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是国有控股,母公司全资设立的的子公司是国有独资还是国有控股

2024-05-14

1. 母公司是国有控股,母公司全资设立的的子公司是国有独资还是国有控股

答:如果母公司是国有企业,那么其全资子公司同样也属于国企。
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以下三种:
一、如果是全资子公司,那么子公司也是国有企业。
二、子公司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或者是控股最大的一方,那么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
三、在子公司里有一部分股份,股份很低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子公司叫国有参股企业。

母公司是国有控股,母公司全资设立的的子公司是国有独资还是国有控股

2. 国有控股企业出资投资全资子公司,那么这个新设立的子公司的性质是?工商设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国有控股企业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性质肯定是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的股东不是政府就是国资委,本题中的新设立子公司股东是国有控股企业.,因此此公司不是国有独资企业。
企业集团的设立必须要有1个母公司,5个子公司才能成为集团,当然各省市有放宽条件,譬如广西就是1个母公司,3个子公司就能成立企业集团,本文中应该暂时还不具备企业集团的条件。
但根据新的规定,工商部门已经不再对企业集团登记,如果拟准备成立企业集团,并将此公司作为集团母公司,则可登记为企业集团母公司,此时该公司的性质依然是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文中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股东签署)。
3、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扩展资料
1、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各省市可能有特殊政策放宽企业集团条件。
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市场监督总局已经不再对企业集团进行登记。
参考资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文件
参考资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 设立全资子公司属于股权投资吗?

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
1.取收益,包括获得股利和资本利得。
2.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
3.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
4.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所以设立全资公司不属于股权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属于股权投资吗?

4. 全资子公司可不可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是指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就是母公司。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破产清算时,也不用母公司偿还债务。
一、我国公司类型有哪些
公司类型有一下几种类型
(一)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二)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三)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五)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称为人合公司。如无限公司;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为基础的称为资合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于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的公司,如两合公司。
二、子公司如何成为分公司?
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会计上作回收投资的进行处理。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
三、母公司债务是否由子公司承担
母公司债务不由子公司承担。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互相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互相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的债务不由子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5. 设立全资子公司属于股权投资吗?

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股权投资。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但其动机在于投机或者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等,设立全资子公司动机在于确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
一、设立子公司是有哪些好处和坏处
一、优点
1、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对母公司不承担全部债务责任;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不用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新建企业各项优惠政策;
4.子公司利润上交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上交,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5、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同时通过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经营中的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6、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和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二、弊端
1、由于是独立法人,因此子公司无论是亏损或者是盈利都不能直接冲减或弥补母公司的盈利或亏损;
2、子公司向母公司交纳的利润或者分红以及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母公司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亦即均要计税;
3、母、子公司发生的资产转移,均需征税;
4、母、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好处理,不能按内部往来处理,不能按照总分公司模式合并报表。
5、由于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一方面同属同一企业集团,都要服从整个企业集团战略规划和利益目标;另一方面作为独立经营的法人,企业集团内的母子公司都要追求本公司利益最大化,在子公司不是集团公司全资公司的情况下,子公司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可能会影响到母公司的整体利益。即便是全资子公司,作为独立经营的法人,其高层决策层在决策时有时也会迫于适应集考核机制的需要等因素,从子公司本位出发,围绕母公司的考核指标来确定自身经营发展的目标,这种追求有时与整个集团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这样,母子公司的模式势必存在着整个企业集团利益、目标与成员企业单个独立法人利益、目标的矛盾,这个矛盾同样反映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在融资方式的取舍上。
二、分公司的与子公司区别有哪些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如下:1、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2、责任承担不同: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3、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分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4、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不同: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三、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
一是控制关系。
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
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是母公司决定。
二是投资关系。
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极少数通过协议控制外,基本通过投资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全资子公司属于股权投资吗?

6.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要求是什么

(一)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二)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由于国务院宣布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但是设立子公司仍需具备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三)股东共同制定章程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四)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还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五)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六)办理设立登记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七)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7. 设立全资子公司属于股权投资的吗?

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属于股权投资。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但其动机在于投机或者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等,设立全资子公司动机在于确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
一、公司法全资子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全资子公司的规定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这在我们中国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实际上是改革开放过程当中所特有的,现在作为一个子公司存在的话,一般情况下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有最低10万元限额要求的。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办公室和机器设备等);第二种是,收购一家现有的公司并将其设备纳为己用。究竟是以收购还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国际子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计划进行的经营活动。例如,当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产最新的高科技产品时,它一般得建立新厂,因为依靠当地的条件要想达到这种尖端技术水平是非常困难的。换句话说,我们很容易在大多数目标市场上发现许多制作瓶瓶罐罐之类的小东西的公司,但是生产最先进的计算机芯片的公司却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点是耗时太长,因为修建新设备、雇用和培训工人、开发产品等都将花费大量时间。
全资子公司是在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当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全资子公司作为一个独资的子公司,实际上是“一人公司”,并不具备公司法人的全部条件,因而也是不规范的。
在2017年1月1日《公司法》修订前,只有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2017年1月1日《公司法》修订后,容许设立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公司只有A公司一个股东,即A公司拥有B公司100的股权,则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
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会计上是作为收回投资进行处理。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非全资子公司因为还存在其他股东,所以先要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单一股东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后才能进行吸收合并操作。也可以约定由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少数股权换取母公司增发的股权,但在具体操作中也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换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变为母公司的股东;第二步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已成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设立全资子公司属于股权投资的吗?

8.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前提是什么

(一)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二)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由于国务院宣布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但是设立子公司仍需具备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三)股东共同制定章程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四)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还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五)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六)办理设立登记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七)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