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2024-05-15

1. 中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广东省中山市的教育局网址:http://www.ruyile.com/jiaoyuju.aspx?id=2451
1、教育局地址:广东中山市中山市教育局。
2、邮政编码:528400。
3、职能: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4)主管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拔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购物币;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7)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8)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9)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11)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12)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的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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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山市教育局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 0760-89989214
主要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2)承担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及工会工作。
(3)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6)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8)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9)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0)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按规定和权限制定高中以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毕业考试有关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3.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

中山市招生办咨询电话:自考成考:0760-88876100;普通高考、非学历考试:0760-88876106;中考、研究生:0760-88876103
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8年,主要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

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后于1990年更名国家教委考试中心。1998年国家教委改称教育部,原国家教委考试中心组建为现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
一般情况下,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会有一个专门负责组织各种本局范围内部考试的机构,称为考试中心。
但是在很多的其它单位机构里面也会有考试中心的,比较有名的的车管所的考试中心,专门负责驾照考试的。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是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比如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抽考,中考,高考等。此外,还承担各类成人考试,资格证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工作,职责还是比较大的。

各省教育考试院是各省各类学历教育考试的政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各类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此,教育部考试中心是宏观管理及政策的制订者,与省考试院有领导与业务指导的关系。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

4. 中山市东区教育局在哪里

法律分析:中山市东区办事处大楼206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5. 中山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市教育局共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重要文件的拟草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政务、保卫、外事、建议提案办理和机关内部管理等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统筹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统筹教材、教学辅助资料征订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二)基础教育科(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西藏班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质量高水平发展高中教育;负责基础教育综合信息统计分析、中小学学籍管理和义务教育证书、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验印工作;负责协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负责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三)高教成教职教科负责制定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改革、专业设置、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审核招生计划,监测教育教学质量;协调管理市属高等教育,管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社区教育;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中(中专)毕业证书验印工作;指导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市成人教育协会、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工作。(四)学前教育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托幼机构的办园(所)基本标准,规范办园(所)行为,对托幼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负责托幼机构的设立、年检、变更、终止的审批;指导托幼机构的保育、教育及教科研工作;协助做好托幼机构教师(园长)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工作。(五)民办教育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包括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教育机构)、校外托管中心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和校外托管中心依法办学,对违规办学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协助做好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和校外托管中心的年度检查、评估、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受理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行政申诉;负责受理民办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六) 德育体育艺术教育科负责管理中小学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普法教育、民族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禁毒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中小学生的校园保护、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参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七)人事科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范围内中小学教职员的调配(聘用)、考核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师德建设、评先选优、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学历(学位)登记备案、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育人才对外支援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做好局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协助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做好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和法人登记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属学校(单位)人员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指导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八)老干科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教育系统教师、干部退休手续,审核离退休人员待遇;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关工委日常工作;指导市退教协会和全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九)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团委、市教育工会)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市直属学校(单位)党、团、少先队组织的管理与建设,配合做好高等院校党建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落实统战、侨务、宗教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负责市教育工会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履行教育服务、维权职责。(十)计财基建科(审计室)负责制定教育经费、教育收费、教育基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市级教育事业专项经费及局机关经费年度预算,编制全市教育经费决算;负责市级教育事业专项经费的划拨;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属学校(单位)住房津贴、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属学校(单位)基建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做好后勤等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内审工作,会同市审计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开展审计工作。(十一)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综合督导和有关重要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评估;负责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负责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开展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督导、评估;负责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创建优质学校(园)和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参与制定有关地方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6. 中山市教育局的介绍

中山市是我国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故乡,是全国唯一以伟人名字命名的城市。 2005年,中山成为广东省第一批教育强市,2007年全市24个镇区全部成为省教育强镇(区)。现有中小学324所(含技校),在校生44.2万人;幼儿园454所,在园幼儿11.1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34号),设立中山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7. 中山区的教育

大专经国管理暨健康学院高级中学天主教圣心中小学(完全中学)基隆市立中山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国民中学基隆市立大德国民中学中山中学国民中学部圣心高中附设国中部国民小学基隆市中山区太平国民小学基隆市中山区港西国民小学基隆市中山区中山国民小学基隆市中山区仙洞国民小学基隆市中山区德和国民小学基隆市中山区中华国民小学基隆市中山区中和国民小学基隆市私立圣心国民小学

中山区的教育

8. 中江教育局的电话

电 话:    (0838)7215789    
传 真:    (0838)7215733    
地 址:    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集中办公区3号楼4楼    
邮 编:    618100    
中江教育局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综合指导和管理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审核基础教育、幼儿教育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重点学校建设。

扩展资料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并贯彻实施。
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和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检测工作。
参考资料:中江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