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的中心介绍

2024-05-13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的中心介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准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赋予一定行政职能的从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的直属事业单位。现任宣教中心主任:裴文田宣教中心主要职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策划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办理总局在京直属单位报刊的年检、登记等工作;联系在京新闻单位,组织接待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活动,承办总局的新闻发布会;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安全方面的影视、音像、广告、图片、画册、书刊等宣传品的制作、发行和安全文化产业的开发;指导地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为地方、行业、企业、社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理论、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组织、指导、协调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同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有关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组织由总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或参与的展览,面向社会开展其他方面的展览;完成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宣教中心下设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新闻办公室)、宣传教育部、展览部、培训部、开发部、安全文化研究所八个部门和机构。宣教中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密围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致力于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活动策划、组织管理、新闻舆论、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的建设,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宣教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宣教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的中心介绍

2.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培训部是否有这个部门?

是有这个机构。

    宣教中心主要职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策划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办理总局在京直属单位报刊的年检、登记等工作;联系在京新闻单位,组织接待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活动,承办总局的新闻发布会;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安全方面的影视、音像、广告、图片、画册、书刊等宣传品的制作、发行和安全文化产业的开发;指导地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为地方、行业、企业、社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理论、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组织、指导、协调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同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有关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组织由总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或参与的展览,面向社会开展其他方面的展览;完成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教中心下设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新闻办公室)、宣传教育部、展览部、培训部、开发部、安全文化研究所八个部门和机构。
 具体的话可以在百度里搜索到,只是要小心你收到的通知机构是不是骗子而已。

3.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培训部是否有这个部门?

是有这个机构。
宣教中心主要职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策划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办理总局在京直属单位报刊的年检、登记等工作;联系在京新闻单位,组织接待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活动,承办总局的新闻发布会;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安全方面的影视、音像、广告、图片、画册、书刊等宣传品的制作、发行和安全文化产业的开发;指导地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为地方、行业、企业、社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理论、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组织、指导、协调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同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有关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组织由总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或参与的展览,面向社会开展其他方面的展览;完成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教中心下设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新闻办公室)、宣传教育部、展览部、培训部、开发部、安全文化研究所八个部门和机构。
具体的话可以在百度里搜索到,只是要小心你收到的通知机构是不是骗子而已。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培训部是否有这个部门?

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1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2号)(以下一并简称“三定”规定),现予转发。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单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部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察权威性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组织机构

办公厅(国际合作司、财务司)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司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拟订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规划科技司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工作;承担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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