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学生会的介绍

2024-05-13

1. 东南大学学生会的介绍

东南大学坐落于南京,是全国211工程大学和985工程大学。东南大学学生会是东南大学党委领导和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指导下的全体在校本、专科生的自治组织。一直以来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相应并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全校同学,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组织工作,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全校同学成长成才服务。

东南大学学生会的介绍

2.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的组织章程

东南大学校友总会章程(试行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名为“东南大学校友总会,其英文译名为General Alumni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University,英文名缩写为GAASU。第二条 本会属于联合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由东南大学及其前身中央大学和南京工学院、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的海内外校友自愿结成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宗旨:略。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邮编210096)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 弘扬母校优良传统与学风,鼓励校友在学术、事业上为祖国建设不断取得成就,并以此激励在校学生的成长;(二) 通过与海外校友的联谊等活动,以增进对祖国的了解,为统一大业,振兴中华贡献力量;(三) 促进海内外校友协助母校在教学、科研、学术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四) 加强同海内外东南大学校友组织的联系,征集校友资料,交流信息,增加凝聚力;(五) 编辑出版《东南大学校友通讯》及校友通讯录等。(六) 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各项活动。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两种: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 凡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二) 自愿参加本会;(三) 是东南大学校友,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校友:凡在东南大学及其前身各个时期的中央大学、南京工学院、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等校学习过的,各种学历层次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成人教育、留学生等以及其他形式学习的学生;凡在东南大学及其前身各个时期的中央大学、南京工学院、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等校任职任教者,包括兼职教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校友要求入会须提交入会申请书;(二)凡条件合格者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即为本会个人会员;(三)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外各地校友组织,要求入会,须提交入会申请书,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即为本会单位会员;(四)由本会理事会授权校友会办公室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本会产生各种机构及领导成员时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与意见,实行监督;(三)优先获得本会有关刊物、资料等服务;(四)对母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五)校友入会自愿、会员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加与支持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并协助筹集本会经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积极向《东南大学校友通讯》投稿。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产生本会理事,组成理事会,必要时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工作,决定终止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教育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延期换届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财务情况,提出议案;(五)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重大事宜,商定下届理事会换届事宜;(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等并领导其开展工作;(八)决定副秘书长、各 机 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届四年,可以连任,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其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校友会个人会员中产生,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政治素质好;(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 长最高任职年 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 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教育部、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可以连任但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教育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教育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校友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请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保持与海内外校友会的联系;(六)协助接待海内外校友的参观、访问、讲学等事宜;(七)组织编辑出版《东南大学校友通讯》等刊物资料;(八)处理其他日常工作。第三十条 本会可聘请若干业绩突出的资深校友担任本会名誉会长、名誉理事,以指导工作。名誉会长、名誉理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方可聘任。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的会费;(二)母校提供的资助;(三)校友及热心人士捐赠;(四) 向政府申请资助;(五) 利息;(六)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财务管理委托东南大学财务处代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教育部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 内,报教育部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教育部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经在教育部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民政部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1999年6 月6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3.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内容: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基本任务等内容;学生会组织会员的组成、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

高校学生会组织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是高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学生会组织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学生会会员组成
包括学生会组织会员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组织章程,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学生会组织会员有权对学生会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组织章程所规定的其它权利。学生会组织会员须遵守学生会组织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学生会组织的基本任务

在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和团委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当好校党组织和学生处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同时搞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锻炼,维护学校和正常秩序;
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等活动,带领同学们学先进,创“三好”,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道德水准,增强劳动观念,在学好功课的同时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促进身心健康;

学生会章程

4.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应包括什么?

章程应包括的内容有: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基本任务等内容;学生会组织会员的组成、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
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及主要任务、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及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权等内容;基层组织的组成及职权等内容;学生骨干的选拔及退出的条件及程序等内容;解释权声明和生效条款等内容。

《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基本任务等内容。高校学生会组织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是高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
(二)会员。包括学生会组织会员的组成、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组织章程,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
(三)权力机构。包括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及主要任务、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及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超过两年;院(系)层面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

5.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应包括哪些内容?

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基本任务等内容;学生会组织会员的组成、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及主要任务、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及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权等内容。
基层组织的组成及职权等内容;学生骨干的选拔及退出的条件及程序等内容;解释权声明和生效条款等内容。

1、总则。包括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基本任务等内容。高校学生会组织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是高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
2、会员。包括学生会组织会员的组成、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组织章程,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学生会组织会员有权对学生会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3、权力机构。包括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及主要任务、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及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超过两年;院(系)层面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4、执行机构。包括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权等内容。校级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4至6名组成,有分校区的高校可酌情增加副主席人数。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应包括哪些内容?

6.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应包括哪些内容?

如下:
1、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基本任务等内容。
2、学生会组织会员的组成、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
3、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及主要任务、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及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4、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权等内容;基层组织的组成及职权等内容。
5、学生骨干的选拔及退出的条件及程序等内容;解释权声明和生效条款等内容。


学生骨干。
包括学生骨干的选拔及退出的条件及程序等内容。明确主要学生骨干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明确要建立学生骨干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7. 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包括哪些内容?

章程应包括的内容有:
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基本任务等内容;学生会组织会员的组成、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及主要任务、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及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权等内容。
包括学生会组织会员的组成、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组织章程,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学生会组织会员有权对学生会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高校学生会的权力机构
包括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及主要任务、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及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超过两年;院(系)层面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
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大学学生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是:
1、 统筹会内各项事务,统一协调、分配任务,对学生会负责。
2、 集中正确意见,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
3、 带领全体会员干部搞好自我管理工作,指导各部开展工作。
4、 及时传达学校指示,完成上传下达的任务,经常向学校汇报工作。
5、 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研究每一时段工作进展,分析情况,落实措施。 (6、 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推广先进经验,表扬优秀干部。
7、 充分行使学代会赋予的职权,并接受学代会的监督管理。

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包括哪些内容?

8.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会概况。例如:学生会有哪些部门,他们各自主要负责什么。学生会的宗旨是什么?

学生会的宗旨自然就是“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会除主席团外有七个部门,包括:文化部,生活部,体育部,实践部,女生部,学习部还有青年志愿者中心。
文化部:主要有举办“十佳歌手”等活动
生活部:联系物业及食堂和学生的关系,评文明宿舍以及举办厨艺大赛等
体育部:篮球赛,拔河赛,定向越野等体育活动都由体育部主办
实践部:跳蚤市场,赞助等
女生部:交谊舞会等
学习部:辩论赛等
青年志愿者中心:献血等公益活动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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