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调整改造的措施

2024-05-13

1. 旧城调整改造的措施

旧城调整改造的措施如下:
1、高起点规划设计的原则。
规划设计坚持高起点,一步到位,保证旧城改造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保证功能和景观的先进性,确保30年不落后。

2、促进商业、服务业繁荣,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
调整用地功能,完善商业、服务业设施和其它基础设施,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机会,繁荣城市经济。

3、保留与改造扩建、拆迁与开发新建相结合的原则。
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逐个地段、建筑抓落实,对保留的建筑物实施改造、扩建;对可开发建设的地段,拆除旧建筑后实行综合开发建设。

4、地上地下、立体空间全方位改造的原则。
改造地段同时实施地下管线敷设,地上公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改造开发建设、空间艺术和环境艺术工程建设整体配套,相得益彰,不留死角。

5、政府推进和市场机制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旧城改造积极引入城市经营理念,坚持谁投资、谁收益,政府、社会多渠道筹措融通资金,共同为旧城改造做贡献。

旧城调整改造的措施

2. 旧城改造 瓶颈如何突破

自1998年以来,中国城市化水平几乎每年都以1.5%的速度递增。据资料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市化率已达43.9%,预计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60%。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的老区(即旧城)不仅存在物质性老化问题,而且存在结构性和功能性衰退,城市落后的基础设施已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更无法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因此对旧城的发展和更新改造已成为中国很多城市面临的大问题,对现有城市进行更新改造已成为城市化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是最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土地的有偿使用,房地产业的发展,大量外资的引进,更进一步推动了旧城更新的发展。旧城更新对迅速改善城市环境,加速城市与经济发展具有诸多好处,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对旧城更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善发展的策略。
 
一、现阶段旧城的特征
(一)历史性
    旧城区一般是城市内部比较古老的、陈旧的衰退地区,基本上是随城市的产生而产生,经过城市的长期演变沉淀下来的,并伴有一定的文物古迹,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因此时间长、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是其基本特征。
(二)落后性
    落后性首先是指居住和公用设施都已落后、功能老化的城市环境。其次是指那些当时表现不太明显,还不适应将来需要,到了一定时期才能明显暴露出其落后性的那些城市区域。这种落后性与前述历史性是相联系的。一座城市,不能等到整体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时才去改造,也不可能同时进行整体改造,只有分期分区进行改造。因此,随着时间的流转,就会有一些城区的功能逐渐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发展落后的城区。
(三)复杂性
    旧城改造不仅要考虑区域内部各项设施的合理和先进,还要考虑与周围地区以至整个城市的联系和协调;不仅要满足城市居民在物质环境方面的需求,还要满足城市居民在精神文明方面的需求;旧城改造的影响不仅仅局限在旧城之内,还会影响到整个城市的空间系统;旧城改造不仅要考虑当前的经济效益,而且要考虑长远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四)综合性
    旧城区对整个城市来说,是一个局部。但就这个局部来说,则是个整体。无论是改造落后的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区域内的主体设施与基础设施、公益设施、交通运输网络等等,都是必须具备的。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而且与整个城市相连接。
 
