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了,公安局不肯立案怎么办

2024-05-15

1. 被诈骗了,公安局不肯立案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表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被诈骗了,公安局不肯立案怎么办

2. 被诈骗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法律分析: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诈骗案件,如果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应当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检察院会通知公安局立案。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3. 我被诈骗了公安局立案了是不是就不管了

法律分析:不会不管的,因为立案了警察就会努力破案。只是有的时候抓捕犯人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所以需要让你等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被诈骗了公安局立案了是不是就不管了

4. 被诈骗,不给立案,怎么办

诈骗案件,如果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一般就是诈骗3000元,各省市自治区有所不同立案数额),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应当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检察院会通知公安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髙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5. 已经确实被人诈骗了,但,公安不立案,该怎么办?

  也可向检察机关进行报案,或向检察机关提出,由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进行质询。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已经确实被人诈骗了,但,公安不立案,该怎么办?

6. 诈骗派出所不给立案怎么办

一、诈骗派出所不给立案怎么办1、诈骗派出所不给立案,可以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诈骗案件如果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应当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检察院会通知公安局立案。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二、派出所办案的流程是什么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7. 被诈骗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被诈骗派出所不立案的处理方法包括:1、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2、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2、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诈骗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8. 我被诈骗了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

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诈骗案件,如果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应当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检察院会通知公安局立案。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包括派出所和公安局。

立案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须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