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上市公司被另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后,被收购的公司 股票会不会退市?

2024-05-15

1. 一家上市公司被另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后,被收购的公司 股票会不会退市?

一家上市公司被另一家上市公司收购后,被收购的公司股票不会退市。公司被收购以后,一般股票会处于涨势,因为收购者一般是市场的强者,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会抬升该公司的发展趋势,导致股票价格上扬,等于股票持有者,会增强投资信心。想要上市的公司大体需要满足这几点:首先公司必须是股份公司,其次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公司上市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上市公司近在3个会计年度内的净利润要在3000万以上;2、在发行前,公司的股份总额不得低于3000万;3、公司在最近的一期的收入没有出现亏损,无须弥补;4、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在20%以上;5、公司在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中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要有5000万,或者营业收入达3亿以上。公司上市除了能够融资外,还能起到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及资源整合的作用。公司在上市之后会变得更加透明化,会接受证监部门、相关机构及群众多方监督,因此在如此严格的监管下,公司会积极接受整改,不断地完善组织架构及规章制度,使得公司的决策更加妥当,发展更加平稳。上市能够给公司提升较高的知名度,凸显整条供应链上的地位,这将有利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等资源的聚集。公司上市的程序:1、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股票上市申请,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2、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核准,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3、签订上市协议书;4、披露上市公告书;5、股票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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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市公司被收购后股票怎么办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为了取得竞争中的优势可以对其他公司进行收购,上市公司进行收购活动的,一般是为了对公司不足的地方进行增强,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公司原股份怎么处理由收购协议而定,如果是全资收购的一般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支付资金,收购股东的股份。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应当提交以下备查文件:(一)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或者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二)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收购人拟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改变或者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的,还应当补充其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三)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应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说明;(四)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 年未变更的说明;(五)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收购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六)财务顾问关于收购人最近3 年的诚信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收购人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见;收购人成立未满3 年的,财务顾问还应当提供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3 年诚信记录的核查意见。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组织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除应当提交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财务顾问出具的收购人符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具有收购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见;(二)收购人接受中国司法、仲裁管辖的声明。

3. 被上市公司收购算上市公司吗

法律分析:那不属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一个整体,是一家公司,既然被上市公司收购了就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司。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条 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被上市公司收购算上市公司吗

4. 上市公司被收购股票会怎样

上市公司被收购股票可以上市交易转让,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九十七条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5. 上市公司被收购是收购股票吗

在公司运行中会遇到相关的证券常识,比如说上市公司的收购就是最基础的一个证券常识中的一个小小的问题,我们在公司的正常运行或者是说公司的扩大的时候我们就需要了解好相关知识,才能让公司健康成长!下面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市公司的收购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定程序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公司控股或兼并目的的行为。实施收购行为的投资者称为收购人,作为收购目标的上市公司称为被收购公司。
(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相关理解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发行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者兼并目的的行为。对此概念应作如下理解:
第一,收购属于对上市公司的收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不能将上市公司收购的“股份”误认为上市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能理解为上市公司的收购包括收购上市公司上市的“债券”。
第三,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主体为投资者。《证券法》关于收购中的投资者,没有区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只能理解为任何投资者均可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收购。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境内个人持股比例作出了明确的限制,使得境内个人不能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第四,上市公司的收购是一种股权转让行为。上市公司的收购是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股权转让行为,而不是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上市公司本身不能收购自己的股份即不能成为收购本上市公司的收购主体。
第五,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是进行控股或者兼并。所谓控股,即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享有一定的控制权。所谓兼并,是指投资者将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收购为自己所有,使得上市公司的产权发生变化的行为。
证券的发放表示这公司的成长积极公司的壮大,在公司的壮大和成长中我们需要了解的第一项知识就是证券,还有很多需要我们了解,公司越来越大也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只是需要我们去了解,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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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被收购是收购股票吗

