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银行表外业务

2024-05-14

1. 什么是银行表外业务


什么是银行表外业务

2. 我国商业银行为什么要发展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有两种定义,一种是广义的理解,表外业务包括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业务,具体包括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另一种是更准确的狭义的理解,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但能改变当期损益及营运资金,从而提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这类业务主要有贷款承诺(包括承兑票据、贷款透支、贷款限额、回购协议),金融担保(包括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正式担保、银行担保与赔偿),金融衍生工具(互换及套期保值业务),证券业务(如证券的分销、包销、代客买卖证券)等等。这些业务构成了商业银行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在风险成为现实时,就转为表内业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存款、贷款市场已大部分瓜分完毕,很难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在这种情况下,表外业务作为一种新的业务,涉及客户、同业等方方面面,而且提供手续费,咨询费等收入来源,从而使表外业务的开发与拓展将成为各家银行在激烈竞争中生存发展的新武器。

  一、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银行资产负债表外业务主要是传统的担保和承兑业务,开展比较多的表外业务有:(一)信用保函。信用保函是一种不可撤消的银行担保行为,银行要承担经济责任和经济风险,包括进口订货保函、投标保函。(二)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是银行承担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偿债、违约或履约失败的义务的书面承诺,按性质可分为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三)承兑业务。(四)备用信用证业务。

  从表外业务占总收入比重来看:中国农业银行为3%,中国工商银行为5%,中国建设银行为8%,中国银行最高且仅为17%.全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到8%.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最低已达到银行业务收入的25%以上,大银行甚至超过50%.如瑞士银行表外业务盈利占其总利润的60%-70%;英国巴克莱银行表外业务的盈利可抵补其业务总支出的70%以上;在90年代中期亚太地区银行的利润中,表外业务收入达到25%以上,有的甚至达到45%以上。

  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速度较慢,业务种类单一,主要以一些传统的中介业务为主,许多业务领域在相当程度上还是一片空白,表外业务的种类、规模与我国银行现有的经营水平极不相称。且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表外业务发展速度缓慢,具体表现在,品种单一、范围狭小、档次不高。我国表外业务的品种仅局限于一些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的传统表外业务上,在各类担保贷款和投资承诺、外汇买卖等新兴表外业务上发展缓慢,同时缺乏金融创新,即使有一些,也难以普及并深入发展下去。其他如担保、包销承诺等业务也都还是品种少、规范小、缺乏深度和广度。

  其次,对于表外业务的规定只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之中,并未形成法律体系,且有些规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如我国目前使用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表内和表外业务的区别和核算不符合国际惯例。该制度指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应在表外科目核算”。但又规定对业务上使用的重要凭证或未启用的有价证券,金融企业也应在表外科目进行登记。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和英国会计原则推荐书规定;表外科目的核算对象即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表外业务。

  再次,表外业务的收益较差,表外业务是以收取手续费为主要目的的服务性业务,但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表外业务未能给予充分的重视,认为不是主业,致使表外业务成为商业银行为了拉拢客户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性服务。例如,代理收款,代发工资、信息咨询等。

  二、我国银行表外业务滞后的原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滞后缘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健全和经济不发达,银行缺乏创新的动力。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市场经济尚不成熟

  目前,我国经济尚处于转轨时期,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还不是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主体。一是目前仍采取国有独资的产权形式,二是整个银行体系虽然相继出现了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但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尚未打破,所以缺乏一种参与竞争的动力,缺乏扩张和创新的动力。

  (二)对商业银行管理的限制

  在经历了银行开办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机构而引起诸多问题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出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国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业务。进行分业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但却在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一部分表外业务的发展。

  (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这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表外业务时因缺乏法律上的支持而无所适从,其所开展的业务有可能遭到监管当局的禁止,因此限制了表外业务的规范开展。

  (四)商业银行风险意识淡薄

  表外业务的两大动力是规避资本充足的限制和国际管理。我国商业银行长期没有资本充足要求,目前虽有这样的要求,但由于体制原因,国有银行在落实这项监管要求往往不够严格,加上我国还没有完全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的风险资产计算方法来衡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因此银行受到来自资本充足方面的监管压力并不大,银行不必像外资银行那样尽力去开展表外业务。此外,我国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自由兑换,人民银行对利率、资本市场的管理远没有展开,客户对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需求不明显,银行自然对提供风险管理类表外业务持消极态度。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对策

