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注定是中外合资企业,但是地方国资委持有40%多的股权,这样的企业是国企还是外企?

2024-05-13

1. 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注定是中外合资企业,但是地方国资委持有40%多的股权,这样的企业是国企还是外企?

都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业。
因为这种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相互融合,流动发生的经济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已经远离传统单一经济性质划分的模式;而过渡到明晰产权关系,按有限责任人组织形式,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科学划分的范畴中。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⑴合营企业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⑵在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⑶是有限责任公司。
⑷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时依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依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登记。审批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

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注定是中外合资企业,但是地方国资委持有40%多的股权,这样的企业是国企还是外企?

2. 国有独资公司持有上市公司10%的股权,且为第一大股东,是否需要国资委审核或备案?大神们帮帮忙

需要,A是B的实际控制人。

3. 某企业原为国有独资企业,经改制后为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占51%,民占49,现在该企业想增资扩股,(

当股权发生变化,民企的股权>50%取得控股权,企业性质发生改变,也即改制。
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企业改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改制包括:⑴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⑵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⑶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第四十条 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 
增资扩股:国家层面,《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有资产相关法规、规章并没有对增资扩股必须进场交易提供明确法律依据。部分省市为规范增资扩股行为要求进场交易,如《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规范改制暂行办法》。
涉及国有企业增资改制主要是文件有: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
文件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该通知首次将增资扩股纳入国企改制范畴;
《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
意见对96号文进行了细化与完善,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企业,应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情况特殊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通过向多个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信息等方式,选定投资者。” 第一条第(五)款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否则不得实施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须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国有股不控股及不参股的企业),改制方案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严格控制企业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持股”;第六条“加强对改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都涉及到国有企业增资改制。

流程:
股东会对增资扩股作出书面决议; 2. 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 3.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增资扩股方案作出决议; 4.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就增资扩股事宜向上级单位及上级国资委申报批准。 5.资产评估、审计 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按规定程序予以核准或备案。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6、谈判磋商、签订增资扩股合同; 7、缴纳出资; 8、验资; 9、召开股东会增选董事、监事、修改章程,改组管理层; 10、工商变更登记。 

需要国资委的审批。

某企业原为国有独资企业,经改制后为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占51%,民占49,现在该企业想增资扩股,(

4. 公司被国资委100%控股的企业收购,算不算国企?

算国企,但不是国有独资企业,而是国资控股的国有股份制企业。一家企业是否属于国企,归根结底看控股股东的资本性质,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12-1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5. 关于国有企业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1、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再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2、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3、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4、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关于国有企业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6. 国资委下属企业投资的公司属于国资委监管吗

应该属于,因为审计是一定要审下属单位的。
祝你好运

7. 国有参股企业将其参股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是否经国资委审批?

不需要。
因为在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中,国有资本仅能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应的出资人的相关权利,并不能对公司产生实际支配作用,且国有资本参股的公司的资产对外转让并没有纳入到国有资产交易评估的规范中。
但需要注意的是,国有资本参股的公司虽不是国有企业、其公司的资产也不是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后对公司形成的股权仍然属于国有资产。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1、国有企业转让其对外出资形成的股权的交易行为,包括国有企业转让其控股的股权以及非控股的股权两种。
2、国有企业的增资行为,但政府对国有企业增资行为除外。
3、国有企业重大资产(一般指资产价格在100万元以上)转让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国有参股企业将其参股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是否经国资委审批?

8. 有关国有股权质押的审批问题。

我简单地回答你的问题,这样你可能看得也清楚一点。

问题一:

是国有股权。

问题二:

不需要。股权质押必须考虑2个问题,一是质押权本身能否生效;二是一旦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有效的质押权能否执行,亦即该股权最终能否拍卖。

对于第一个问题,肯定地告诉你,在质押阶段,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国有股权的质押需要经过谁的审批。此外,你可以看一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权自工商局登记之日起生效,工商局的登记办法中,提交文件一项,也没有要求提交国资委的批准。事实上,法律没有规定这种批准的程序,国资委也没有办法给你批。

对于第二个问题,在实现质押权的时候就必须转让国有股权,而国有股权在转让时需要经过审批。这里有2个分问题,第一,国有股权转让需要审批,但并非都需要国资委审批,例如,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转让由财政部门审批。非金融类企业的股权,也只有一级企业,也就是最上面的集团公司,国资委直接做股东的公司转让股权才需要国资委审批,或者是某子企业是“重要子企业(一般是在国资委内部规定的,有的会公布在国资委网站上)”,他的股权转让才需要国资委审批,从您的情况来看,应该不太会涉及重要子企业的问题。除以上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由一级企业(也就是集团公司)负责审批。

批的话,批的内容应该是批准B公司转让其在C公司的30%的股权,你当然可以算一下间接持有多少权益,但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从是不是国有这个意义上讲,30%的股权是不可分的,任何的1%都有国有的成分,所以批的话是批这个30%。

其他问题:

首先是评估的问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接受非国有单位非货币资产出质的,需要进行评估,国有股权出质不需要评估。但是应当注意,实现质押权的时候,也就是转让的时候,是需要进行评估的,转让价格不能低于评估价格的90%。当然,这个影响不大。

其次便是进场交易的问题,所有国有股权转让都必须进产权交易所挂牌拍卖,不能自行转让,不过对你影响也不大。因为正如我之前所说,取得质押权的阶段不需要任何国资监管方面的手续,而实现质押权的时候,法院肯定也是到产交所拍卖,债权人当然也可以去竞拍。

总体答案如上,希望我的回答是您想要了解的信息。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