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外汇可以用于国际结算

2024-05-15

1. 哪些外汇可以用于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货币有美元(USD)、德国马克(DEM)、日元(JPY)、瑞士法郎(CHF)、法国法郎(FRF)、意大利里拉(ITL)、荷兰盾(NLG)、比利时法郎(BEU)、丹麦克朗(DKR)、瑞典克朗(SKR)、挪威克朗(NKR)、奥地利先令(ATS)、港币(HKD)、加拿大元(CAD)、澳大利亚元(AUD)、新西兰元(NZD)、新加坡元(SGD) 、欧元(EUR)、英镑(GBP)等。一,外汇作为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是国际间经济交流不可缺少的工具,对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和政治文化交流,债务关系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由于货币制度不同,一国货币不能在其他国家内流通,除了运送国际间共同确认的清偿手段──黄金以外,不同国家间的购买力是不可能转移的。  二,①随着银行外汇业务的发展,国际间大量利用代表外汇的各种信用工具(如汇票),使不同国家间的货币购买力的转移成为可能。  ②促进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的发展。外汇是国际间经济往来的产物。没有外汇,就不能加速资金的国际间周转和运用,国际经济、贸易和金融往来就要受到阻碍。以外汇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不仅可以节省运送现钞的费用与避免运送风险,而且可以避免资金积压,加速资金周转,从而促进国际间商品交换和资本流动的发展。  ③便利国际间资金供需的调剂。例如,发展中国家为加快建设步伐,需要有选择地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长短期信贷资金,发达国家的剩余资金也有寻找出路的必要。因此,外汇可以发挥调剂国家之间资金余缺的作用。用于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偿还对外债务的外汇积累。三,国际结算大体可分为三类:汇款、信用证和托收。汇款---汇款中主要有票汇和电汇,目前用的比较多的就是电汇(T/T),纸质邮寄的票汇已很少使用。 国际结算中的电汇,可以理解为国内的跨行汇款,只不过国内的跨行汇款是通过人行的清算系统实现资金的跨银行划转,而国际结算中的电汇是通过swift(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进行各银行间的资金划拨。 实际操作中,进口方向银行提出汇款申请,填写外汇汇款申请表(目前大部分银行已开通网银端申请,无须再去银行网点),并提供相应地贸易背景材料(合同、形式发票等)。

哪些外汇可以用于国际结算

2. 从国外汇款到国内,美元如何结汇?

国外汇美金到国内个人银行账户上,如果金额超过3000美元,无法直接入账,需要收款人到开户网点办理涉外收入申报。目前,国际汇款最晚3个工作日即可到账。到账的是美金,需要办理汇兑,才会转为人民币。如借记卡中有外币存款,登录手机银行,选择:更多-结汇购汇-结汇,根回据提示可以结汇。从国外汇款到自己的中国银行账户,不会自动转换成人民,需要汇款到你账户后再去到银行兑换,在中国银行用外币兑换人民币。如果要汇兑成现金,必须到银行柜台方可办理,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填写结汇申请书方可兑换。如果钱在卡里,则可以先在ATM机上自助兑换,之后到银行柜台直接取现即可。前,中行网点柜台、智能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银行、e融汇均可支持办理境内个人购汇、结汇和境外个人结汇业务。拓展资料:相关注意事项:若使用境内中来行账自户接收境外汇款,需要的信息包括:银行名称、银行地址、SWIFTCODE、收款人名称(A/Cholder’sname)、收款人账号(A/CNo.)、收款人电话。因中行各网点收款信息有所差异,请您详询中行账户开户行。有收款账户的境外汇入汇款,中行处理原则如下:1.应于收到付款指示的当日办理,不得延迟解付;2.若汇入货币与付款指示中收款人账户币别相同,直接原币入账;3.若汇入货币为外币,付款指示中收款人账户币别为人民币,按照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为您按即时外汇牌价办理结汇入账;4.若汇入货币为一种外币,付款指示中收款人账户币别为另一种外币,为您按即时外汇牌价套算后进行入账。

