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债这三个有什么区别?

2024-05-13

1. 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债这三个有什么区别?

有段时间,可转债概念炒得比较火,而可转债又有许多名字接近的兄弟,特别容易混淆。今天我们就学习一下可转债的知识。
有段时间,可转债概念炒得比较火,而可转债又有许多名字接近的兄弟,特别容易混淆。今天我们就学习一下可转债的知识。
债券的投资标的中有一类有趣的分类可转债,不幸的是可转债债券基金都比较绿。
那么究竟可转债是什么?
可转债的全称是可转换债券。
意思就是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比如购买债券发行公司的可转债,约定持有一年后可以按25元一股的价格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
也就是说到期后,你可以选择拿本息和的钱或者按约定价拿等价值的股票。
本质上,投资可转债就是投资债券+一份股票看涨期权。相比一般债券多了一个选择的机会。
不过上市公司也不傻,这个选择权不会白送你,所以往往可转债的利率都比较低。
根据可转债的特点,衍生出两个小兄弟: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分离交易型可转债)。
这三兄弟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看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和可转债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发行方不同。
可转债的发行方是上市公司,而可交换债的发行方是上市公司股东(一般是大股东,你在二级市场上买的那点股票,去发行可交换债应该会被证监会打出来)。
二者造成的影响就是转股后的股本差异。
你持有可转债转股,到期后,上市公司发点股票给你,可交换债到期,你直接拿股东手里的股票。
还有一点是抵押担保方式的不同。可交换债,就是用股东现有的股票质押来发债券,但可转债不一样,他现在没有拿来质押的股票,所以必须要第三方提供担保。
对于净资产规模不大的上市公司来说,发行可转债比发行可交换债要烦。
之所以投资者会选择可转债肯定不会是看中他的利息收益,一定是看中未来转股以后的价值。
可见对于可转债来说,股价的波动影响远远大于市场利率的影响。
(不明白市场利率对债券价格的影响可以查看:靠利息赚钱?你太小看债券基金了 | 投资)
可转债还有一条规定,如果约定转股的价格太高,让你转股后也赚不到钱,可以开个股东大会修正股价。
简而言之,就是下降约定的转股价让你愿意转股,但可交换债没有这个约定。
可交换债如果发生转股,实质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了股票,而可转债的实质是增加股本,转股的股票是新发行的。
这区别隐含一项内在的逻辑。
同样是融资的方式,上市公司会比较乐意促成债转股,因为这批股票是新发行的,虽然摊薄了每股收益,相当于大家的股份都被小幅度的稀释,不影响股权结构。
如果股票涨价,持有人愿意债转股,上市公司只是发批股票的代价。
但转股不赚钱,持有人要本息和,那上市公司就必须付一大笔钱,算一算哪个更省力?显然是要促成转股,所以上市公司会想办法抬高一下股价。
但可交换债就不存在这项内在逻辑了。
可交换债的本质是上市公司的股东用自己的股票作为质押物换取融资,最终如果转股那么这位股东相当于股票变少。
既然如此,股东为什么不直接抛售股票来融资呢?
所以说明一点,选择可交换债,股东就是不想减持股票,但想要拿到费用更低的钱,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具有促成债转股的动力,也就不会去抬高股价。
接着看可分离债。
可分离债其实是可转债的一类变种,全称是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
说到底可分离债还是属于可转债,区别在于可分离债的股票属性被分离。
可以看做:债券+认股权证。
投资可分离债实际上是一张债券,两次投资。
先买了债券,债券包含的认股权可以使投资者在约定时间行权,一旦行权相当于再投资了一次股票。
可分离债的价值更多地在于这份认股权证,而不是债券。
参考数据发现,如果可分离债的认股权证部分有很大的价值,可分离债的债券价格就会上升。
可分离债没有多少利息,它的价格波动基本不受市场利率影响,完全看的是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
如果说投资可转债的目的还是想在债券的基础上增加一个选择权,那么可分离债完全就是看好股票才会去持有。
照理说可分离债的价值应该是债权的价值加上股权的价值构成。
但可分离债的利息太低了,债权的价值基本没有,但不影响他债券的价格上涨,这其中的逻辑不是市场利率的降低,而是大家看好它包含的股权价值。
可分离债与可交换债的区别依旧也是发行主体的差别,因为可分离债本质上是可转债的一种。
介绍完三兄弟以后,其实不难看出一个问题。
因为三兄弟债权的价值太小了,持有它们的目的更多是为了其中蕴含的股权价值,基本可以看做是“名债实股”。
这对我们投资人选择可转债债券基金会有什么影响?
之前的文章提过,基金大类的分类是按照股票持有的比例,债券基金的股票持有比例不能超过20%。
(债券基金不仅炒股,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 投资)
而可转债这类是完全算作债券的。
随便找一个可转债债券基金,打开季度公告看一眼就会发现一个事实。
可转债持有的比例不是一般的高。
按照可转债“名债实股”的实质属性,这相当于买了一支比较保险的股票型基金。
因此,可转债基金绿油油的一片也就不足为奇。
可转债基金当中也不是没有能赚钱的,比如排名第一的长信可转债。
看得出曾经也是赚了不少钱的,但都是集中在2015年,按照公布的数据,2015年差不多赚了有80%朝上,但其他啥时候的收益基本惨不忍睹。
长信可转债的债券持仓的前五共65%,只有6%是国债,剩下全是可转债,其中三一重工的可转债更是占了差不多一半。
买这支债券基金的话,其实意义和你买三一重工差不多,它的投资这么集中,三一转债赚钱,它一定收益增加,三一转债不行,它就完蛋。
这类可转债基金如果你想稍加分析再决定是否投资,你会发现自己不是在分析债券市场,而是在分析个股了,所以说投资可转债基金约等于分析一个股票型基金就是这么回事。
三一重工股价目前7.4元,三一转债的票面利率低得1%不到,按照市场利率算个贴现,三一转债中,债券部分的价值不超过90元,但现在三一转债多少钱?
就是说二级市场上,三一转债的股权价值值23元多。
这是什么概念?
三一转债约定的行权股价必须比市场上股票价格得低了有1元以上,你以113元的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三一转债,再去转股才赚钱。
反过来说,如果三一转债的约定转股价就7元左右的价格,你买这支债券就等于看好它的股票能涨到8元。
到时候没涨到这个股价,只能靠出售债券,不然股票持仓超过20%还不行。
这还是投资债券么?不是了,已经是在分析个股了。
因此,即使曾经红过一把,可转债债券基金本质上看的还是个股行情,只不过股市行情好时,以债券的名义在交易个股的股权价值,并不属于稳定抗风险的收益。

