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社会保险业务网站

2024-04-27

1. 汕头社会保险业务网站

汕头市医保卡查询余额1、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2、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除此之外,因为有时登陆当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而有的人也会认为在网上查询的方法不够直接,那么还可以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两种方法查询;4、而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的,在查询之前需要将这些准备好,以免在需要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麻烦;5、而有些人对社保号不是很清楚,或是不小心遗忘了,那么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汕头社会保险业务网站

2. 汕头市社会保险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社保查询方式比较多,一般来说有现场查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方式。汕头潮阳参保者可以通过如下途径查询个人参保信息:1、持当事人身份证到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棉新大道与石珠路交汇处附近)或者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10楼)直接查询;2、在上班时间拨打12333或者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179823/0754-88557255电话咨询、查询;3、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找到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汕头养老保险查询:汕头医疗保险查询:汕头社保卡发放查询:

3. 广东汕头市社保站电话

汕头企业基本养老缴费基数(元):上限22941 下限3673


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的构成,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缴费工资。职工工资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缴费工资。职工工资位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区间内,以职工工资为缴费工资。【摘要】
广东省汕头市社保局电话【提问】
?【回答】
汕头企业基本养老缴费基数(元):上限22941 下限3673


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的构成,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缴费工资。职工工资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缴费工资。职工工资位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区间内,以职工工资为缴费工资。【回答】
你这些回答的我都可以查到啊,我就不用花钱了。【提问】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费,详情如下:


职工养老保险734.60元/月


职工医疗保险293.84元/月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220.38元/月【回答】
如果说养老加医疗的时候是不是要1000多呀?【提问】
是的哦【回答】

广东汕头市社保站电话

4. 汕头市社会保险查询

社保查询方式比较多,一般来说有现场查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方式。汕头潮阳参保者可以通过如下途径查询个人参保信息:1、持当事人身份证到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棉新大道与石珠路交汇处附近)或者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10楼)直接查询;2、在上班时间拨打12333或者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179823/0754-88557255电话咨询、查询;3、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找到相应查询链接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汕头养老保险查询:汕头医疗保险查询:汕头社保卡发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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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汕头市个人办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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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1、填写《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单位/个人)》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提供我市二代证定点相馆半年内拍摄的合格数码相片回执(申领未成年卡除外)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交验代理人的社保卡、或者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的除外)汕头市办理社保卡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会保障卡。注:参保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和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像片或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申请。汕头市网上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办理地点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3号人才服务局

汕头市个人办理社保

6. 汕头市潮阳区社保网站

办理材料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1、填写《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单位/个人)》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提供我市二代证定点相馆半年内拍摄的合格数码相片回执(申领未成年卡除外)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交验代理人的社保卡、或者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的除外)汕头市办理社保卡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会保障卡。注:参保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和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像片或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申请。汕头市网上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办理地点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3号人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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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汕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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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6450248645019地址金新北路5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汕府[2006]145号)和《汕头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汕府[2002]120号)的规定精神,现就汕头市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申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费基数(一)全市企业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元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5991元为缴费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26元60%的85%的(含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为零,下同),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85%即728元(1426元×60%×85%)为缴费基数。工资薪金低于728元的,按728元申报,728元至5991元之间的,按实申报。(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由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其收入状况在省规定的缴费工资下限的85%即728元(856元×85%)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5991元之间选择。单位缴费按所属缴费个人当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二、缴费比例(一)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具体是: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16%、个人缴费按8%计征;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2%、个人缴费按1%计征;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以上四个险种的综合征缴比例为28%,其中单位19%、个人9%。(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具体是:1、养老保险:按20%计征(为方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及个人帐户的记录,把按20%计征分划为单位缴费按12%,个人缴费按8%计征);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2%、个人缴费按1%计征;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以上四个险种的综合征缴比例为24%,其中单位15%,个人9%。三、申报办法根据以上规定,具体申报办法如下:(一)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于2月10日前向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税时,同时申报按本通知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综合征缴比例,计算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按本单位用工人数实名制填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以下简称《表一》)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明细表》(以下简称《表二》),人员有变动的应同时填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变动表》(以下简称《表三》)。《表二》或《表三》填报的应缴费工资、薪金总额应与表一填报的应缴费工资、薪金总额相一致。个体工商户申报缴费时,须同时携带《工商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代理社会保险事务服务机构申报缴费。(二)缴费单位按规定需填报的表格一式三份,地方税务机关接受申报确认后,退还缴费单位一份。缴费单位应于2月25日前,凭经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确认接受申报的表格(个体工商户须同时携带《工商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及资料更改手续,否则将无法记录个人帐户。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地方税务局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汕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8. 汕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86450248645019地址金新北路5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汕府[2006]145号)和《汕头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汕府[2002]120号)的规定精神,现就汕头市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申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费基数(一)全市企业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元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5991元为缴费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26元60%的85%的(含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为零,下同),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85%即728元(1426元×60%×85%)为缴费基数。工资薪金低于728元的,按728元申报,728元至5991元之间的,按实申报。(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由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其收入状况在省规定的缴费工资下限的85%即728元(856元×85%)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5991元之间选择。单位缴费按所属缴费个人当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二、缴费比例(一)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具体是: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16%、个人缴费按8%计征;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2%、个人缴费按1%计征;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以上四个险种的综合征缴比例为28%,其中单位19%、个人9%。(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具体是:1、养老保险:按20%计征(为方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及个人帐户的记录,把按20%计征分划为单位缴费按12%,个人缴费按8%计征);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2%、个人缴费按1%计征;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以上四个险种的综合征缴比例为24%,其中单位15%,个人9%。三、申报办法根据以上规定,具体申报办法如下:(一)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于2月10日前向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税时,同时申报按本通知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综合征缴比例,计算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按本单位用工人数实名制填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以下简称《表一》)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明细表》(以下简称《表二》),人员有变动的应同时填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变动表》(以下简称《表三》)。《表二》或《表三》填报的应缴费工资、薪金总额应与表一填报的应缴费工资、薪金总额相一致。个体工商户申报缴费时,须同时携带《工商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代理社会保险事务服务机构申报缴费。(二)缴费单位按规定需填报的表格一式三份,地方税务机关接受申报确认后,退还缴费单位一份。缴费单位应于2月25日前,凭经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确认接受申报的表格(个体工商户须同时携带《工商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及资料更改手续,否则将无法记录个人帐户。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地方税务局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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