3. 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外币账户的设置
外币统账制方法下,对外币交易的核算不单独设置科目,对外币交易金额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差额可在“财务费用”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汇兑差额”反映。该科目借方反映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失,贷方反映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收益。期末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后,一般无余额。
二、会计核算基本程序
发生外币交易时,其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为:
第一,将外币金额按照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登记有关账户;在登记有关记账本位币账户的同时,按照外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账户。
第二,期末,将所有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金额,按照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第三,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时,将其外币结算金额按照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原记账本位币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三、主要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兑换业务的会计处理
外币兑换业务是指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购入外币(对于银行来说,则是卖出外币)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售出外币(对于银行来说,则是买入外币)。企业卖外币时,一方面将实际收取的记账本位币(按照外币买入价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登记入账;另一方面将卖出的外币实际收到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付出的外币按当日市场汇率(或当日平均汇率,又称当日市场汇率,下同。不包括外币资本折算)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例14-1】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将50 000美元到银行兑换为人民币,银行当日的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6.25人民币,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6.35元人民币。
本例中,企业应当在银行存款美元账户记录美元的减少,同时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售出的美元折算为人民币,在银行存款美元账户记录人民币账户记录美元的减少;按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对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记录人民币的增加,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当期的财务费用。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50 000×6.25) 312 5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5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50 000美元)(50 000×6.35)317 500
企业买入外币时,要按外币卖出价折算应向银行支付的记账本位币,并记录所支付的金额;另一方面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买入的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并登记入账;同时按照买入的外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账户。实际付出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收取的外币按照当日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当期汇兑损益。
【例14-2】甲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因外币支付需要,从银行购入10 000美元,银行当日的美元卖价为1美元=6.40元人民币,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6.30元人民币。
本例中,应对银行存款美元账户做增加记录,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对该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人民币账户做增加记录;按照实际付出的人民币金额对银行存款账户做减少的记录。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当期财务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10 000美元)(10 000×6.30) 63 0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1 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10 000×6.40) 64 000
(二)外币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从国外或境外购进原材料、商品或引进设备,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记账,以确定购入原材料等货物及债务的入账价值,同时按照外币的金额登记有关外币账户,如外币银行存款和外币应付账款账户等。
【例14-3】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从境外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设备价款为250 000美元,购入该设备时市场汇率为1美元=6.35元人民币,款项尚未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50 000美元)(250 000×6.35)  1 587 500
贷:应付账款——美元户(250 000美元) 1 587 500
【例14-4】甲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其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从美国购入某种工业原料500吨,每吨价格为4 000美元,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6.3元人民币,进口关税为1 660 000元人民币,支付进口增值税3 104 200元人民币,货款尚未支付,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由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500 吨×4 000美元×6.3+1 660 000)  14 2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104 200
贷:应付账款——美元户(2 000 000美元) 12 600 000
银行存款 4 764 200
企业出口商品或产品时,按照当日的市场汇率将外币销售收入折算为人民币入账;对于出口销售取得的款项或发生的债权,按照折算为人民币的金额入账,同时按照外币金额登记有关外币账户,如外币银行存款账户和外币应付账款账户等。
(三)外币借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借入外币时,按照借入外币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同时按照借入外币的金额登记相关的外币账户。
【例14-5】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本期从中国银行借入港币1 500 000元,期限为6个月,借入的外币暂存银行。借入时的市场汇率为1港币=0.9元人民币。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港币户(1 500 000 港元)(1 500 000×0.90)  1 350 000
贷:短期借款——港币户(1 500 000港元) 1 350 000
6个月后,乙股份有限公司按期向中国银行归还借入的港币 1 500 000元。归还借款时的市场汇率为1港币=0.88人民币。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港币户(1 500 000 港元)(1 500 000×0.88)  1 320 000
贷:银行存款——港币户(1 500 000港元) 1 320 000
发生的汇兑损失,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四、外币账户的期末调整
各外币账户的外币金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与账面记账本位币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构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发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例14-6】丙股份有限公司外币业务月初的余额为:
银行存款——美元户外币余额60 000美元,人民币余额376 500元;
应收账款——外商外币余额36 000美元,人民币余额225 900元;
应付账款——外商外币余额28 000美元,人民币余额175 700元。
本月月初的美元汇率为6.2750,月末的美元汇率为6.2950。本月发生以下涉及外币的业务:
(1)3日,偿还以前所欠某外商的应付账款 16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为6.3250。
16 000×6.3250=101 200(元)
借:应付账款——某外商(16 000美元) 101 2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16 000美元) 101 200
(2)15日,收到某外商偿还欠款一笔,金额为20 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为6.2850。
20 000×6.2850=125 700(元)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20 000美元) 125 700
贷:应收账款——某外商(20 000美元) 125 700
(3)21日,以10 000美元支付专项工程设计费用,当日的美元汇率为6.3000。
10 000×6.3000=63 000(元)
借:在建工程(10 000美元) 63 000
贷:银行存款(10 000美元) 63 000
(4)月末,各有关科目的美元、人民币余额分别为:
“银行存款——美元户”科目:
美元余额=60 000-16 000+20 000-10 000=54 000(美元)
人民币余额=376 500-101 200+125 700-63 000=338 000(元)
按月末汇率计算的人民币余额=54 000×6.2950=339 930(元)
差额部分=339 930-338 000=1 930(元)
“应收账款——外商”科目:
美元余额=36 000-20 000=16 000(美元)
人民币余额=225 900-125 700=100 200(元)
按月末汇率计算的人民币余额=16 000×6.2950=100 720(元)
差额部分=100 720-100 200=520(元)
“应付账款——外商”科目:
美元余额=28 000-16 000=12 000(美元)
人民币余额=175 700-101 200=74 500(元)
按月末汇率计算的人民币余额=12 000×6.2950=75 540(元)
差额部分=75 540-74 500=1 040(元)
产生的汇兑损益为:
1 930+520-1 040=1 410(元)(汇兑净收益)
月末调整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1 930
应收账款——外商 520
贷:应付账款——外商 1 04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 1 410