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债这三个有什么区别?

2.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债券是公司股东发行的债券,到期可选择与发行债券的股东进行可交换债券与公司股票的交换。
	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发行的,到期可选择按事先协议中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法律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3.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有何不同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他们的性质不同,可交换债券是由公司股东发行的,债券到期之后可以选择与发行债券的股东进行可交换,将债券交换为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是由公司发行的,债券到期之后可以选择按事先签订的协议中,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一、公司债的发债要求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包括:
资产方面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对总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债券余额加起来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盈利方面的要求: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能够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
应用方面的要求:聚集的资金要投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利率方面的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能比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高;
规定的别的条件。
公开发行债券聚集的资金,要用于核准的用途。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要符合以上的条件外,还要符合证券法等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请核准。
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股份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吗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有何不同

4.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一、相同点
(一)面值相同。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
(二)期限相同。都是最低一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三)发行利率较低。发行利率一般都会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四)都规定了转换期和转换比率。
(五)都可约定赎回和回售条款。即当转换(股)价高于会低于标的股票一定幅度后,公司可以赎回,投资者可以回售债券。而可交换债券在实际操作是否约定,还要看以后的具体募集发行条款,以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都约定了这两个条款。
二、不同点
(一)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二)发债目的不同。
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三)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四)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
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五)抵押担保方式不同。
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六)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七)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
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现在还没有明确是欧式还是百慕大式换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现实中,可转换债券是百慕大式转股,即发行六个月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可转股。
(八)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券没有可以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向下修正转股价。
通过上述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已经有了更清楚的认识。由此可知,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共包含八个不同点。只要大家掌握其中的一种,大概就可以将其区分开来。如果大家对债券感兴趣的话,最好将每个不同点都了解一下,也许说不定会用到。

5.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有: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发债目的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抵押担保方式不同。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6、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7、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现在还没有明确是欧式还是百慕大式换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现实中,可转换债券是百慕大式转股,即发行六个月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可转股。
8、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没有可以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向下修正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是什么

6.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是什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有: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发债目的不同。 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 抵押担保 方式不同。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 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 1、 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 上市公司 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 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 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4、 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 抵押担保方式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 质押 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6、 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7、 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现在还没有明确是欧式还是百慕大式换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现实中,可转换债券是百慕大式转股,即发行六个月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可转股。 8、 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没有可以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向下修正转股价。 综上所述,以上两者的区别还是比较多的,主要体现在两者间的主体不同,而且在发行之后,可转债一般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而可转换债权一般是不会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的,所以大家需要清除两者的区别,才能选择自己适合购买的债券。

7. “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现在常说的“公司债”吗?

可以这么说吧!都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且全称: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但可转债不能叫公司债。
但现在所指的公司债,狭义的讲法是指:依据是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14日颁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定义: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而发行的第一单是长电债。《办法》规定且可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机构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同时《试点办法》规范的公司债是纯债,不能有任何“股性”,这样就限制了产品设计上的复杂程度,也明确了债券融资与股权融资、夹层融资之间的界限。那么转债就不能叫公司债了。

“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现在常说的“公司债”吗?

8. 分离交易可转债与普通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分离交易可转债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传统的可转债兼有债性和股性,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特点就是实现了债性和股性的分离,其流动性比普通可转债更强。也就是说,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者在行使了认股权利后,其债权依然存在,仍可持有到期归还本金并获得利息;而普通可转债的投资者一旦行使了认股权利,则其债权就不复存在了。
其次,分离可转债不设重设和赎回条款,避免了普通可转债发行人往往不是通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而是以不断向下修正转股价或强制赎回方式促成转股的发生。
再次,普通可转债中的认股权一般是与债券同步到期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则不同。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发行后,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分别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和权证市场交易,债券到期偿还本金和支付约定的利息;认股权证可以出售,也可以到期行权.
最后,与普通的可转债相比,其向市场传递的信息也有很大不同。由于我国可转债的条款设计使其更近似于股权融资,使得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传递的市场信息混淆,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对公司还本付息存在刚性压力,传递的债券融资信息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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