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中一个投资人可以变更吗

2024-05-17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中一个投资人可以变更吗

可以
 
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记载的投资人名称(姓名)、投资额、投资比例,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应提交材料规范:
(1) 全体投资人(包括原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调整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原投资人退出的,应提交由原投资人盖章、签名的原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十九条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一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中一个投资人可以变更吗

2. 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企业名称还可以更改吗?

名称核准通知书领取以后可以注销、调整、补办。
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是企业变更登记的一种。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

扩展资料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其申请变更名称属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进行审查,同意企业变更名称的,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报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核发《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登记主管机关依据《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办理该企业的名称变更登记,同时填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回执》,将回执和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并寄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如不寄回回执,该《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上的企业名称将不予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 公司名取得了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以更改投资人吗?

 公司名取得了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以更改投资人吗?  公司名取得了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那么说明该公司名称可以使用,即可由你们用来注册、至于更改投资人,这个与公司名称无关,你们需要更改公司章程,即公司章程中的投资人做个变更即可——到工商局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点操作就是了。
  新公司注册做到“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下面该如何走下去?  去银行办理验资户,转到钱后。。然后把所有的申请资料一起拿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局核名的核准通知书下发之后还能稍微更改企业名称么?备用名称栏  如果已经申请了,那么核准通知书下发后只有等6个月后才能更改企业名称了。
  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档案、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
  什么是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想要注册公司,就必须自己先为企业多想几个名字,然后写在纸上,拿去工商局核准,如果没人用,那就恭喜你,表明这个公司名字客户注册,如果都已经被别人注册了,那么不好意思,在回去想
   
  注册公司是不是工商局不给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就说明名字不行,如果通知书下来了就可以注册。  注册公司,核准名字下来后,有核准名称,核准人身份证影印件即可。不下发通知书。
  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档案:  (1)全体投资人(出管部门或出资人)签署的《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出管部门或出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覆印件;  (3)全体投资人(出管部门或出资人)的资格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档案。
  贸易公司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接下来干什么?  到 *** 政务中心工商视窗或到工商局注册登记分局领取注册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的资料(办事人员会一次性告知的,如: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决定、场地使用证明、身份证影印件等等,注意:有前置审批的必须先把前置审批档案办好),然后交工商部门稽核。
  我已经取得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怎么别人还是可以用我核准的公司名称?  是不是长时间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了,没有人注册过的名字别人也是可以用的。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想要办理延期,投资人正当的申请理由怎么写  理由是:由于资本没有筹集到位,申请延期。
   

公司名取得了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以更改投资人吗?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要法人签名吗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食品生产项目,提交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新设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流程:
  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它是每个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需要提供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新设立的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新设立公司的公章+法人章
  办理程序:
  1、向设立公司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2、根据营业执照信息以及法人、经办人信息填写信息登记表格,严格按照表格填写规范进行填写,并在表头处加盖新设公司公章。
  3、向质监局工作人员上交信息登记表格以及营业执照原件(交验)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交验)复印件。
  4、质监局工作人员进行信息验证,并进行证件打印办理。
  
  在取得工商执照后,在30日内带上工商执照、经营场地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公司章程、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验资报告、会计上岗证就可以分别去办理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了(联合办证的,只需要办一个证就可以了)。
  
  国税:带上工商执照、经营场地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公司章程、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验资报告、两个会计的会计上岗证和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这些复印件各一件,且都要在上面加盖公司的公章,带上公章。
  地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带上公章。

5. 自然人独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得到后,还能更改里面的内容吗?

  可以,办理变更手续即可。


  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
  5、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关税收问题请向税务部门咨询。

自然人独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得到后,还能更改里面的内容吗?

6.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能改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工商部门的规定是,名称一旦核准就不可以修改了,只能拿到营业执照以后再变更了,重新查名然后再提交变更名称,这样才能够把名称改了,否则是不行的。公司名称的话涉及到很多的问题,在变更以后,工商信息方面也会查到以前的信息,以前的名字,所以注册公司时尽量确定好公司名称,行业表述等情况,各股东以及法人,涉及到公司的人员都一起想好这一个名称,这样通过以后就会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名称,自己所满意的,不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变更名称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二、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有哪些
1、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内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分公司、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其他营业单位等。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2、外资企业名称登记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7. 有关公司名称变更在领取了“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后的流程是什么?

有关公司名称变更在领取了“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后就是领取执照办理其他证件变更。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程序为:
1、受理审查。
2、核准。
3、领取执照办理其他证件变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扩展资料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应遵循的义务:
1、所填报的基本信息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真实、准确、 合法、有效。 
2、保证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3、获得行政许可后,严格按照确定的条件、范围、程序等从事相 关活动,不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 
4、绝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证件。
5、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有关行政机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诚信经营,争创信用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宜昌市夷陵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服务指南

有关公司名称变更在领取了“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后的流程是什么?

8. 办理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拿到后能不能变更股东数量

可以变更股东数量。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核准企业名称信息修改申请书》
(属于新设立的由全体投资人签署,其中投资人发生变动的,变动前后的投资人均应签署,属于变更冠省名的加盖登记机关公章);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属于新设立的由全体投资人签署,其中投资人发生变动的,变动前后的投资人均应签署,属于变更冠省名的加盖登记机关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