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释上市公司终止上市?

2024-05-14

1. 怎么解释上市公司终止上市?

终止上市是《证券法》规定的一项对上市公司的淘汰制度,是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抑制过度投机、保护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与暂停上市相比,终止上市是根本地、绝对地消灭公司上市资格的程序;而暂停上市仅是暂时停止股票或公司债券的交易,而非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二、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情况分为:私有化退市私有化退市一般以主动退市完成。比如辽河油田(000817)和锦州石化(000763)。换股退市换股退市一般也是主动退市。换股退市后,原股东会成为另一家公司的股东。比如换股和中国铝业(601600)换股后,原的股东就变成了中国铝业(601600)的股东。

怎么解释上市公司终止上市?

2. 什么是上市公司暂停上市?

据我们所了解,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就是指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其何时及在何种条件下恢复上市。说得简单一点,暂停上市就是到三板市场上去了,如果经营继续恶化就有可能会回不到主板市场上来了。票还是存在的,如果经营好转,有可能就回的到主板上来。没暂停上市那么厉害。

3. 终止上市是什么意思

终止上市是彻底取消上市公司之上市资格,或者取消上市证券挂牌交易资格的制度。与暂停上市相比,终止上市是根本地、绝对地消灭公司上市资格的程序;而暂停上市仅是暂时停止股票或公司债券的交易,而非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公司退市条件如下:1、连续亏损;2、净资产连续为负;3、营业收入连续低于1000万元;4、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5、财务会计报告连续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恢复上市是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股票在被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能够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半年度报告,且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盈利,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对公司申请进行审议,决定是否同意公司恢复上市。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在恢复上市的首日不设涨跌幅报价限制。净资产是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其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受所有者原始投资、追加投资、企业集团后来发生的利润和损失,以及从滚存的利润或投资中提走的数额等的影响。本方案的基础数据中,为反映企业集团股东权益和信用风险的大小,只包括有形资产在内。至于企业集团信誉、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暂不参与计算。

终止上市是什么意思

4.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下列情况下终止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表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纪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 终止上市对公司意味着什么

上市公司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股票退市处置办法: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据业绩决定。【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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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股票退市处置办法: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据业绩决定。【回答】

终止上市对公司意味着什么

6.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法定情形之一,被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中属于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或者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该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而对于出现其他暂停上市的情形,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仍不能消除这些情形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也有权决定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此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或者因违法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的,该上市公司必须进行解散和清算,在这种情况下,该上市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其股票不可能再上市交易,则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对于依法作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依其职责办理相应的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终止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终止上市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由于上列情形而被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如果有上列第2项、第3项情形之一的,又经查实后果严重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就是将其排除出证券集中交易市场。如果上市公司中有前面所列第1项、第4项情形之一的,在被暂停其股票上市后,在限定的期限内又未能清除所列影响继续上市情形的,就演变成为不再具备上市的条件,这种情况下就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其上市,也就是退出证券集中交易市场。在上市公司中,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即公司决议解散、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于其上市的股票已失去发行主体,也就是公司已不存在,股票也就随之消失,因而对于这些虽已上市交易股票的,需要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其上市,退出证券集中交易市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终止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8.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是什么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包括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
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原因包括哪些
《证券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原因如下: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5、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