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内设机构

2024-05-14

1.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进行综合研究,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起草有关规划和重要文件;综合协调相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市残联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案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财务、审计及行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天津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人事室(机关党委)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负责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负责对天津残联直接管理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办理日常涉外事务。办理出国政审、护照、登记手续;管理离退休干部;承担党组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室。纪检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室。3.维权部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配合有关方面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主办《天津残联》。4.组织联络部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协助区、县党委管理区、县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负责评议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5.康复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开发、供应、服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开展学术交流,培训康复人才;推广高新科技在康复领域的应用;承担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6.教育就业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促进和指导残疾人各类教育和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和推广普及;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组织实施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解困工作;协助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7.宣传文体部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的无障碍;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疾人体育协会、残疾人文化艺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8.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办公室承担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捐赠及相关活动;负责基金的募集、管理、增值和使用;联系区、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负责基金会理事会议的组织等各项工作;承担中日慈善协会的日常工作。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内设机构

2.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概况

天津市有 57 万残疾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 5.47%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有办公室、人事室、维权部、组联部、康复部、宣文部、教就部、福利基金办公室八个部室和八个直属单位,

3.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介绍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1成立于1989年3月,成立了市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体残疾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会。各区县和街乡镇都建立健全了残联组织,社区和村成立了残疾人协会。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介绍

4. 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障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长。

  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为基层残疾人组织配备专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残疾人事业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保障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建立残疾人工作考核机制,每年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行残疾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三)组织开展涉及残疾人保障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做好残疾人保障其他方面的工作。第七条 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并承担同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残疾人状况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残疾人生活、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动态监测和调查,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联合会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开展志愿者助残等公益活动。

  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团体应当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第十条 残疾人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残疾职工代表。第十一条 承担残疾等级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评定残疾等级。

  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评定的残疾等级和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核发残疾人证。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预防和康复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和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立健全以社区和村为基础、以病因预防和防止损伤为重点的残疾预防体系,减轻残疾程度,减少残疾发生。第十四条 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新出生缺陷儿童基础健康档案,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及残疾人联合会报告新出生缺陷儿童情况。

  本市对可能患致残性疾病的儿童实行免费筛查,对患有致残性疾病的儿童给予治疗救助。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利用各类资源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举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本市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康复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康复室。鼓励二级综合医疗机构设立康复科,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对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给予补助,为贫困残疾人配发基本辅助器具。

5. 天津滨海新区残联电话是多少


滨海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电话:(022)66366222-6111
地址:京山道445号(京山道与吉林路交口)

天津滨海新区残联电话是多少

6. 天津市滨海新区残联电话号码是多少?

你可以直接在天津市当地拨打114电话号码人工查询台询问就可获得天津市滨海新区残联的电话号码,
如果你是在外地的话,可在114前边加拨  天津市当地的电话区号,
这样就可以直接拨通当地的电话号码人工查询台咨询你需要的电话号码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