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2024-05-16

1. 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都可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3人),以100元/人/月标准按月发放。
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补贴100元/人/月,不受上限。
推荐人补贴示例:
备注:被推荐人同时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
补贴发放时间:从学生、被推荐人正式就业、实习上岗时间起满12月止,中途如离职,自动核减停发的就业、实习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对于这种约定条款,一般应确认为无效。

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2. 毕业就业补贴政策

已实现就业补贴类政策线上申领的地方,要切实保障线上申领渠道畅通,逐步推动所有补贴事项实现线上办理。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动推送、媒体宣传、经办服务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线上申领平台,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并运用线上申领平台,推动线上办成为政策申领主渠道。
一、政府保就业的措施之一
一、加大免税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负责)
二、延长房租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半收取2020年12月31日前的房租,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或按规定减免业主(房东)相关税费。(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负责)
三、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2020年6月15日前,各县(市、区)制定摆摊经营区域、时段的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的前提下,允许临时占道摊点摊区经营、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市场管理和城市管理部门对摊主商家户外经营产生的问题及时开展现场处置,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县〔市、区〕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四、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五、实施以工代训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六、加强信贷资金支持。对保持现有抵押担保状态不变、承诺就业基本稳定的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其在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允许延期,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金融机构要应延尽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加强督促引导,并按规定对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给予激励。力争2020年全年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普惠小微信用贷款300亿元。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贷款本金40%的无息再贷款支持,并按照国家政策标准给予奖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
七、扩大动产抵押登记范围。拓宽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抵押物登记范围,对办理抵押的动产,做到应登尽登、应抵尽抵。对线上办理且手续齐全、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结线下办理且提交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当场办理。(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
八、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小微企业园等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当地财政视成效给予奖补。为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开辟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免除开办企业的一次性政府收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政府负责)
九、扩大“一业一证”改革。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线上线下并行办理,实现“一证准营”。将企业开办环节由5个压缩为2个、办结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减为1个工作日,实行印章刻制、发票及税控设备领取、证章寄递“三免费”。(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大数据局,各市政府负责)
二、电子社保卡好办理吗
能用,在人社服务领域,电子社保卡可用于电子办事凭证、线上待遇资格认证、快速登录服务(网站、手机APP、自助一体机)等线上身份认证;用于社保参保、就业人才服务、个人就业、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创业担保贷款等个人信息查询;用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人才、调解仲裁等业务申办;用于参保缴费、考试缴费、培训缴费、工伤医疗费结算等移动支付。
三、天津自己怎么交社保
(一)线上渠道征收期限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申报,并选择通过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
(二)线下渠道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也可在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缴费。3、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跨年补缴、退后补足医疗年限、调整基数补征集、退休改在职后补缴费等人员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核定应缴费信息后,持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
一、各地要对照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在确保中央政策落实落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政策清单,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办理时限、政策依据,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二、已实现就业补贴类政策线上申领的地方,要切实保障线上申领渠道畅通,逐步推动所有补贴事项实现线上办理。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动推送、媒体宣传、经办服务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线上申领平台,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并运用线上申领平台,推动线上办成为政策申领主渠道。
三、尚未实现线上申领的地区,要加快进度,抓紧建立完善经办信息系统,力争今年6月底前实现线上办理。对仍需现场办理的,要及时公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大力推广电话申请、邮寄办理、代办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实行各类补贴政策不见面申领、一次性办理。要切实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切实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获得感、满意度。

3. 毕业就业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已实现就业补贴类政策线上申领的地方,要切实保障线上申领渠道畅通,逐步推动所有补贴事项实现线上办理。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动推送、媒体宣传、经办服务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线上申领平台,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并运用线上申领平台,推动线上办成为政策申领主渠道。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 》 
一、各地要对照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在确保中央政策落实落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政策清单,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办理时限、政策依据,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二、已实现就业补贴类政策线上申领的地方,要切实保障线上申领渠道畅通,逐步推动所有补贴事项实现线上办理。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动推送、媒体宣传、经办服务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线上申领平台,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并运用线上申领平台,推动线上办成为政策申领主渠道。
三、尚未实现线上申领的地区,要加快进度,抓紧建立完善经办信息系统,力争今年6月底前实现线上办理。对仍需现场办理的,要及时公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大力推广电话申请、邮寄办理、代办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实行各类补贴政策不见面申领、一次性办理。要切实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切实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获得感、满意度。

毕业就业补贴政策

4. 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

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如下: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
3、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6、临时生活补贴。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
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5. 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

