十)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十一)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和自主推荐个人投资者的证券投资账户;(十二)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投资产品。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新股的,相关证券投资账户不得作为股票配售对象。

什么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

4. 为了有利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应采取的发行方式为 A配股 B公开增发股票 C非公开增发股

答案为C。
 
1、A和D根本无法引入新的股东;
2、B由于是向公众投资人招股,认购人数众多,股份分散,并不利于有目的地引入机构投资人;
3、C是向不超过10名投资人定向发行,每一家获购投资人的持股量较大,且发行价最多能低至市价的九折,购买者的股份亦要至少锁定12个月,因此最有利于引入长期机构投资人,培育公司稳定持有的股东群体。

5. 我国股票发行方式中按市值配售属于新股的什么模式

我国股票发行方式中按市值配售属于新股网上定价市值配售模式。新股配售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自愿申购新股。市值配售是针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流通市值进行的新股发行方式,即每10000元的股票市值可获得1000股的认购权,再通过参与委托及摇奖中签的方式确认是否中签。拓展资料:一、股票投资成本1.股票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在进行股票投资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现金流出,包括股票的买价成本和交易费用两部分。2.买价成本是企业买入股票时向股票出售人所支付的价格。买价成本既可以是股票在发行市场上的发行价,也可以是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价。3.交易费用是企业买卖股票时支付给为股票交易提供帮助的单位的报酬及向国家交纳的与股票交易有关的税款的总称,包括佣金、过户费、印花税和委托手续费,前三者的含义和收取办法,与债券买卖相同。委托手续费是企业在办理委托买卖股票时向交易所和经纪商所支付的一项费用,在我国,委托手续费的收费标准是由交易所和经纪商共同制定并征得主管机关认可后执行的。因此,委托手续费标准也不统一。一般来说,交易所所在地较低,异地则较高。下面两表分别列示了深、沪两市证券交易费用情况。二、股票投资成本的计算股票投资成本的计算,也包括买价成本的计算和交易费用的计算。这里只说明交易费用的计算问题。由于股票投资中的印花税和过户费,不但计算方法与债券完全相同,而且现行收费标准也完全一致。1.委托手续费的计算委托手续费的计算,是交易费用计算中最具特点的一项,它既不采用起点计算的办法,也不采用按比例计算的办法,而是采用按委托买卖股票的笔数(即次数)计算的办法。上海交易所的规定为:上海本地每笔1元,异地每笔5元,深圳交易所的规定也大体相同。2.佣金计算的比例股票买卖中佣金的计算基础与债券买卖中佣金的计算基础相同,也是成交金额,但所规定的计算比例却有较大的差异。其具体规定是:A种股票买卖的计算比例为0.35%,但最低起点为10元。B种股票买卖则按成交金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的计算比例。成交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比例为0.6%,起点为20元;成交金额在50万元—500万元的,比例为0.5%;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比例为0.4%。

我国股票发行方式中按市值配售属于新股的什么模式

6. 为什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要设定禁止配售对象

这个是为了防止利益输送。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2-01-1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7. ( )不属于无偿发行股票方式。    A.送股 B.转增 C.股票分割 D.配股

应该选择D。
    只有配股才是要投资者拿出真金白银购买的。例如10配3,配股价为10元/每股,就是要求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出资按比例认购这些股票。
    而其他几项均不需要投资者出资,享受的是公司无偿分红所得。

( )不属于无偿发行股票方式。    A.送股 B.转增 C.股票分割 D.配股

8. 什么样企业可以参与股票发行与配售

你说的参与是自己发行上市还是参与别的公司的新股申购配售?
如果是问什么样的公司能发行新股上市,这个问题要回答篇幅就大了,可以查阅公司法和证券法,还有到上交所或者深交所去查询相关的发行上市规则,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又有所不同,下面摘录一部分上交所主板的发行条件,
三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如果说参与别的公司的发行和配售,有二个选择,一是在有公司发行新股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情况下取得发行人的同意成为战略投资者,二是跟普通投资者一样直接在网上进行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