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投资者股份的非转让过户?

2024-05-13

1. 怎样进行投资者股份的非转让过户?

可以通过签订转让协议的方式进行投资者股份的非转让过户。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一、股份非转让过户包括什么?
股份的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受赠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当事人双方股份转让帐户卡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那什么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那什么书、那什么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投资者因财产分割而发生的股份非转让过户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法院的判决书或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
当事人的身份证及股份转让帐户卡。
人民法院依据已生效的裁判文书要求对投资者持有的股份进行强制过户的,应出具介绍信、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人员工作证,由代理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查验证件、法律文书无误后,予以深圳注册公司代理。
开户代理机构办理股份非转让过户业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怎样进行投资者股份的非转让过户?

2. 怎样进行投资者股份的非转让过户

非转让过户则一般是因为继承、赠与和法院判决等原因而需要在投资者之间办理过户,
1、属继承过户的,应由公证机关出具遗产处理证明书。证明书需注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继承证券名称及数量以及二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2、属赠与过户的,则需赠送人与受赠人先办理《赠与公证书》,《赠与公证书》内容包括:赠与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及赠与说明。
3、属司法判决执行的过户,则需要国家司法机关出具判决协助执行书。该书须说明被剥夺证券所有权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如接收方是法人则必须有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接受方证券账户卡。
一、股票继承上市需要什么手续?
股票继承应通过公证手续完成。一般通过以下程序进行:一、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或继承人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二、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若只有一名继承人继承股票账户财产的,则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韵证券营业部办理;如果为多人继承,可由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一起到营业部办理,或书面委托一人到营业部办理。三、股票的过户与现金的提取:1.股东账户中股票的继承与过户。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股票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由此会产生一些费用和税费;1否则转出的股票财无法转入,股票继承也就无法实现。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2.资金账户中现金的继承或提取。继承人必须在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现。即凭公证文书和上述继承人证件等资料,到证券营业部提取资金。对于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和高管人员的持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如果在此期间发生继承,不要对该条文产生误解而认为股票不能过户,因为股权继承系股权非转让过户,所以可以结合上述程序继承股票,但需要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过户房产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过户房产需要的手续因过户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如下:一、继承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1)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等资料;(3)继承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等资料。二、赠与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4)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三、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2)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5)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怎样进行投资者股份的非转让过户

非转让过户则一般是因为继承、赠与和法院判决等原因而需要在投资者之间办理过户,
1、属继承过户的,应由公证机关出具遗产处理证明书。证明书需注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继承证券名称及数量以及二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2、属赠与过户的,则需赠送人与受赠人先办理《赠与公证书》,《赠与公证书》内容包括:赠与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及赠与说明。
3、属司法判决执行的过户,则需要国家司法机关出具判决协助执行书。该书须说明被剥夺证券所有权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
如接收方是法人则必须有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接受方证券账户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怎样进行投资者股份的非转让过户

4. 股权过户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规定的除外。
(4)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独立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独立的转让,其本质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资合性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5. 股东过户的股权能否转让?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股东是否可以转让股份
股东可以转让股份,但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转让的除外。
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录。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公司股权股东私下转让有效吗
股份公司的股权私下转让有效须符合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直接交付给受让人。
三、公司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法人股东转让自己在公司中的股份一般通过如下途径实现: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能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过户的股权能否转让?

6. 股权转让与股权过户的区别

(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规定的除外。
(4)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独立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独立的转让,其本质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资合性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7. 股权转让与股权过户的区别

(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规定的除外。(4)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独立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独立的转让,其本质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资合性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权转让与股权过户的区别

8. 股权可以进行股转让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能够转让,但是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