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的捐款活动你会去参与吗?

2024-05-13

1. 公益性的捐款活动你会去参与吗?

我不会参加…
公益捐款我会参与,但是这种大型公益捐款活动我不会参加!
因为是大型的活动,所以捐款的参与者一般都比较有底气,捐款较多,但是我没有这个能力,只有这颗热爱公益的心!

公益性的捐款活动你会去参与吗?

2. 慈善募捐和募集慈善基金的区别

您好亲,慈善募捐和募集慈善基金的区别是: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基金会是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以慈善为目的募集捐款或物品募捐会,以慈善为目的募集捐款或物品建立的【摘要】
慈善募捐和募集慈善基金的区别【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您好亲,慈善募捐和募集慈善基金的区别是: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基金会是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以慈善为目的募集捐款或物品募捐会,以慈善为目的募集捐款或物品建立的【回答】

3. 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目的

公益事业捐赠法总的是为了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为此,一方面应当鼓励捐赠,让社会上更多的公民和组织为公益事业捐款捐物,为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对捐赠活动也要予以规范,明确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要防止假借公益事业的名义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公益事业的行为,从而使公益事业得以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鼓励捐赠捐赠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公益活动,捐赠财产是兴办公益事业的重要的物质基础。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建国后,由于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几乎包办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事务的各个方面,加之老百姓的收入较低,财力非常有限,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民间的公益性捐赠活动很不发达,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公益事业也非常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益事业捐赠活动得到很快发展,境内境外的捐赠日益活跃。目前,境内的捐赠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公民个人及一些企业、事业组织,向各种基金会、慈善会等公益性组织(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及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医院、学校捐款捐物。二是公民个人之间的捐赠,如公民向有疾病的人、遭受灾害的人以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人提供物质帮助。境外捐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广大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出于爱国爱乡之情,捐款捐物,造福桑梓,尤其在祖国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时,更是慷慨解囊。二是来自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用于发展经济、救助灾害等方面的资金和物资。境内境外的捐赠对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以及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公益事业在社会中的需求与作用将日益增大,因此,应当鼓励和倡导捐赠,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这对公益事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二、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捐赠法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随着捐赠活动的增多,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受赠主体混乱,管理捐赠款物的机制不健全。有的单位和个人占用、挪用甚至贪污捐赠款物,假借捐赠名义进行走私、套汇、逃税等,在国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虽然在捐赠工作上,国家有一些管理的措施和政策,但这些措施和政策还不够配套。因此,有必要制定法律,使捐赠活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利,保证捐赠的财物能够物尽其用,从而实现捐赠的良性循环。无论是鼓励捐赠,还是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都是为了发展公益事业。发展公益事业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第一,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通过多渠道聚集社会财力,可以有效地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政府的财力非常有限,境内外的捐赠可以弥补我国目前公益事业的不足。第二,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而不是由政府包办有利于政府转换职能,理顺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把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的事务都包办下来。将社会性事务交由有关社会组织去办理,由政府对其予以监督,有利于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符合现代社会的组织形态。第三,捐赠有助于在公民,尤其广大青少年中,树立扶危济困的观念,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目的

4. 什么是公益性捐赠

问题一:非公益性捐赠与公益性捐赠的区别  税法上规定,通过符合条件的机构(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组织。 )向非盈利机构、社团等特定对象(包括①向红十字会的捐款。②向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③对特定教育事业的捐赠,如对国家出资兴建的中小学的捐赠。④对某些特定文化事业的捐赠,如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⑤向某些团体的捐款,如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自强救国基金会、团结自强协会、证券市场发展基金会等。⑥对于风灾、火灾等的捐赠等等。 )的捐赠。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为非公益性捐赠 
  
   问题二: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怎么定义的?  业所得税法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福民 *** 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直接捐赠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问题三:会计上公益性捐赠与非公益性捐赠有何区别?  公益性捐赠是指公益、救济性捐赠(以下简称公益穿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公益性捐赠是一件很高尚的行为,国家税法通过优惠政策对此予以鼓励,因此很多纳税人便想当然地认为公益性捐赠肯定都免税,没有什么可以筹划的,其实不然。 
  公益性捐赠之外的就是非公益性捐赠了 
  这两者都计入“营业外支出” 
  答案补充 对,非公益性捐赠需要纳税 
  
   问题四:公益性捐赠支出是属于哪个账户科目  账户科目都是 营业外支出 
  
   问题五:什么样的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问题六:非公益性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穿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非公益性损赠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个要进行纳税调整。 
  
   问题七:公益性捐赠做收入后借方科目是什么?  营业外支出 
  需要县级 *** 的证明 收据。 
  单位对单位 单位对个人的 是不能税后列支的 做的话 要他们开收据 
  
   问题八:什么是公益性支出捐赠属于公益性支出吗  账户科目都是 营业外支出 
  
   问题九:什么是公益捐赠资格?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1]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baike.baidu/view/2075853 
  
   问题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什么意思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已取消审批确认。改由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公益活动情况联合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名单。 
  依据财税[2015]14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2015年12月31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精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作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为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简化工作程序、减轻社会组织负担,合理调整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程序,对社会组织报送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环节予以取消,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六条、第七条停止执行,改由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公益活动情况联合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名单。

5. 什么是公益性捐赠

法律分析: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的视同公益性捐赠按上述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八条 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什么是公益性捐赠

6. 财政资金捐赠给公益性基金会有哪些要求

捐赠应该通过特定机构进行,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 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接受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 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而公益性非营 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 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 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因此,只有通过我国境内的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进行的捐赠,才能够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自行进行 的捐赠,不得扣除。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摘要】
财政资金捐赠给公益性基金会有哪些要求【提问】
捐赠应该通过特定机构进行,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 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接受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 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而公益性非营 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 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 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因此,只有通过我国境内的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进行的捐赠,才能够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自行进行 的捐赠,不得扣除。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回答】
(1)致力于服务全社会大众,并不以营利为目的。(2)具有公益法人资格,其财产的会理和使用符合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公益法人所有。(4)收益和营运节余主要用于所创设目的的事业活动。(5)终止或解散时,剩余财产不能归属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6)不得经营与其设立公益目的无关的业务。(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具有不为私人谋利的组织机构。(9)捐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非营利公益性组织的分配,也没有 对该组织财产的所有权。【回答】

7. 公益性捐赠支出具体范围有哪些?

问:哪些属于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三条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根据上述规定,捐赠支出用于上述公益事业的,属于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支出具体范围有哪些?

8. 财政资金捐赠给公益性基金会有哪些要求

亲亲 捐赠应该通过特定机构进行,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 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接受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 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而公益性非营 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 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 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因此,只有通过我国境内的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进行的捐赠,才能够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自行进行 的捐赠,不得扣除。【摘要】
财政资金捐赠给公益性基金会有哪些要求【提问】
亲亲 捐赠应该通过特定机构进行,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 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接受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 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而公益性非营 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 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 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因此,只有通过我国境内的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进行的捐赠,才能够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自行进行 的捐赠,不得扣除。【回答】
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致力于服务全社会大众,并不以营利为目的。(2)具有公益法人资格,其财产的会理和使用符合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公益法人所有。(4)收益和营运节余主要用于所创设目的的事业活动。(5)终止或解散时,剩余财产不能归属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6)不得经营与其设立公益目的无关的业务。(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具有不为私人谋利的组织机构。(9)捐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非营利公益性组织的分配,也没有 对该组织财产的所有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