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的概念,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够恢复执行吗

2024-04-28

1. 债权凭证的概念,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够恢复执行吗

债权凭证的概念是,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过期的债权凭证是否能够恢复执行需要具体分析。
一、借款人不还钱会怎么处理
借款人不还钱的处理办法:
1、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2、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条和借据的区别在哪里
借条借据没有区别。借据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三、民间借贷问题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流程:债权人以双方的借条、借据或相关书面凭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债权人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胜诉之后以保全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债权人胜诉的,债务人应当履行判决,如果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以生效的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债权凭证的概念,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够恢复执行吗

2. 债权凭证的概念,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够恢复执行吗

法律分析:1、过期的债权凭证是否能够恢复执行需要具体分析。2、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3. 债权凭证的概念过期的债权凭证可以恢复执行吗

法律分析:债权凭证的概念是,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过期的债权凭证是否能够恢复执行需要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债权凭证的概念过期的债权凭证可以恢复执行吗

4. 债权凭证的概念,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够恢复执行吗

债权凭证的概念是,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
过期的债权凭证是否能够恢复执行需要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5. 过期的债权凭证可以恢复执行吗?

债权凭证的概念是,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过期的债权凭证是否能够恢复执行需要视情况而定。
一、借条己用转账方式要怎么写借条
以转账方式借钱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对欠款人起诉法院要怎么做才能准确起诉到
对欠款人起诉上法院的做法如下:
1、债权人以双方的欠条或相关书面凭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
2、债权人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胜诉之后以保全的财产进行清偿。
3、如果债权人胜诉的,债务人应当履行判决,如果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以生效的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如何到财务撤借条
还款后,可以提交还款的记录到财务要回借条,并进行销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过期的债权凭证可以恢复执行吗?

6. 债权凭证是什么?过期的债权凭证有用吗?

一、什么是债权凭证?
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
二、债权凭证具有哪些特征?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三、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够恢复执行吗?
可以这样具体分析债权凭证的法律功能。从理论上看,债权凭证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证明债权存在。
这是债权凭证的首要功能。
2、第二,终结执行程序。由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已经启动或者即将启动的执行程序中,即使执行机构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债权人的债权也不可能实现或者不可能完全实现。
于是,执行机构在发给债权人书面凭证的同时终结执行程序,防止国家权力资源的浪费。发给债权凭证并及时终结执行程序,体现了民事执行的高效原则。

7. 过期的债权凭证有用吗?


过期的债权凭证有用吗?

8. 什么是债权凭证,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够恢复执行吗?

赵红燕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债权凭证的问题。一、 什么是债权凭证所谓的“债权凭证” 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二、 过期的债权凭证能够恢复执行吗?这样具体分析债权凭证的法律功能。从理论上看,债权凭证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证明债权存在。这是债权凭证的首要功能。2、 第二,终结执行程序。由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已经启动或者即将启动的执行程序中,即使执行机构继续采取执行措施,债权人的债权也不可能实现或者不可能完全实现。于是,执行机构在发给债权人书面凭证的同时终结执行程序,防止国家权力资源的浪费。发给债权凭证并及时终结执行程序,体现了民事执行的高效原则。3、 第三,中断执行时效。执行程序因执行机构发给执行凭证而终结,民事执行的时效也因此中断并重新开始计算。从这些功能来看,您目前的债权凭证并没有过期,主要是能否继续执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