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债权债务的处理有哪些

2024-05-14

1.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的处理有哪些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谨慎制定转让协议条款;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的处理有哪些

2. 股权收购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一、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
1、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
2、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企业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关方面(包括潜在的)。
3、谨慎制定转让协议条款。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应企业债权债务(包括任何的欠款、债务、担保、罚款、责任等)的处理,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收购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4、在资产并购中,需要保障所收购资产没有附带的任何债务、担保等权利负担。对于完全依附于资产本身债务,必须由转让方在转让前解决,否则应当拒绝收购。相关资产在数量、质量、性能、安全、知识产权甚至环保等方面均符合约定要求,不存在隐瞒任何不利于收购方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5、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要求转让方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抵押、质押或者提供具有代为偿还能力的第三方担保。在转让方没有偿债能力后,可以行使担保权。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审查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或是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设定健全的单板程序,适当运用反担保,并且注意运用保证责任的免责条款。
二、股权收购的流程
1、签署收购意向书,确定收购意向。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最终拒绝收购的问题,必须有个锁定期的约定,因此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足够的防范。
2、收购方做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做出意思表示即可。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会决亦是收购和约的基础文件。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尽职调查是律师开展非诉业务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必须本着勤勉、谨慎之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做全方位、详细的了解,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相关会计机构予以协助调查。尽职调查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最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可根据《律师承办有限公司收购业务指引》规定的内容操作,实践中根据收购的目的做出有侧重点的调查。
5、签订收购协议。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做出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协议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同时协议亦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纠纷解决的最根本性文件。因此下列条款是必不可少的:
(1)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
(2)双方的就本次收购的承诺;
(3)收购标底;
(4)收购期限、方式及价款支付;
(5)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担保责任;
(6)收购前债权债务的安排及承诺;
(7)保密条款;
(8)违责任;
(9)争议解决。
6、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3.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

1、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
2、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企业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关方面(包括潜在的)。
3、谨慎制定转让协议条款。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应企业债权债务(包括任何的欠款、债务、担保、罚款、责任等)的处理,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收购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4、在资产并购中,需要保障所收购资产没有附带的任何债务、担保等权利负担。对于完全依附于资产本身债务,必须由转让方在转让前解决,否则应当拒绝收购。相关资产在数量、质量、性能、安全、知识产权甚至环保等方面均符合约定要求,不存在隐瞒任何不利于收购方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5、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要求转让方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抵押、质押或者提供具有代为偿还能力的第三方担保。在转让方没有偿债能力后,可以行使担保权。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审查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或是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设定健全的单板程序,适当运用反担保,并且注意运用保证责任的免责条款。
一、股权收购的流程
1、签署收购意向书,确定收购意向。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最终拒绝收购的问题,必须有个锁定期的约定,因此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足够的防范。
2、收购方做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做出意思表示即可。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会决亦是收购和约的基础文件。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尽职调查是律师开展非诉业务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必须本着勤勉、谨慎之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做全方位、详细的了解,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相关会计机构予以协助调查。尽职调查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最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可根据《律师承办有限公司收购业务指引》规定的内容操作,实践中根据收购的目的做出有侧重点的调查。
5、签订收购协议。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做出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协议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同时协议亦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纠纷解决的最根本性文件。因此下列条款是必不可少的:
(1)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
(2)双方的就本次收购的承诺;
(3)收购标底;
(4)收购期限、方式及价款支付;
(5)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担保责任;
(6)收购前债权债务的安排及承诺;
(7)保密条款;
(8)违责任;
(9)争议解决。
6、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

4.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有哪些?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谨慎制定转让协议条款;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股权收购的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的,并不影响债权债务,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公司不承担对股东的债务应怎么办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股东在没有出现“刺破法人面纱”的情况下,最大的损失就是失去出资额。但是,如果出现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或者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存在上述情形,需要由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如果无法证明的,则公司股东不用承担责任。
二、公司法对外借款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公司向外借款,需要经过股东或者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债务由谁来负责啊?
公司的债务原则上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若无法清偿的,则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权收购的债务如何处理

6. 股权收购后对原公司的债务如何处理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谨慎制定转让协议条款: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己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为了维护收购公司最大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被收购公司的债务可以约定处理的。如果真的发生了对外债务,是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然后公司根据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
一、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1、公司合并的情形。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的情形。
分立后的多个公司对原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企业收购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收购后债务一般是由收购合并之后的酒店进行偿还。收购酒店之后,会被合并公司继承之前产生的债务,但是在收购之前,酒店可以和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减少债务的数额。要是原来的公司快要破产了,协商好的协议对双方都没有坏处。在决定要收购公司的时候,要注意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资产担保以及股权配置等状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7. 收购股权债务怎么办

(一)收购方与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基准日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基准日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收购方)承担。此种约定,实质上是目标公司将自己的债务转让给了原股东或新股东,是一份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同意。故,此种约定在没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虽然此种约定对外无效,但在新老股东以及目标公司之间还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实务中,收购方一般会采取让老股东或第三人担保的方式进行约束。
一、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
(一)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
(二)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企业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关方面(包括潜在的)。
(三)谨慎制定转让协议条款。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应企业债权债务(包括任何的欠款、债务、担保、罚款、责任等)的处理,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收购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二、股权收购的流程
(一)签署收购意向书,确定收购意向。
1、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
(二)收购方做出收购决议。
1、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做出意思表示即可。

收购股权债务怎么办

8. 收购股权债务怎么办

法律分析:收购股权债务呀进行申报。在收购方收购目标公司之前要先进行债权债务和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能使得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和担保显现出来,从而帮助收购方更好更全面地了解债权债务的情况。除此之外,在收购之前一定要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的内容应该包含:目标企业的概况、股权的结构、经营的业务、企业的动产不动产、债权债务以及知识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第三十三条 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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