6. 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股票怎么办

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
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后,即停止在A股市场交易。股民避免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暂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时,卖出该股票,进行适当止损。
一、被收购公司受到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
当满足下面的条件后,可以进行强制收购。
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可能会导致该公司的经营者和经营策略的改变,这对小股东是不利的。因此,应给予他们退出的机会;
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因此收购者为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而付出的溢价应归公司的全体股东平均享有。
强制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或投票权达到法定比例,或者在持有一定比例之后一定期间内又增持一定的比例,依法律规定必须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法律制度。
二、公司被收购的作用
1、控制权的转移
企业并购是通过某种条件取得目标公司全部或具有控制地位的企业所有权或具有决定意义的资产所有权,从而获得目标公司现有经营资源的支配权、控制权。所谓某种条件通常是指现金、证券或两者的组合。不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的而收购目标公司分散在外的少数股权,只能称为参股投资,不属于企业并购的范畴。仅取得目标公司资产使用权的承包、租赁等只是拥有暂时的支配和控制权,也不称其为企业并购。
经营资源所有权进而控制权的转移是企业并购的主要特征。只有当并购方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之后,才能将并购双方的经营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才有可能实现规模经营,扩大市场份额,降低投资风险,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等诸多效应。
2、投资见效快
一般而言,企业并购所取得的是目标公司的现实的、已经成熟的经营资源,包括资产、人力、技术、品牌等并加以充分利用,从而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预期的经营效果。由于内部发展从筹划、建设、投资到取得预期成果,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和直接投资办厂相比,通过并购方式直接取得已经成型的经营资源并加以充分利用,不但具有见效快的特征,而且还可以有效规避建设期可能存在的各种投资风险,如选址、工程设计、建设、设备采购、调试运营以及市场拓展等风险。
3、易于进入新领域,克服行业进入壁垒
如果企业采取内部发展的方式进入新的领域,在建成投产后,常常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力量、管理经验和营销资源而难于取得更大的成功。而并购其他企业可以直接利用目标公司现有的各种资源,避免上述因素限制可能造成的各种风险,较为容易的进入新的领域,开展新的业务,开拓新的市场,尤其是当并购双方投资环境差异较大、技术要求差异较大时,通过并购方式进入新的环境便是企业决策的首选。进入壁垒是指与行业已经成型的原有企业相比,新的进入者在竞争条件方面所具有的不利性。

7. 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股票怎么办

收购公司其实就是收购公司股权的行为,所以公司被收购后,相当于公司的股权、股份转让到收购方。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股票怎么办

8. 上市公司被收购后股票怎么办

一、被并购的上市公司股票怎么办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七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第九十八条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二、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1、经济关系不同因为股票和债券的收益是不同的,所以其在市场中所处的经济关系也是不一样的,依据其基本的概念可以知道,债券所表示的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表示的是对公司的所有权,股票持有者是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权限的,债券持有者却没有。2、本金偿还不同在进入市场投资,都是携带有本金进行操作的,债券是到期偿付本金的,所以连本带利都能够得到偿还;而股票的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由公司进行支配,但是公司破产之后,就需要查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本金是无法进行回收的。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的时候向出资人出具的股份凭证,是股权的象征代表,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股权表示的有价证券,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而债券则是一种债务证书,指的是筹资者给投资者的债务证据,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约定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是一种债务的象征的有价证券。那么这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与联系呢?股票的投资对象是金融市场中的主要投资者,其交易的周转率比较高,市场价格的变动也比较大,可以暴涨暴跌,风险性比较大,但同时也具有很高的预期收入,所以能够吸引很多的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这就要求我们要作用实战中的交易计划和风险控制策略。从股票和债券的基本定义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其相同联系之处包含有三点内容:一是两者都是有价证券;二是都是一种集资的手段;三是都是能够获得一定收益的金融资产;福佳金融网是经国家认证的交易平台。在一个典型的案例中,抵押品包括举债公司自身的债券以及其下属公司的债券或股票。于是,这些抵押品的可实现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个企业经营成功与否。但是就近年来出现的投资公司的抵押——信托债券而言,持有人可以被认为拥有被抵押证券市值的第一权益,所以有可能根据债务契约中的保护性条款,使债券持有人在股东血本无归的情况下仍能获得清偿。这种抵押——信托债券可以被认为与设备债券一样,是我们的理论——即债券投资者的安全性决定于企业的成功经营而不是抵押的资产的一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