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2024-05-13

1. 招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招股说明书一般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招股说明书封面;2、招股说明书目录;3、招股说明书正文。通常包含:主要资料、释义、绪言、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风险因素与对策、募集资金的运用、股利分配政策、验资报告、承销、发行人情况;4、招股说明书附录;5、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招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2. 招股说明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招股说明书封面;2、招股说明书目录;3、招股说明书正文;(1)主要信息(2)解释(3)言论(4)发售新股的当事人(5)风险因素和对策(6)募集资金的使用(7)股利分配政策(8)验资报告(9)承销(10)发行人情况(11)发行人公司章程摘录(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职员(13)经营业绩(14)股本(15)债务(16)主要固定资产(17)财务会计资料(18)资产评估(19)利润预测(20)公司发展规划(21)重要合同和重大诉讼(22)其他重要事项(23)董事会成员和承销团成员的签署意见.招股说明书附录;5、备查招股说明书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3. 招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公司法规定,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募集资金的用途;
5、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6、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配股有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
1、上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隔不少于十二个月;
2、上次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一致;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配售的股份仅限于普通股,配售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日期持有公司股份的全部普通股股东;
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原公司的百分之三十;
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配股前最新公布的公司财务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值。
二、关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是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而未实施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发行了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
3、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发行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制作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等不是对本公司状况或本次股票、债券发行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仍然积极为之者。因而本罪行为人的罪过实质是诈欺募股或诈欺发行债券。
三、我国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招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4. 招股说明书有哪些内容

招股说明书有一下内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募集资金的用途;
5、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6、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有哪些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的程序是:
1、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设立;
2、发起人书面认足其认购的股份,并缴纳出资,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
3、发起人按照法律规定与证券经营机构、银行签订签订相关协议,并报证券部门审批后,进行股份发行;
4、申请设立登记。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行为。
三、公司法对发起人哪些特殊要求
发起人的要求有:
(1)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2)发起人的资格。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3)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发起人的出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5)认购股份,缴足股款。
(6)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
(7)召开创立大会。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在创立大会召开15天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5. 招股说明书的含义以及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什么是招股说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发行股份和发起人、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一切行为,除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招股说明书的法定内容公司通过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购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2)招股说明书的形式。一般来说,招股说明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其格式由发起人自行确定。
(3)招股说明书的拟订。招股说明书由发起人拟订,经所有发起人认可同意后提交政府授权部门审批。
(4)招股说明书的审批。招股说明书的审批,一般由政府授权部门进行。目前我国只允许深圳、上海两市股票上市,上述两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由体改办、人民银行分行审批。其他地区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公司,只能到深圳、上海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其招股说明书由国务院股票上市办公会议审批。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后,要由发起人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告,以便社会公众知晓。从目前我国发布招股说明书公告的情况来看,招股说明书的公告主要采取由报纸全文发布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内容应包括以下事项:1.绪言;2.有关当事人(包括发行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联系方法)的情况;3.发行情况、介绍发行的股票类型、发行日期、发行地区、发行对象、发行方式、承销起止日、预计上市日、上市场所、每股发行价、每股面值、发行量、发行总市值等;4.风险因素与对策,包括公司预计存在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5.募集资金运用,包括计划用途、项目简介、投资收益预测;6.股利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政策、含权股股利派发信息;7.发行人及主要成员的情况,包括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状况、股本形成过程;8.经营业绩及效益,包括介绍过去3年经营业绩及效益;9.资产评估及确认情况;10.主要会计政策,包括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会计政策;11.盈利预测,包括预测期间的每股盈利、税后利润及注册会计师对盈利预测的审计意见。预测期间的确定:A.如果预测是在会计年度上半年做出的,则预测期为该年度。B.如果预测在会计年度下半年做出的,则为预测时起至不超过下一会计年度结束时止,但不得少于12个月;12.重要合同及重大法律诉讼事项;13.公司发展计划。以上就是招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的主要内容,同时建议您访问股市直播来获取更多实时资讯。

招股说明书的含义以及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6. 招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招股说明书封面; 2.招股说明书目录; 3.招股说明书正文; (1)主要资料 (2)释义 (3)绪言 (4)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5)风险因素与对策 (6)募集资金的运用 (7)股利分配政策 (8)验资报告 (9)承销 (10)发行人情况 (11)发行人 公司章程 摘录 (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 (13)经营业绩 (14)股本 (15)债项 (16)主要固定资产 (17)财务会计资料 (18)资产评估 (19)盈利预测 (20)公司发展规划 (21)重要合同及重大 诉讼 事项 (22)其他重要事项 (23)董事会成员及承销团成员的签署意见 4.招股说明书附录; 5.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 公司法 》第八十六条

7. 招股说明书是什么?

      招股说明书是新股公司为首次公开招股而出版的文件,详细列明条款与细则、申请程序及首次公开招股价等资料。也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就发行中的有关事项向公众作出披露,并向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邀请性文件。      内容      (1)招股说明书的封面      (2)招股说明书的目录      (3)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内容应该至少包括公司的主要资料包括背景介绍财务状况等;发起人的情况简介;发行股票的种类价格已经风险因素与对策等;认购此次股份人的权利与义务;筹到资金后该资金的运用及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预测等等。相关介绍:

招股说明书是什么?

8. 招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状况: 公司历史、性质、公司组织和人员状况、董事、经理、监察人和发起人名单。公司经营计划,主要是资金的分配和收支及盈余的预算。公司业务现状和预测,设备情况、生产经营品种、范围和方式、市场营销分析和预测。专家对公司业务、技术和财务的审查意见。股本和股票发行,股本形成、股权结构、最近几年净值的变化,股票市价的变动情况、股息分配情形,股票发行的起止日期,总额及每股金额、股票种类及其参股限额,股息分配办法,购买股份申请手续,公司股票包销或代销机构。公司财务状况,注册资本,清产核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年底会计师报告。公司近几年年度报告书。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附公司股东大会重要决议。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