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派发的红利,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5-13

1. 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派发的红利,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派发的红利,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取得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15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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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派发的红利,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根据持有时间的不同,缴纳个人税的计算依据也不同。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股息红利的发放形式有:
1、股东发放股息
由于要在获得利润后才能向股东分派股息和红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营业年度结算以后才从事这项工作。在实际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进行两次决算,一次在营业年度中期,另一次是营业年度终结。相应地向股东分派两次股利,以便及时回报股东,吸引投资者。
2、股东送派股利
采用送红股的形式发放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将应分给股东的现金留在企业作为发展再生产之用,它与股份公司暂不分红派息没有太大的区别。股票红利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在名义上增加,但与此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大了,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减少了。但实际上股东手中股票的总资产含量没什么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息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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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取得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摘要】
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取得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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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要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吗,哪些请款要交税哪些情况不用交税


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要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吗,哪些请款要交税哪些情况不用交税

6. 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纳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据“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法存在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述规定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三
注意事项:对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减让,仅仅限于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部分,对于个人从非上市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照常纳税。

7. 个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8. 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3种情况,即个人取得、居民企业取得、非居民企业取得。   
对于个人取得,在《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中明确,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33号)规定,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依据国税发〔1997〕198号文件的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所以,股票股利及现金股利取得方为个人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所以,股票股利及现金股利取得方为居民企业时,作为企业的免税收入,不纳税。   
对于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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