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东营市的优惠政策有变动吗

2024-05-15

1. 请问东营市的优惠政策有变动吗

财政扶持政策
(一)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40%的资金扶持。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3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二)新办工业企业,自盈利之日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7年内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三)兼并或投资原有企业的,扣除原有企业上年税收基数后新增税收部分,享受(一)、(二)款规定的扶持政策。
(四)新办政府鼓励发展的商业、服务业、娱乐业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自盈利之日起,前3年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后2年给予50%的资金扶持。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的,自营业之日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资金扶持。
(五)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连锁经营超市、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投用后,5年内给予投建单位经营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六)到东营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化厂房,以租赁方式对外招商的,给予投建单位建设过程中实际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及城建税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自租赁经营之日起,5年内给予租赁经营实际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七)投资港口、学校、医院、市政设施、旅游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自盈利之日起,5年内给予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
(八)在上述政策规定期限内,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新建企业,可同时享受比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更加优惠部分的财政扶持政策。
第四条 建设用地政策
(一)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按照规定的容积率和每亩不低于8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标准确定用地限额,在限额内给予地价和土地开发配套扶持。
1.地价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下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现行6万元/亩)标准执行。
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地价扶持:
300万元(含3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75%给予资金扶持;
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80%给予资金扶持;
3000万元(含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85%给予资金扶持;
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l亿元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90%给予资金扶持;
l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95%给予资金扶持。
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区域经济带动力较强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优惠。
2.土地开发配套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给水、排水、供电、通路、通讯、通暖及低于规划标高0.3米的场地平整)费用为6.4万元/亩。
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土地开发配套扶持:
300万元(含3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1.5万元/亩; 
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1.3万元/亩;
3000万元(含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1.1万元/亩;
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l亿元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0.9万元/亩;
l亿元(含l亿元)以上的,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0. 7万元/亩。
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区域经济带动力较强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优惠。
(二)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化厂房用于租赁经营的,在用地限额内,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的80%给予资金扶持,项目单位承担土地开发配套费用为1.3万元/亩。
(三)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外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原则上按政府公布执行地价标准执行。对其中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区域经济带动力较强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优惠。
(四)项目超过用地限额的,超过部分按政府公布地价标准执行。
(五)土地使用者应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确需改变用途的,须经城市规划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补交土地差价。
第五条 收费政策
(一)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内投资新建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过程中只收取证照工本费和企业注册登记费,生产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二)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外投资新建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过程中只收取证照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生产经营之日起,行政性收费前3年免收,第4年到第10年按下限征收;事业性收费10年内减半征收。
第六条 落户政策
凡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有固定住所的,经本人申请,可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子女办理城镇居民户口或户口迁移手续。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除享受上述政策外,聘用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专科学历以上人员,可办理城镇居民户口或户口迁移手续。
第七条 投资者在用水、用电、供暖、就医和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条 凡投资额较大或以商招商带动作用较大,对区域经济带动力较强项目的投资者以及贡献特别突出的科技人才,经本人同意,给予.一定的荣誉称号或名誉职务。
第九条 财政扶持政策的兑现,由纳税人申报,招商办组织认定,税务部门出具证明,自申报之日起1个月内兑现扶持资金,由财政部门办理。用地政策的兑现,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外建设的,由招商办出具证明,土地部门负责办理。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内建设的项目,由东营经济开发区组织认定兑现用地政策,按招商办对项目的认定兑现财政扶持政策。落户政策的兑现,由招商办出具证明,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请问东营市的优惠政策有变动吗

2.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怎么样?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2003-11-14在山东省东营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66号。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50075638055XE,企业法人薄一友,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投资;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土地开发。(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1115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31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7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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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东营市垦利区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怎么样?

东营市垦利区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2006-04-10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位于东营市垦利区胜兴路12号。
东营市垦利区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521787179840J,企业法人田兰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东营市垦利区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投资、租赁、抵押、资产置换、资本运营。(以上项目需经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东营市垦利区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外投资7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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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东营市财政局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吗

东营市财政局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东营市财政局是东营市人民政府下设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方面的行政事务,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领导机构决策、领导和指导对口县区财政部门的工作。
市财政局是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按《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09]25号)建立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领导机构决策、领导和指导对口县区财政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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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东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什么地方

东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22号

东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什么地方

6.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怎么样?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2007-07-06在山东省东营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位于东营市府前街59号。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500664414687N,企业法人王交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430747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5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0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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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东营金华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东营金华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是2001-04-17在山东省东营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东城商贸城海关园26号。
东营金华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500726207270H,企业法人程效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东营金华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土地资产评估、地价信息咨询、地产交易代理、中介服务;土地登记代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0037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8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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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东营市财金振兴壹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怎么样?

东营市财金振兴壹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2017-07-25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
东营市财金振兴壹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500MA3F9TCM06,企业法人东营市财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缪新永),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东营市财金振兴壹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东营市财金振兴壹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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