应届毕业生怎么领取就业补贴解释如下:(1)现场办理,高校毕业生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季候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然后到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就业补助申请,工作人员核定资料后会核定补贴金发放的数额。(2)线上办理,申请人可在微信中搜索当地的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然后在里面找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查询”,点击进入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人资料,以及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提交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就可以了。服务对象: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5.身患残疾的高校毕业生;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

6.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公司或开门面做生意,你可以领取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
3、一次性招用补贴。
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6、临时生活补贴。
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
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用工单位,并且你想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参加职业培训,并且可以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7. 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

亲爱的同学们,又是一年毕业季,正是青春扬帆时。祝贺你们完成学业,步入社会,开启人生新篇章!      你们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就业创业是你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阶梯,关系国家发展未来。在你们走向职场之际,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尽心竭力为你们提供服务,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你们就业创业,助力你们就业创业扬帆起航。      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请看过来!      准备就业的同学,可以申请这些补贴:      (一)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到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该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在蓬江、新会、江海、鹤山就业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在台山、开平、恩平就业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3年。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补贴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到我市小微企业就业,或到我市镇(街)、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3.劳动者不属于以下情形: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雇员;2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3已经实现创业并享受创业扶持类补贴的人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1.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对于硕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对于博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对于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2.就业地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补贴期限最长1年;就业地为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的,补贴期限最长2年;享受补贴期间变更就业地的,累计补贴期限按照变更后的就业地计算。      准备创业的同学,这些补贴一定适合你: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对象: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申请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标准及期限: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 (二)创业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申请条件:1.创业者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标准及期限: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的租金总额,每年度最高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申请条件: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贷款对象:个人借款人      借款人为重点扶持对象,包括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有具体经营项目;      2.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3.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借款人      1.在江门市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 贴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约2%的年利率给予贴息。 贷款额度: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成功带动5人就业的,贷款额度提升至最高5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      上述补贴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补贴申请,请找这里      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rsfw.jiangmen.cn/),查阅并申领相关补贴,高校毕业生选择个人登录,操作如下:
      (个人登录界面)
      (补贴列表界面) 补贴申领咨询电话:      江门市人社局:3506896;蓬江区人社局:8223217      江海区人社局:3820961;新会区人社局:6333222      开平市人社局:2218950;台山市人社局:5523363      鹤山市人社局:8933139;恩平市人社局:7724335      除了上述政策,还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人才政策——“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      一、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含国、境外)毕业生[本地户籍申请人毕业后累计待业时间(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不超过12个月];      2.初次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      3.按规定入户江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提交材料      1.单位就业      (1)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劳动合同。      2.自主创业      (1)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创业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须提交《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三)受理机构(部门)
 (四)补贴标准      1.硕士:住房补贴1000元/月,生活补贴10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2年。      2.本科:住房补贴500元/月,生活补贴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2年。 (五)发放方式      1.采用后资助按季度发放给申请人,每季度第1个月发放上季度补贴。      2.单位就业的,首次发放月数从用人单位首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起计算;自主创业的,从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起计算。 (六)管理要求      1.本补贴自2019年2月18日起执行。      2.单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申请人,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须在我市就业满3个月后或连续经营6个月后方可提出申请。      3.毕业2年内是以毕业证签发之日为起始日计算。初次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是指首次来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以申请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历史记录情况确定)。就业满3个月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当月起计算;连续经营6个月以《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发证日期起计算。      4.本地户籍的申请人,毕业后累计待业时间(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不超过12个月中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包括江门及外地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5.首次申请时,申请人须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享受期无情况变化的(就业和自主创业),系统每季度自动对碰参保缴费、纳税和工商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等情况后,按原发放标准发放相应月数的补贴;申请人变更用人单位的,应重新提交《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核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继续发放补贴,享受年限累计计算;申请人注销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从注销的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个人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期间,不享受本补贴。      6.住房和生活补贴由受理机构(部门)按照经办、审核、审批(受理机构或部门负责人)核定后发放。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在我市就业、租房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大专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 1500 元/月、800 元/月、500 元/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享受最长期限 1 年,该补贴与“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具体申领方式登录江门市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https://rsfw.jiangmen.cn/rc)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

8.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有二种津贴对象及标准:      (1)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连续津贴两年;      (2)1999—2004年期间毕业的户籍(同上)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企业工作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岗位津贴。      2、“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由人事部门拟定,按文件规定,具体补贴办法及操作细则由人事部门牵头。      该招聘政策优先推荐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倾向于农村贫困家庭的未就业大学生。毕业生到企业、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就业的期限为3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