  尽管我国银行的表外业务规模小,种类少,但是这项业务将随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发展壮大。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使拥有世界上人口最多及最大消费市场的中国成为国际大银行的战略必争之地。目前,在我国的外资银行及外资银行的代办处已经超过400家,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以其发达的表外业务与我国落后的表外业务竞争,我国银行很可能丧失在这一领域的份额,从而在整体竞争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起自己的表外业务体系,实现各类业务零的突破,拥有一定量的客户,抢占市场,实现银行经营多元化以构建新的利润增长渠道。借鉴西方国家发展表外业务的经验,我国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加快金融法规建设

  应尽快制定有关表外业务的法规和规章。立法原则既要考虑当前金融分业管理的需要,也要考虑到银行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立法应逐步放松对经营业务的限制,鼓励银行开发新的经营业务品种,引入现代交易方式,在条件成熟时应按照先保险再信托证券,先代理后自营的顺序,允许银行逐步拓宽经营业务领域,为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提供一个宽松的法律政策空间。

  (二)加强对表外业务的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

  表外业务一般都隐含着一定的风险,有些表外业务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隐含风险极大,一旦隐含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很可能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并有可能导致银行破产甚至引发金融危机。我国中央银行应该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重视分析银行业务表外化的发展趋势,规划我国表外业务的种类及发展进程。可以考虑将表外业务换算成同等性质的表内业务,计算资本充足率,把表外业务纳入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和比率管理,防范表外业务风险的扩张。商业银行内部应该建立风险内控机制,建立对表外业务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度,对每笔或有资产(负债)及所涉及的不同交易对象、部门、行业、地区和国家在开展表外业务之前都应测定风险指标,对表外业务发生的风险及时跟踪监测,根据业务风险的大小采取相应的措施,转移或化解风险。

  (三)加强科技投入,加大人才储备力度

  美国银行拓展表外业务是以其雄厚的人才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设施为后盾的。银行每年招募普通职员的67%以及管理人员的80%来自大学,银行75%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同时银行投入巨资,开发先进的电子通信技术,建设计算机网络,更新管理手段和业务处理方式。我国银行与美国银行相比在人才和技术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必须多渠道引进各方面的高级人才,多种方式培训在职员工,造就和储备一批适应新型业务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形成商业银行的人才优势,从而促进业务发展。另一方面要注意科技开发,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强表外业务的理论研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不断设计开发和推广金融新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功能,尽快实现银行通信、服务和管理现代化。

  (四)积极开拓表外业务新品种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对一些表外业务进行大胆尝试,如贷款承诺、备用信用证和贷款出售。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完全可以选择业务关系稳定、资信良好的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贷款承诺。同时,备用信用证的使用也可超越当前涉及的国际贸易领域,大力推广至国内客户。此外,利用贷款出售来扩大对非国有经济的融资也不失为一种大胆的思路。目前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如果能够出售针对非国有经济的贷款,既可便利非国有经济主体,又可以使银行不占用对国有企业的贷款指标,而同时得到一定收入,从而使各方均得利益。

  (五)加强表外业务的市场营销

  银行市场营销是融市场分析、金融新产品开发、销售促进和研究售后顾客反映等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活动,它是在分析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出满足顾客需求的金融商品和服务,并通过各种方式将它们送达顾客手中。我国银行要广泛开展表外业务,必须加强市场营销管理。一方面不断向社会推出新的服务种类,拓宽业务范围;另一方面为各种新的服务寻找市场,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扩大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规模。银行应通过市场营销管理,发展表外业务,在顾客需求的满足中获取银行利润。

3. 银行的表外业务有哪些?什么叫表外业务?为什么会有表外业务

一、未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业务,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
二、表外业务主要包括:
信用类业务:票据、信用证、保函等
承诺类业务:贷款承诺函等
委托类业务:委托贷款、代理清算、代收代付、代理产品销售等
三、发展表外业务的原因:1.适应利率下调,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化解不良贷款,减少金融风险。3.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产报酬率。4.利用表外融资技术,增加资金来源。5.通过业务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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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银行的表外业务有哪些?什么叫表外业务?为什么会有表外业务

要专业的回答直接百度百科,,通俗讲法如下:结算、代理、咨询等业务属于表外业务,表外业务就好像副业那样,,为啥做副业,为了赚钱啊,为了拓宽业务种类吸引客户提高竞争力啊,很多原因,

