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隔离机制

2024-05-14

1. 私募基金的隔离机制

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培育私募市场,建立健全私募发行制度,发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内人士建议,在私募市场风险控制方面,监管机构需加强对券商柜台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私募基金机构需加强公募业务和私募业务间的隔离,以避免利益冲突。私募基金目前迫切需要建立的风控合规制度之一,就是公募业务和私募业务间的隔离。“目前多数私募机构的规模较小,资源较有限,人才储备也欠充足,因此不具备建立公募私募两套团队的能力”。为避免公募业务带来的与现有私募业务的潜在利益冲突,私募机构至少在产品设计上应与旗下私募产品保持明显的差异。此外,境外业务是私募基金另一重要发展方向,但在QDII和QFII领域,私募基金尚未真正实现零的突破。私募基金需要学习海外市场规则和规律。多数私募基金目前适合以境内业务为主,境外业务为辅。在拓展境外业务中,以服务海外机构投资者的QFII为先,以代理国内机构和个人投资海外的QDII为次。在境内业务壮大、海外投研能力和经验充分提升后,再积极拓展境外业务。

私募基金的隔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