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成立非盈利性的机构,需要去税务部门登记吗?

2024-05-15

1. 如若成立非盈利性的机构,需要去税务部门登记吗?

目前,国家不断鼓励自主创业,很多人都在摩拳擦掌,想要注册一家公司。但是有对注册公司的相关知识不太了解,今天呢企盈小编就给大家来讲下关于公司注册完成后要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吗的问题吧,欢迎大家来阅读讨论。
其实,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在增值税管理上,把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类型的纳税人在税收规定、申报缴纳税款、计算方法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区别。下面简要介绍一下:
一、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可以利用税款抵扣的方式来计算增值税,也就是说,他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本期产生的销项税额—本期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也就是说,直接用收入乘以征收率来进行计算缴纳,征收率一般为3%,不动产销售等特别的业务适用于5%的征收率。
二、税收优惠
在税收优惠方面,一般纳税人除了传统的政策性优惠外,如免税农产品等,其他的相关优惠很少。
在今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中,为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一个非常大的增值税优惠,就是每月不超过10万元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按季申报的可以享受每个季度30万元销售收入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个优惠政策是一个空前的,对于中小企业来讲是一个很大的政策红包。
三、客户需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业务开展方面,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来开具发票,很多的客户是需要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除了8个试点行业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专用发票外,其他的小规模纳税人都不能自行开具发票,要到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因此可能对业务开展是有一些影响。
第二,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3%征收率,而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税率,如果含税价相同的情况下,客户方更希望获得13%税率的发票,这样可以获得更多税款抵扣,在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方面也能获得更大的优势。
四、类型转换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将来的发展需要,随时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今年国家又出台了一个优惠政策,就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优惠政策,而且只是到今年年底。到明年,还不知道有没有,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一旦选定,一般纳税人基本上就不能再回头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因此你是否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客户的需求来慎重选择。

如若成立非盈利性的机构,需要去税务部门登记吗?

2. 如若成立非盈利性的机构,需要去税务部门登记吗?

 如若成立非盈利性的机构,需要去税务部门登记吗?  需要的。首先要到税务部门进行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进行备案,然后税务机关确认该资格,在企业所得税上进行税收优惠。具体政策如下,详情建议你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税。因此,为规范非营利性组织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作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释出《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明确了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主要包括: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 *** 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 *** 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本法规中的“非营利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登出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认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颁布财税[2009]122号档案的同时,下发了《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细化明确。不仅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的九项条件,还强调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如发现六种情况,应取消其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财税[2009]122号档案规定,上述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如发现需要纳税调整情况,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作出特案规定,对于2009年5月31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如涉及纳税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  对企业多缴税款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程式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补、退税或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款等事项。
  
  
  非盈利性的机构,不需要去税务部门登记,只是需要去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如果是非盈利性机构就不是法人的营业执照,也就没有税务登记证的。 非赢利性的组织机构不用缴纳任何税收。如果是营利性的个体诊所要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非盈利性机构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  非营利性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1、 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影印件,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你尽快去办理。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络税务管理人员。
   
  非盈利性的分支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需要进行年检吗?  税务登记证不需要年检。
  非盈利性机构用不用办理税务登记证  非盈利机构是指机构的设立宗旨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公益事业为机构存在的目的,不分红,即使执行过程中有收支结余,也是用于扩大公益事业。但是,不盈利不等于没有应纳税收入,也会发生按税法规定的一些应税收入,应交相关税费,所以,非盈利机构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
  非盈利性机构需要审批吗?  非盈利机构,是指设立并不是为了取得利润,而是为了其他目的,如促进文化交流、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等,这类机构一般有慈善团体、文化交流促进团体等. 属于社会团体范畴,应到民政部门或当地社会团体局办理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  2005-09-19  专案:社会团体登记  (一)登记物件:  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登记内容:  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  (三) 登记程式及时限:  1、发起人(5人以上)、发起单位(3个以上)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县民政局提出筹备申请,县民政局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县民政局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3、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县民政局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或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4、向县民政局申请登记发证(填写社会团体申请登记表、章程核准表);  5、县民政局收到申请登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准予登记,发给证书。  (四)登记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人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三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需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档案;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团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需按干部管理许可权,经组织部门批准);  5、章程草案。  (六)登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另: 民办非企业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如何办理非盈利性的机构  非营利性的机构是向民政局申请,但是你是做药品是需要向卫生局申请!
  成立非盈利性组织,是否需要注册?  挂个牌子不就得了吗?  注册什么?  1.真能够提供有效帮助,而且是完全免费的话,没有人关心你这个俱乐部是不是 *** 注册的。  2.吉里巴斯国对NGO组织的警惕不是一点半点,没必要自己给自己惹麻烦。
  非盈利性机构需要纳企业所得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法规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法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之后,政策开始变化:国税发[2012]53号第三条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2008年1月1日以后,不包括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在2008年1月1日前这部分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是不是说,之后就要征收企业所得税了呢?是不是20008年开始对医院征收所得税呢?不是这样的,之后要经过免税资格认定,财税[2009]1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免税条件的,能够继续享受免税资格。资格有效期为5年,(5年后又出台了免税认定档案,财税[2014]13号)。  综上,如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正常合法经营,按非营利性单位准确财务收支,按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是一直没有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除非打着非营利的招牌,暗中取的超越范围的收入,才有可能被征收相应税费。
  非盈利性的网站或论坛需要备案吗?  
   为规范网路安全化,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促进网际网路行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非经营性网际网路资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全国将陆续开始对国内各大小网站展开严格的审查工作.这个是资讯产业部强制要求,对于经营性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网际网路资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网际网路资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网际网路资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证(营性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非经营性网站要办理非营业性网际网路资讯服务业务备案证。根据《网际网路资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网际网路资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专案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办理经营性许可性请联络当地通讯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资讯化部官方网站:miibeian.gov.。查询已备案资讯。
    
   

3. 如若成立非盈利性的机构,需要去税务部门登记吗?

需要的。首先要到税务部门进行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进行备案,然后税务机关确认该资格,在企业所得税上进行税收优惠。具体政策如下,详情建议你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税。因此,为规范非营利性组织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作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明确了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主要包括: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本法规中的“非营利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认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颁布财税[2009]122号文件的同时,下发了《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细化明确。不仅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的九项条件,还强调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如发现六种情况,应取消其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财税[2009]122号文件规定,上述政策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如发现需要纳税调整情况,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作出特案规定,对于2009年5月31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如涉及纳税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

  对企业多缴税款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补、退税或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纳所得税款等事项。

如若成立非盈利性的机构,需要去税务部门登记吗?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