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核销单?

2024-05-14

1. 什么是核销单?

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是出口报关时需要的一种单据。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什么是核销单?

2. 已经核销的单据怎么取消核销

已经核销的单据取消核销流程具体如下:1、找到该条单据对应的付款结算单或收款结算单,然后进行红冲单据,该条单据的状态由“已结销”变为“未结销”状态;2、单据进行反审修改后保存,再在应收款管理或应付款管理里面再进行结销即可。如果是直接收款单据做的手工核销的,可以到往来现金点击取消核销,选择取消。如果是直接做收款单进行核销的,需要删除收款单。在核销时,系统提供同一个方向的发生额,但一正一负的情况,如应收账款先录入一笔正的发生额100,而后又录入了一笔负数-50,这两笔发生额都在借方,可以进行核销,同理如果是同在贷方的一正一负的两笔业务也同样可以进行核销。【法律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第七条  自寄单据项下出口,出口单位在向进口方寄单时必须在发票上注明货款解付行和核销单编号,并将发票、汇票副本和核销单送该解付行存查。该解付行在收妥货款后,将货款结汇(经批准可保留现汇的货款除外),并按汇款通知上的核销单编号取出核销单,填写有关栏目并盖章,将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和核销单退出口单位。第十一条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出现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一般贸易方式、协定贸易和自寄单据项下的出口必须凭银行签章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以及有关有核销单顺序号的报关单办理。但下列方式出口还必须另附有关证明:(一)出境展销、展览商品(不含暂时出口货物)附展品复入境报关单;(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工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3. 已经核销的单据怎么取消核销

已经核销的单据取消核销流程具体如下:1、找到该条单据对应的付款结算单或收款结算单,然后进行红冲单据,该条单据的状态由“已结销”变为“未结销”状态;2、单据进行反审修改后保存,再在应收款管理或应付款管理里面再进行结销即可。如果是直接收款单据做的手工核销的,可以到往来现金点击取消核销,选择取消。如果是直接做收款单进行核销的,需要删除收款单。在核销时,系统提供同一个方向的发生额,但一正一负的情况,如应收账款先录入一笔正的发生额100,而后又录入了一笔负数-50,这两笔发生额都在借方,可以进行核销,同理如果是同在贷方的一正一负的两笔业务也同样可以进行核销。《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第七条  自寄单据项下出口,出口单位在向进口方寄单时必须在发票上注明货款解付行和核销单编号,并将发票、汇票副本和核销单送该解付行存查。该解付行在收妥货款后,将货款结汇(经批准可保留现汇的货款除外),并按汇款通知上的核销单编号取出核销单,填写有关栏目并盖章,将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和核销单退出口单位。第十一条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出现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一般贸易方式、协定贸易和自寄单据项下的出口必须凭银行签章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以及有关有核销单顺序号的报关单办理。但下列方式出口还必须另附有关证明:(一)出境展销、展览商品(不含暂时出口货物)附展品复入境报关单;(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工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已经核销的单据怎么取消核销

4. 核销单是什么?

分类:  商业/理财 >> 贸易 
   问题描述: 
  
 具体的概念和作用是什么呢?非常感谢
 
   解析: 
  
 什么是核销单?它主要的作用是什么? 
 
 核销单是出口报关时需要的一种单据,是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没有费用,但你公司需要有进出口资格,在海关注册,有电子口岸系统,有外汇帐户。申请时需使用电子口岸的用户卡在电子口岸网上申请核销单,然后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申领时需加盖公司条形章和公章。货物出口前核销单需在网上备案出口口岸,以备出口报关时使用。货物出口后凭海关退回的核销单、报关单结汇联在银行办理结汇手续,再在电子口岸网上交单,然后可凭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在外管局核销,最后就可以退税了

5. 什么叫核销单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核销单,又称出口收汇核销单,是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各分支局核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向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有统一编号的重要凭证。通过这一凭证国家可以全面掌握收汇实绩,催促逾期收汇,防止外汇漏收或骗取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核销单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面统一印制,每张分为左、中、右联,各联都编同一号码。感谢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什么叫核销单【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核销单,又称出口收汇核销单,是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各分支局核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向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有统一编号的重要凭证。通过这一凭证国家可以全面掌握收汇实绩,催促逾期收汇,防止外汇漏收或骗取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核销单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面统一印制,每张分为左、中、右联,各联都编同一号码。感谢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什么叫核销单

6. 手册核销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工作流程:企业报核办人签收手册核核销结案发《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业签收《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并送交银行业将银行回执送交海关办人出具《结案通知书》。递交单证:1、经营企业填制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2、进出口执行完毕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3、加工贸易专用进、出口报关单(正本);4、已预录入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5、《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企业选择在报核环节申报单耗时提供);6、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第五条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的,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予以核销。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按照规定在进口时先行征收税款的,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退还已征收的税款。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产品属于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出口关税。

7. 手册核销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工作流程:企业报核办人签收手册核核销结案发《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业签收《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并送交银行业将银行回执送交海关办人出具《结案通知书》。递交单证:1、经营企业填制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2、进出口执行完毕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3、加工贸易专用进、出口报关单(正本);4、已预录入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5、《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企业选择在报核环节申报单耗时提供);6、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第五条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的,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予以核销。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按照规定在进口时先行征收税款的,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退还已征收的税款。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产品属于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出口关税。

手册核销流程是什么?

8. 核销单是什么?操作的流程是怎样的(越详细越好}。谢谢

“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编辑本段]步骤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7、外商投资企业应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另外,在办理时,应确保电子口岸IC卡已经激活。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