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024-05-14

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一般长期资产减值后不允许通过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一般是等到资产处置的时候再转回。主要是因为国家会计政策是这样规定的 ,防止利润操控而采取的谨慎性措施 其实按道理应该是可以转回的, 国外的会计法规有的规定就是可以转回。
  2、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说来比较大,为了防止人为操纵利润,所以不可以转回。而存货是为了生产经营用的,价值一般不大,所以可以转回。
  3、只要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了,哪怕长期股权投资的市价翻几翻,也不得再转回减值准备。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企业调节利润。以防止企业在利润高的时候计提减值准备,没有利润的时候再调整回减值准备而增加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是什么意思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是指在期末进行计价时,长期股权期末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为了真实反映,应该计提减值。由于其减值一般都比较大(100万这类数字),为了防止调节利润(当期记入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利润,后来再转回造成利润增加)的行为,就算以后又增值了也不许再增加其价值了。
2.存货期末计价时,如果发生了减值(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后来价值又涨时,可以做相反的分录,可以做价值的转回。
3.一般对于金额比较大的资产减值,都不可以转回。例如,固定资产的减值等。

3.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

正确答案:错
解析: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金额范围内予以转回。转回金额计人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

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这个嘛,一般长期资产减值后不允许通过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一般是等到资产处置的时候再转回。主要是因为国家会计政策是这样规定的 防止利润操控而采取的谨慎性措施 其实按道理应该是可以转回的 国外的会计法规有的规定就是可以转回 只是我们国家特殊情况 算是中国特色吧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说来比较大
为了防止人为操纵利润,所以不可以转回
而存货是为了生产经营用的,价值一般不大,所以可以转回

引用中华会计网校网友的解说:
你看可以转回的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货
不能转回的有7个: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商誉,长期股权投资(3种),生产性生物资产,已探明的油田等.

你会发现可以转回的一般都是货币性质类的资产(除存货),他们的价值就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但是不能转回的资产,不仅有现金流量,还有实物的,他们的减值也包含了实物的损失.
举个例子
你有上有1张股票和1个苹果
股票价格跌了,你减值,价格升了,你转回
但是如果苹果烂了1/3你减值,然后再怎么样苹果也不会长出来了
其实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你要自己好好体会

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不能转回如何理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操纵利润,另一方面也是从美国FAS144号准则中学来的。FAS144号准则认为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资产账面净额就构成了新的资产原始成本,而对于不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而言,确认超过其原始成本的增值是不符合历史成本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较大的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计提减值损失后,价值恢复的可能极小或不存在,发生的减值应当视为永久性减值,所以此类资产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不能转回如何理解

6. 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以后不得转回,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以后确可以转回??

你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吧?
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货币性对吧?
粗略总结的话,一般流动性资产可以减值转回
而长投属于非流动性资产,不可以转回。
运用会计政策来说的话,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适用的会计准则为会计准则22号。而长投适用的是资产减值准则的规范。
再给你往下延伸,长投一般来说金额比较大,计提减值需要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转回则贷记,减值计提是企业自己决定的,如果本企业今年盈利,但不想交税,则计提长投减值,而想虚增利润则转回,这样是不是构成了虚假调节利润。
金融资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就属于防止虚假调节利润的情况(权益类,债券类的汇兑损益还是需要计入财务费用的)

7.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句话是对的。
主要是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
企业在资产、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以及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并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当然,坏账损失、存货跌价准备等可以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8.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为何不得转回?

"股价的影响因素比较多,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可以转回的话,有些公司会通过这个调节利润.
比如先放出假消息,股价大跌,过段时间再辟谣,股价又回升.这样想怎么调节利润都可以,所以就规定不能转回.总体来说转回是正常的思路,但是为了防止别人钻空子,所以就规定不能转回。
所以会计准则规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可以转回的有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流动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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