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军的人物简介

2024-05-15

1. 冯军的人物简介

获理学学士、哲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兼任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基地企业伦理与企业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伦理学会科技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并为中国伦理学学会、中国经济伦理学学会、湖北省哲学学会、湖北省伦理学学会、湖北省哲学史学会、湖北省自然辩证法学会等常务理事、理事或会员。主要从事伦理学、科技哲学研究。现担任《价值论与伦理学丛书》副主编、《价值论与伦理学论丛》副主编、《德国哲学与文化丛书》编委等。

冯军的人物简介

2. 冯军的介绍

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会会员、江苏省医学会皮肤科分会会员,徐州市皮肤科学会会员,1979年毕业于徐州医学院,在徐医二附院皮肤科从事诊疗工作三十余年,并负责主持科室工作,多年被评为“优秀带教老师”,曾在江苏省人民医院皮肤科进修。

3. 冯军的人物经历

曾经担任:德阳市景福初中教师德阳市扬嘉中学教师德阳市宏基建筑公司职工德阳市房管处金寓设计所职工德阳市房管处红进发展公司职工德阳市中立房产公司总经理德阳市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干部德阳市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德阳市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德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2015年12月,拟提名为绵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

冯军的人物经历

4. 冯军的介绍

冯军,江苏南京市人,1957年3月3日出生。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15日,冯军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

5. 冯军的人物经历

2001年3月取得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先后担任江苏南京供电局下属供电分局局长、南京供电局用电处处长,南京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营销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2月起任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

冯军的人物经历

6. 冯军的简介

冯军,男,1963年9月9日出生于湖北省随州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外国刑法研究所所长。1984年本科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1987年硕士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94年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曾留学日本和德国。2003年被评为教授,2005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7. 冯军的人物事迹

为法治事业而勤奋探索——记法学所出站博士后冯军 刘海波冯军博士是我院法学所培养的第二位博士后,专业领域为宪法学、行政法学、传媒与信息法学。现为法学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法学所科研处长、法学所所长助理兼传媒与信息法研究室主任、《法学研究》副主编、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此外,他还是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青年联合会委员。1993年夏,冯军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毕业,成为新中国培养的第一批宪法行政法专业的法学博士。早在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前,冯军就萌生了到法学所做博士后的愿望,1994年11月终于如愿以偿,进入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开始了他的博士后研究工作,此后便与社科院及其法学所结下了不解之缘。无论是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还是在出站留所之后,冯军都能在学习和工作中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正确的科研方向,努力践行理论联系实际、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注重自律,勤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连续多年被评为所内优秀,并于200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之际,被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共产党员。自1994年做博士后研究以来,冯军已发表个人专著、合著十余部,论文和研究报告数十篇,在行政法学理论基础、行政法学研究的方法论、行政处罚、国家赔偿、公务员考选制度、行政程序等研究领域有不少建树,其中,发表在《行政法论丛》(第2卷)上的《国家公务员考选制度研究》一文共7万5千余字,是一篇大型学术论文;《关于平衡论疏漏问题的几点思考》(与皮纯协教授合作)一文在《中国法学》(1997年第2期)上发表后产生了较大影响,是评析平衡论的代表性作品;《略论我国行政程序制度滞后的原因、发展条件与前景》一文在《法学家》(1998年第2期)上发表后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并为《中德行政法现状――行政行为、行政监督、行政审判》(论文集)所经严格筛选后收录,以中、德两种文字发表。其个人专著《行政处罚法新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出版)对我国行政处罚体制的研究、反思以及提出的改革设想至今仍处于同类研究的前沿。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法学界几乎无人认为由行政机关独揽行政处罚权的体制有何不妥,分歧只是在于处罚权是否应当向某些行政机关相对集中,怎样集中而已。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方向性失误。作者经研究发现,像我国这样的一元行政性处罚体制,二战以前不少大陆法系国家曾经采用过。战后因这种体制导致政府滥用处罚权力、侵犯人权的教训,这些国家均废除了一元行政性处罚体制,而改行司法、行政二元处罚体制,将那些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至于法院直接控制之下,行政机关仅能就一些程度较轻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如小额罚款。至于普通法系国家则基本上实行的是一元司法性的处罚体制。在这方面,我国行政处罚体制已经落后于时代,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积极稳妥地加以变革,将司法机关导入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制,并以此为突破口,把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制建设推向新的高度。在课题方面,冯军已经主持和正在主持多项重点课题,如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行政权的定位与划分、WTO与我国行政法制改革、我国传媒法制的改革与完善、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法律保障、我国版权保护法制的改革和完善等;主持或参与多个重要的学术活动,如多次组织和主持有关国内和国际学术研讨会,参加行政程序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重要立法的专家论证或征求意见会,应邀参加国务院依法行政研讨会、参加中宣部、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学习温总理关于依法行政重要讲话的座谈会、特别是多次参加外交部组织协调的中欧人权对话研讨会,较好地完成了宣传我国人权政策、人权保障法制以及人权保障成就的任务。多年来,冯军积极参与和认真完成有关科研任务。其中包括参与有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司法体制改革对策研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问题研究、信息安全立法研究、发达国家媒体管理做法的调研等重大课题的科研组织和研究工作等。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集体观念、组织纪律性以及较好的团队精神。除学术工作外,冯军还在所内承担了多项管理工作,其中一些工作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对于这些工作,冯军都能认真对待,兢兢业业,并努力处理好科研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在研究室的学科建设方面,他带领全室同志积极开展传媒信息法研究和学术交流合作、组织了多次国际和国内学术研讨会、成功地申报了全国首个也是目前惟一的一个传媒与信息法二级学科点。在行政工作方面,协助所领导进行了中国法学网的建设工作,使该网成为法学学术研究的主要网站之一;协助所领导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合作组织出版了中国法治论坛以及法律硕士研究生教材,这两套出版物出版以后在学术界和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此外,还承担和参与了研究所其他诸多管理方面的工作,工作态度和业绩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和认同。

冯军的人物事迹

8. 冯用军的人物经历

姚市镇凡山村小学姚市镇中心小学姚市镇初级中学龙台中学淮北师范大学(原淮北煤炭师范学院,煤炭部直属)汕头大学(“211”工程建设高校)厦门大学(“211”、“985”工程建设高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育学博士(2012年6月毕业),云南师范大学(省部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高教院副教授(2012年破格晋升),2013年新增为硕士生导师,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小组成员(2013-2016) ,云南省人文社科基地“云南教育发展与西南联大研究基地”研究人员,民族教育信息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客座研究员,内蒙古民族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中国校友会网大学研究团队专家(2003-),中国科学院科学网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顾问博主委员会委员,全球十大著名大学评价研究专家和中国最年轻的资深大学评价专家,“中产者教育学家”和“穷人教育学家”代言人。《教育与社会》编辑部常务编辑、《教育与区域发展研究》编辑部执行副主编。担任由中国教育网和中国教育在线联合承担的教育部“高校科研实力与考生择校系列公益活动之零距离看专业”2007-2013年高考咨询专家。2004年,第三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汕头大学代表队队长(福州),对阵辅仁大学2005年,第一届特区杯大学生辩论赛汕头大学代表队助理教练(深圳),对阵深圳大学,亚军(其他参赛队伍:海南大学、厦门大学)2006年,广东省“保先杯”大学生辩论赛汕头大学代表队助理教练(广州),对阵中山大学,亚军(其他参赛队伍: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湛江海洋大学、广州医学院等)2010年,厦门大学首届大学生辩论赛教育研究院代表队教练(厦门),对阵外文学院(20个参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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