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4.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1)计算外币货币性项目外币余额;
 
 (2)用外币余额乘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计算记账本位币余额;
 
 (3)上述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余额的差额即为汇兑差额。
 
 2.非货币性项目
 
 (4)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5)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应先将可变现净值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如为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其汇兑差额则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 外汇结算账户的收支范围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支出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及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其账户收支范围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进行核定。

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单等);

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外汇结算账户的收支范围

6. 美元收汇结汇账务处理

举例说明,你单位外币是以当月月初汇率作为月度结算汇率的,2012年10月份的月初汇率为6.34,10月18日你单位收到10万元美元,并全部结汇。
一,收汇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U$100000           RMB634000
贷:应收帐款-XX单位              U$100000           RMB634000
二,结汇时:(结汇汇率为6.30)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RMB630000 
贷: 银行存款-美元户              U$100000            RMB630000 
然后,月底将各涉及外币的帐户根据月底的美元汇率,做汇率调整,结转汇兑损益。

7. 外币户美元到帐和结汇的帐务处理

美元帐户7月10日到帐79185美元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79185美元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      根据记账汇率折算差额计入     
贷:实收资本    50万元
 
8月13日结汇5万美元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      根据记账汇率与结汇汇率折算差额计入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50000美元
 
希望能帮助到您!

外币户美元到帐和结汇的帐务处理

8. 如何外币结汇

  个人结汇指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前提下,您将手中持有的外币资金卖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按当日牌价为您办理外币兑人民币的服务。
  个人结汇业务必须通过指定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境内居民个人结汇
  ·无论现钞或现汇,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办理即可
  ·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应提供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和合法外汇来源证明材料,银行审核后予以办理
  ·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经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审核真实性后,凭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非居民个人结汇:

  ·非居民个人从外汇账户中结汇(包括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
  每人每次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在银行办理
  每人每月累积结汇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确认合规用途(合规用途包括个人用于贸易结算、购买不动产及购买汽车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等用途)后到银行办理
  须向银行或外汇局提供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向银行说明外汇资金结汇用途,填写《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银行应对非居民个人填写的内容与非居民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对

  ·非居民个人持外币现钞结汇
  每人每次结汇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办理
  每人每次结汇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本人入境申报单原件或原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办理(银行留存复印件)。银行应在本人入境申报单原件和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上标注结汇金额、结汇日期和结汇银行名称,并退给非居民个人保留。
  应如实向银行说明外汇资金结汇用途,填写《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银行应对非居民个人填写的内容与非居民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