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开展于2022年4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什么宣传月活动

2024-05-15

1.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开展于2022年4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什么宣传月活动

亲亲,您好,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开展于2022年4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活动。
此次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宣传主题为“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参与集中宣传月活动,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卫生服务,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自觉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严防欺诈骗保。医保医师、药师要认真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坚决守好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参保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从我做起,珍惜医保权益,维护基金安全,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

今年,黑龙江省将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维护基金安全的法治意识,掀起学法用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摘要】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开展于2022年4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什么宣传月活动【提问】
亲亲,您好,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开展于2022年4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活动。
此次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宣传主题为“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参与集中宣传月活动,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卫生服务,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自觉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严防欺诈骗保。医保医师、药师要认真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坚决守好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参保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从我做起,珍惜医保权益,维护基金安全,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

今年,黑龙江省将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维护基金安全的法治意识,掀起学法用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回答】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开展于2022年4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什么宣传月活动

2. 黑龙江医疗保障局开展2022年四月份以什么为宣传

您的问题已收到,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稍等一下,请不要结束咨询哦,您也可以提供更多有效信息,以便我更好为您解答。【摘要】
黑龙江医疗保障局开展2022年四月份以什么为宣传【提问】
您的问题已收到,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稍等一下,请不要结束咨询哦,您也可以提供更多有效信息,以便我更好为您解答。【回答】
为了让医疗保险更好的保障居民健康安全,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黑龙江省医保局发布了《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指南》。那么《服务指南》具体包含哪些方面呢?患者本人持《门诊特殊治疗就医手册》及医保卡到定点医院进行门诊特殊治疗,并按规定在定点医院进行就医【回答】
其他门诊特殊治疗医疗费用,需要全额个人垫付,由参保单位代办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办理异地居住手续的,医疗保险卡在省直定点医院、药店不能使用。【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赞哦,祝您一切顺利!【回答】

3. 黑龙江医疗保障局开展2022年四月份以什么为宣传

亲,“4月份,黑龙江医保局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开展“十个一”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坚持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聚焦守护好广大参保群众的“救命钱”。”【摘要】
黑龙江医疗保障局开展2022年四月份以什么为宣传【提问】
亲,“4月份,黑龙江医保局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开展“十个一”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坚持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聚焦守护好广大参保群众的“救命钱”。”【回答】
亲,为了让医疗保险更好的保障居民健康安全,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黑龙江省医保局发布了《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指南》。那么《服务指南》具体包含哪些方面呢?患者本人持《门诊特殊治疗就医手册》及医保卡到定点医院进行门诊特殊治疗,并按规定在定点医院进行就医【回答】
其他门诊特殊治疗医疗费用,需要全额个人垫付,由参保单位代办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办理异地居住手续的,医疗保险卡在省直定点医院、药店不能使用。【回答】

黑龙江医疗保障局开展2022年四月份以什么为宣传

4. 黑龙江医保4月宣传内容

4月1日起,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在全省范围内拉开了本年度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的序幕。近年来,全省医疗保障部门采取全覆盖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治理等方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培训,组织开展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增强医保法律意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全面打开了全省基金监管工作局面。2019年组织全省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045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5351家;2020年组织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8563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5069家。两年暂停医保协议1534家,解除医保协议281家,公开曝光1037家,拒付或追回违规医保基金6.37亿元。2021年,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保法律政策宣传,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决守护好百姓的“保命钱”【摘要】
黑龙江医保4月宣传内容【提问】
4月1日起,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在全省范围内拉开了本年度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的序幕。近年来,全省医疗保障部门采取全覆盖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治理等方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培训,组织开展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增强医保法律意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全面打开了全省基金监管工作局面。2019年组织全省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0045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5351家;2020年组织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8563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5069家。两年暂停医保协议1534家,解除医保协议281家,公开曝光1037家,拒付或追回违规医保基金6.37亿元。2021年,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保法律政策宣传,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决守护好百姓的“保命钱”【回答】
以宣传贯彻条例为重点,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基金监管环境。在全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种渠道,采取张贴海报、发放折页、公益广告、动漫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咨询、培训等多种方式,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集中宣传近两年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增强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医保意识,促进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强化基金监管,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医保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监管。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组织开展抽查复查和依法严查重惩欺诈骗保行为。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开展专项治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创新基金监管方式,构建基金监管新【回答】
格局。以提升基金监管能力为重点,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的监督机制。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监管,提升基金监管效能。以制定信用评价标准、推进行业自律、开展联合惩戒为重点,加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医保智能监控应用,加强医保基金线下、线上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促进全社会共同维护基金安全。(信息来源:省医保局)【回答】

5. 黑龙江医保新政策2022年最新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巩固提升医保待遇水平,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60元,其中,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继续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此.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巩固提升医保待遇水平,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60元,其中,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继续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黑龙江医保新政策2022年最新

6. 黑龙江医保新政策2022年最新

黑龙江医保新政策2022年最新如下:(一)继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610元。各统筹地区财政部门要将省级下拨的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至同级财政专户,并将各级财政按规定标准负担的补助资金于2022年11月底前拨付至同级财政专户。(二)统一个人缴费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二、巩固完善待遇保障机制(三)统一集中缴费期。原则上,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四) 统一待遇享受等待期。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2023年其他时间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自缴费之日90天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对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享受财政补助,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五)规范资助参保工作。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各地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助参保工作。2023年7月1日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新认定身份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享受资助参保政策,财政补助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负担,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起至12月31日;已按普通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缴费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在获取相关信息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相关资金返还给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六)巩固提升待遇水平。要科学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确保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2022年10月1日起,取消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起付标准,年度最高限额高血压为400元、糖尿病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待遇可同时享受。(七)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清算工作。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95元。各市(地)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协议期大病保险基金清算工作。(八)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各地要进一步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按规定对脱贫人口及其他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参加2023年居民医保缴费给予分类资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要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及时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共享信息,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要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坚决守住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按时结算医疗救助基金,保证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 黑龙江省医保中心(2021)15号文件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我是记忆,拥有10年职业生涯,擅长财务、战略、财管、市场营销等。 我已经看到你的问题了,正在给您整理回复,我会在5分钟以内回答您【摘要】
黑龙江省医保中心(2021)15号文件内容【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我是记忆,拥有10年职业生涯,擅长财务、战略、财管、市场营销等。 我已经看到你的问题了,正在给您整理回复,我会在5分钟以内回答您
【回答】
【回答】
亲,只有14号文件,没有15号文件哦。【回答】
14号文件链接:http://ybj.hlj.gov.cn/bmwjs/2198.jhtml【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回答】

黑龙江省医保中心(2021)15号文件内容

8. 黑龙江 医保 年度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黑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1、缴纳养老保险只能选择省社平工资的60%或100%两档为缴费基数,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20%按月缴纳黑龙江去年社平工资为24376元,月社平工资2031.33元,养老保险个人交纳额为2031.33*20%=406.27元/月(按100%档次),或2031.33*60%*20%=243.76元/月(按60%档次)2、医保的缴费基数为当地社平工资(医保还没有全省统筹)的100%以哈尔滨为例,医保个人缴纳比例为9.5%、6.5%、5%、2.5%四个档次去年社平工资为2438.42元/月。如按9.5%比例缴纳,每月缴费额为2438.42*9.5%+5(大额医疗救助)=236.65元有工作单位,由单位缴纳社保: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2%。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的60%,以上年社平60%为缴费基数;如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社平的300%,以上年社平300%为缴费基数。2、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7.5%,大额医疗救助个人和单位各缴纳2.5元。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的100%(2438.42元),以上年社平100%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