5. 委托贷款为什么不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会计处

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三个明细科目对委托贷款进行核算,但是在2007年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取消了“委托贷款”会计科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并未单独说明公司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1303 贷款”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这说明,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设置科目单独进行核算,而非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委托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能计入投资收益,一般情况下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是因为委托贷款在新会计准则下不再被定义为一项“投资”,因此其利息收入也不能列报为“投资收益”,从另一方面讲,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对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因此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范范围,鉴于委托贷款对于多数一般非金融企业而言并非主营业务,因此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在利润表上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列报;相应地,按税法规定计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在利润表上列报于“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中。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委托银行发放贷款500万元,在发放委托贷款的时候支付银行手续费18万元。银行将这笔500万的资金贷给B企业并按季进行结息,委托贷款的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6%。
那么A公司的帐务处理如下:
1.汇出存款并支付相关的手续费
借:委托贷款 5,000,000
财务费用------手续费180,000
贷:银行存款5,180,000
2.每月月末企业计提利息
借:应收利息2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5,000
3.银行每季度末向B企业收回贷款利息(5,000,000×6%÷4=75,000),并按照《营业税》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75,000×5%=3,750)。银行同时还要向A公司支付利息,该利息是扣除营业税后的数额(75,000-3,750=71,250)。收回利息后,A公司根据银行转来的相关的代扣税款通知单及相关原始凭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7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750
借:银行存款71,25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750
贷:应收利息75,000
5.收回贷款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贷: 委托贷款 5,000,000

委托贷款为什么不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会计处

6. 银行业务中的表内、表外业务分别是指什么?

1、表内业务指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业务。比如银行存款、贷款等,这个很好理解,银行每吸纳一笔存款、放出一笔贷款,都会在资产负债表上注明。
2、表外业务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增加银行收益的业务。简单来说,表外业务就是银行大力发展的,资产、负债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这部分业务也能给银行带来收益。
表外业务主要有担保类业务,如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何承兑等,承诺业务和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承诺业务与担保业务类似,都与银行信用有关。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包括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扩展资料:
银行的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的区别比较简单:体现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的业务是表内业务;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体现的业务就是表外业务。
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可以相互转换,并不是完全独立的:
假设银行为某个企业担保,收取一定的担保费。如果企业正常兑付,银行在担保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服务费,但不会改变资产负债表。
但如果该企业不能按时兑付,银行作为担保机构极有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替该企业兑付。此时银行要支出一笔资金用于兑付,显然会减少银行的资产,这笔钱就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这时,表外业务就纳入资产负债表,转换成了表内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表内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表外业务

7. 实在搞不清银行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区别

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主要有本质、业务内容、风险三种区别。
1、两者的本质不同:
中间业务本质: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收取支付手续费等委托事项的业务的总称。
表外业务的本质: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未纳入资产负债表,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够影响企业当期损益的业务活动。并改变银行资产收益率。
2、业务内容不同:
中介业务的业务内容:在汇款业务中,客户将现金划入银行,银行将现金划入异地第三人。代收业务中,银行代理客户收取各项款项,接受客户买卖证券、贵重金属和外汇的佣金。信托业务,银行代为管理财产,转移继承,保管证券、贵重物品等。
表外业务的业务内容:信托咨询服务。支付结算。贷款相关服务,如贷款机构、贷款审批、银团贷款代理,代理服务、贸易报告、出口保险等进出口业务。

3、风险不同:
中介业务风险:
绝大多数中间业务不需要相应的资本金储备,导致部分商业银行委托和自营中间业务过度扩张,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潜在风险。由于高杠杆的作用,在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中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利润和损失。
中介业务涉及多个环节。银行的信贷、资本、会计和计算机部门都与之相关。很难预防风险和明确责任。中介业务主要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许多企业不能真正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股东、债权人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很难理解其整个经营范围,并对其经营成果进行评估。运营透明度下降,影响了市场对银行的影响。
表外业务风险:
担保中,担保人因破产不能履行债务,由银行作为担保人承担责任。由于市场条件的变化,银行对客户的担保成为银行实物资产的配置。在期权、期货和交易所交易中,银行的风险更加不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中间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表外业务

实在搞不清银行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区别

8. 委托贷款怎么来进行账务处理和税收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版)应用指南》有关科目及账务处理的规定,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一般地,委托贷款是指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发放委托贷款的企业通过“1303委托贷款”核算委托贷款。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企业不设该科目时则使用其他业务收入代替),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委托贷款明细科目的设置: 委托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 --已减值 (“委托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二、委托贷款税务处理方面:
1、由委托贷款银行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年第136号)的规定,企业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又规定:“金融企业承办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人收讫贷款利息的当天。”
小编分别从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以及委托贷款的税收处理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大家都明白了吧!最后,大家一定要注意委托贷款的期限,由委托人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偿还能力或根据委托贷款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