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算拨款转入形成的资本公积

2024-04-27

1. 如何核算拨款转入形成的资本公积

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拨款部分按规定转作的资本公积。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时, 作为一项长期负债计入“专项应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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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核算拨款转入形成的资本公积

2. 财政拨款能计入资本公积吗


3. 上级拨款转入资本公积是否缴税费

除了以下不征税收入外都要缴税,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企业取得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的三个条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方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1.“资金拨付文件”应是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下发的带有文号的文件(合同和协议不属于该范畴),文件中必须规定了该资金的专项用途,明确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
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取得资金的部门不仅包括财政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其他部门比如发改委、科技局、经贸委等部门也包含在内。
2.“具体使用要求”应该理解为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管理部门在相关的文件中,应该有对该项资金具体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要求。
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大家会发现,很多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拨付资金的文件中都只明确的专项资金的用途,并无与该专项资金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正是因为这一点,部分纳税人无法享受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税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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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独核算”应为企业将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形成的支出单独设置明细账或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清晰地反映收入及支出的核算情况。
4.企业应正确进行不征税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应该明确,不同于免税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对于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虽然可以从收入中扣减,但企业用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既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且企业为取得免税收入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将免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或购置资产提取的折旧、摊销都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如果企业在取得不征税收入的当期全部用于支出形成当期费用,则这笔收入作为不征收收入处理还是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对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影响效果都是一样的。只有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用于以后几个年度的支出后购置资产在以后年度摊销时,不征税收入实际给企业提供的是一个延期纳税的税收优惠,优惠体现在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上。
5.把握一个5年时间限制,即企业将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里的5年非指5个纳税年度,而是指取得资金后的连续60个月内
如果企业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资金在第六年转作应税收入处理了,则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级拨款转入资本公积是否缴税费

4. 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份指哪些?

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我国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可计入资本公积的贷项有四个内容:

1.资本溢价(所有者超面值缴入的资本,即发行价格超过面值的部分,常见于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

2.资产评估增值(按法定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高于资产的账面净值的部分--参见资产评估)

3.捐赠资本(不作为企业资本的资产投入)

4.资本折算差额(外币资本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

其它资本公积金(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金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从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债权人豁免的债务也在本项目核算)

按照我国财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

资本公积来源:

一类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等。

另一类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包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等。

5. 政府补助什么情况下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一、政府补助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计入“其他资本公积”。换一句话来说就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不是政府补助而是政府的投资。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5月修订)规定:
1、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特征一是来源政府的经济资源;二是无偿性。
2、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适用本准则。
3、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5、政府补助,按照原企业会计制度计入“补贴收入”科目,按照新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以政府给予的补助款,要交所得税。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扩展资料:1、属于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来源取得的款项。应该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
2、帐务处理
(1)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资本公积

政府补助什么情况下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6. 政府补助什么情况下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政府补助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计入其他资本公积。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特征是来源政府的经济资源以及无偿性。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政府补助按照原企业会计制度计入“补贴收入”科目,按照新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以政府给予的补助款,要交所得税。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等各项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外,因其他来源或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中主要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由特定资产的计价变动而形成的,当特定资产处置时,其他资本公积也应一并处置。因此,其他资本公积不得用于直接转增资本(或股本)。记入资本公积总帐所属以下明细帐的资本公积项目,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的,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等。这些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因此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7. 政府补助什么情况下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一、政府补助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计入“其他资本公积”。换一句话来说就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不是政府补助而是政府的投资。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5月修订)规定:
1、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特征一是来源政府的经济资源;二是无偿性。
2、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适用本准则。
3、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5、政府补助,按照原企业会计制度计入“补贴收入”科目,按照新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以政府给予的补助款,要交所得税。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扩展资料:1、属于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来源取得的款项。应该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
2、帐务处理
(1)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资本公积

政府补助什么情况下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8. 为什么会存在资本公积?如果资本公积的主要用途是来转赠资本,为什么不在获得投资的时候就直接计入实收资

资本公积是股东或者投资者投资额大于其在公司应享有的份额部分,比方说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甲投资了50万,可是投资时约定他只能享有20%的份额,也就是20万的份额,那么多出来的30万就作为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要董事会决议,工商变更,而且注册资本越高,偿付责任越大,有的企业也不愿意提高注册资本的。
至于为什么不在投资时就直接计入实收资本,有各种各样的考量,比方说为了限制某个土豪砸钱控制公司,或者有的投资者不是公司初创时投资的,是在公司经营了一段时间之后加入的,那么他的投资就和当初投资时的资金效用不相等了,初始投资者肯定会要求补偿的。比方说你自己出50万开了个公司,经营了3年,赚了80万,这时候有个人来跟你说我也出五十万,占你公司的一半股份,你辛辛苦苦三年的80万,瞬间就被分走一半40万了,他名义上出了50万,瞬间投资收益40万,你干不干呢?当然不能干啦,你会说,行,你出50万,可是我只能让你占10%,剩下的40万,就会放进资本公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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