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把债权转让给了讨债公司,讨债的人该怎么办

2024-05-15

1. 债主把债权转让给了讨债公司,讨债的人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
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前提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注意事项: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将已让与的债权再行让与第三人时将通知回执的时间倒签。

另外:
1、债务催收是一项很有挑战性的工作,切不可想到催收就想到施加暴力,法律不仅保护债权人,也保护债务人。

2、在接收债权之前就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工作,以评估债权催收的难易程度。

3、司法渠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殊途同归,到最后还是法律解决问题。

债主把债权转让给了讨债公司,讨债的人该怎么办

2. 债权转让给讨债公司可以吗

如果要讨债公司,帮你讨债,是违法的,讨债公司不合法,早已取缔。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    文号:国经贸综合(2000)568号    
颁布日期:2000-06-15    执行日期:2000-06-15    
时 效 性: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公安厅(局)、工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明令禁止开办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据此已对原登记注册的讨债公司作了注销或变更登记的处理。近年来,随着社会上各类债务纠纷大量增加,一些地区又出现了名目繁多的讨债公司,非法从事讨债活动。有的以经济委托、商务代理、财务咨询等名义登记注册,而实际活动超出注册经营范围,开展讨债业务;有的未经登记注册,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下从事讨债活动。讨债公司承揽讨债追账业务,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和强制力,一般雇请下岗、退休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采取上门催讨、死缠硬磨、跟踪或损坏债务人名誉等手段获取报酬;有的甚至以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甚至绑架等暴力手段危害债务人的人身安全,谋取非法收益。讨债公司的活动不仅干扰了企业、事业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公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危害社会治安,扰乱法律秩序,而且助长了有法不依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国家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作如下规定:
一、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监督管理,对申请经营讨债业务的企业不予核准登记;对打着咨询服务、委托代理等名义从事讨债活动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未经登记注册的讨债公司,一经发现,立即坚决予以取缔。
三、各级公安机关要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非法讨债活动的打击力度。对采取恐吓、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讨债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国家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的规定及非法讨债活动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
五、企业要依法签约、履约,重合同、守信用,及时归还各种应付款项。对违约产生的经济纠纷,应依照法定程序解决。

3. 要债公司能把钱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不能。公司若为有限公司,公司确实无力偿还欠债又没有其他的财产如土地、知识产权、房产、车辆、大型机器设备等,公司股东也没有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的行为故意逃避公司债务的,则公司股东不需要再以个人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了。若为合伙企业,即使存在上述情形无力还债的,合伙人也要以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公司债务,因为依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要债公司能把钱要回来吗

4. 债权人到公司要债怎么办

您好~到债务人公司讨债是否违法,要依据讨债的方式而定,如果通过暴力、围堵公司等非法方式讨债,就会违法。这种情况建议和债权人友好协商,表明还款意愿,妥善解决为好。【摘要】
债权人到公司要债怎么办【提问】
您好~到债务人公司讨债是否违法,要依据讨债的方式而定,如果通过暴力、围堵公司等非法方式讨债,就会违法。这种情况建议和债权人友好协商,表明还款意愿,妥善解决为好。【回答】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回答】

5. 债权人到公司要债怎么办

债权人到公司要债怎么办【提问】
您好,法律分析:债权人到公司要债怎么办:可以协商或由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如果对方采用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可以报警,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回答】

债权人到公司要债怎么办

6. 债权人到公司要债怎么办

亲亲您好[心][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大红花]从法律上,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追偿。但不得占有对方办公场所,扰乱对方正常工作和生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对方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摘要】
债权人到公司要债怎么办【提问】
亲亲您好[心][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大红花]从法律上,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追偿。但不得占有对方办公场所,扰乱对方正常工作和生产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对方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回答】
债权人说一会到我上班的地方,让我公司的所有人都知道我欠钱不还,合法吗【提问】
不合法的。若出现该行为可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到欠款人单位去闹,也侵犯了欠款人的名誉权,这违反了民事法律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欠款人欠钱不还是不合法的,但不能以违法对付违法,应当采取合法的手段依法维权。【回答】
您是欠了对方多少了【回答】
本金不多,两万块,现在要我还4万多,【提问】
太黑了【提问】
我说我不还,去起诉我【提问】
但是又不去起诉我【提问】
就一天恐吓我【提问】
这个算高利贷了,放高利贷借只借二万借条写四万,二万有效,超过年利率36%,但在36%的范围内利息仍然有效。【回答】
您是借的网贷还是以私人私下借的【回答】

7. 要债公司能把钱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
不能。公司若为有限公司,公司确实无力偿还欠债又没有其他的财产如土地、知识产权、房产、车辆、大型机器设备等,公司股东也没有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的行为故意逃避公司债务的,则公司股东不需要再以个人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了。若为合伙企业,即使存在上述情形无力还债的,合伙人也要以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公司债务,因为依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要债公司能把钱要回来吗?

8. 债主把债权转让给了讨债公司,讨债的人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
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前提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注意事项: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将已让与的债权再行让与第三人时将通知回执的时间倒签。另外:
1、债务催收是一项很有挑战性的工作,切不可想到催收就想到施加暴力,法律不仅保护债权人,也保护债务人。
2、在接收债权之前就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工作,以评估债权催收的难易程度。
3、司法渠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殊途同归,到最后还是法律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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