二、现阶段旧城更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建筑学角度单纯考虑物质环境的改善
    从目前的旧城改造实践及文献可以看出,一些城市在“改善旧城环境、提高城市生活水平”的口号下进行改造时,急于求成,把旧城改造仅理解为“拆旧建新”、“拆危解困”,仅注重外观的规划建设,不注重在改造中城市功能的更新,忽视城市发展中产业的升级换代。这种“外科手术式”的改造结果是,破房危房被拆除,代之以现代风格的商业建筑、办公楼、居住小区和城市绿地,城市旧貌换了新颜,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市的现代生活要求,而城市的功能却得不到有效的置换,缺乏内在的城市产业的支撑,不能适应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二)黄金地段争相开发,偏街背巷无人问津
    在一些位于繁华地段,人口和建设密度较低的旧城区,由于其区位优势具有较大的开发价值和丰厚的利益回报,在政府相关扶植政策的鼓励下,往往会得到房地产商的争相改造和优先改造。与此相反,地处偏街背巷,市政公用设施基本瘫痪、交通堵塞,房屋破旧、急需改造的地段,则成了无人问津的弃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激化了贫富悬殊引起的社会矛盾,给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三)片面强调文物保护,不能对古建筑有机更新
    历史文化古迹是一个城市的记忆和历史见证,浓缩了城市的精华,对有价值的古建筑进行保护是城市的责任。但以往的实践中对旧建筑保护存在比较简单化的看法,一是认为改造是原封不动的保护,或者是推倒重建,二是片面强调对古建筑单体进行静态保护,而忽略了对古建筑功能的有机更新。事实上,对历史遗留的古建筑可有拆、留、改、建等多种模式,在历史风貌保护区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心保护、协调性保护与开发性保护相结合。
(四)缺乏公众参与
    由于旧城改造涉及较多的利益主体,许多利益难以有效的协调,致使公众参与的改造项目常常进展缓慢、难以顺利进行,直接影响到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旧城改造的项目常常排斥公众的参与,即使允许公众参与,由于房产开发商占据主导地位,居民与其也完全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致使有效的公众参与难以实现。缺乏公众参与的改造项目,由于不能吸取各方意见,往往会使原有居民的利益受损,也未必会使未来使用者满意。因此,居民往往会对大规模的旧城改造产生抵触情绪,容易产生严重的纠纷,从而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新时期旧城更新的发展策略
(一)城市基础设施优先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犹如一个人的心脏和筋骨,它是城市活力与效率的重要保证,是城市现代化水准的重要体现,也是城市发展的决定因素。而旧城区基础设施陈旧、落后、不齐全、不配套,是我国旧城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严重制约了旧城改造的速度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旧城改造的突破口,在改造中尤其要加强对水、电、气、道路交通等设施的建设。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联片成网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城市功能的更新。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跟上整个城市开发建设的步伐,而且应体现城市核心地区基础设施现代化的率先作用。
(二)着重加强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完善
    位于城市中心的旧城区,是发展商业、金融、贸易、信息等第三产业的优良地。使原以居住为主,商业服务设施不够发达的旧城区得到改造,并真正成为城市的核心,是旧城更新的重要内容。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化将带来城市结构的巨大变化。随着城市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第三产业结构布局与第二产业结构布局要求的巨大差别也就必须在城市结构布局中反映出来,以第三产业为核心的城市中心区自然首当其冲。只有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而不是单纯从建筑的美观角度出发进行旧城区的改造,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旧城区功能完善及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
    传统建筑、历史城镇、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已成为目前全球城市发展的主题之一。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对旧城进行大规模更新时,不仅要注重对传统建筑单体的保护,更要注重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有机更新,充分挖掘古建筑和历史街区丰富的文化内涵,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在“破旧”中“护旧”,“护旧”中“立新”,从而创造出一个富有特色的“新城”。“保护好,恢复和重新利用现有的历史建筑和古建筑必须同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以保证这些文物有经济意义,并继续使之有生命力。”《马丘比丘宪章》里这段关于历史古迹保护的名言在今天对我们的旧城更新依然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四)要以政府政策为主导      
    旧城更新要达到高标准的目的,首先应从总体上对旧城更新进行全面研究,制定一个系统的旧城更新规划。制定旧城更新规划一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技术标准,二是要处理好近期改造与远期建设、局部改造与城市整体协调发展的关系,还要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规相衔接,避免造成混乱和矛盾。另外,要搞好旧城改造还要研究制定与旧城改造相应的地方政策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政府需运用政策法规、经济手段等多种办法进行有力调控,制定合理的奖罚规定,建立旧城更新评价标准体系等。
(五)鼓励公众参与
    城市是千百万人生活的有机载体,因此在旧城更新中涉及到居民权益的,政府应该设立沟通渠道,能够倾听公众的声音,建立公众参与的良好的制度环境。公众参与的做法可以有:向公众提供宣传品、征询资料查阅,放网页,邀请公众发表意见;进行问卷调查和民意调查;社会工作者等非政府组织团体开展服务工作,扩大宣传,收集意见;邀请专业、学术团体加人公开探讨,邀请公众和相关组织参加公众论坛,咨询意见。在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后,政府继续优化概念、纲要、规划,参考对重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后,再召开公众参与活动进行介绍。鼓励公众参与引入了民主机制,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政府与受更新影响居民之间架设了解、沟通、协商、反馈的平台。2004年,广州市越秀区在旧城拟改造的区域内,对业主、住户发放征询调查问卷,公示规划方案,召开业主大会等做法,就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努力改善旧城生态环境质量
    绿色空间的多少,是衡量一个城市的现代化水平与生态环境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我国旧城一般都比较拥挤,绿地与空地面积所占比例太少,环境质量相对较差。旧城改造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改善旧城的空间环境质量,增加绿地、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及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场地,提高旧城的防火、防灾、防震能力,消除“三废”污染,净化、美化旧城的户外环境。鉴于现代社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美国著名的现代社会环境建筑规划师与评论家凯文.林奈(Kevin lynch)在他的《Site Planning》一书中大力呼吁:争取空地,是摆在规划师面前的一项严肃的斗争任务。
 
四、结论
    城市是个连续发展的过程,旧城更新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自我完善和提高,旧城更新的意义就在于合理使用土地,完善城市功能。鉴于我国目前旧城的现状,在新时期下,旧城更新应注重“质”的提高,而不是着重在“量”的增加上。而旧城更新又是个复杂的过程,在更新中既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充分展现城市的魅力,又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在旧城更新中如何有更多的创新的思路,这些将在以后的研究中作进一步的探讨。

3. 旧城区改造的旧城区改造创新方法

首先应当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旧城改造,要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历史文化的保护利用,有利于城市特色的打造,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其次,以规划为龙头,从城市建设的全局出发,以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发展为目的,科学合理搞好旧城区改造规划。  第三,一个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历史,民族和区域不同的城市具有千差万别的城市特色,在经济发展的今天,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研究历史文化的保护,研究城市建设的发展模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旧城区改造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对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整体保护,这是旧城区改造的重点之一。旧城区改造的第二种模式是部分地区整体拆除。第三种是部分拆除部分保留的模式,这种情况在旧城区比较普遍。    最后,加强拆迁安置工作,构建和谐社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论房屋置换还是现金赔偿,不论是就地安置还是异地安置,都应当尊重群众意见,多为群众的就业、居住着想,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旧城区改造的旧城区改造创新方法

4. 旧城改造的方案趋向

①保持中心城市相对稳定,增加一些结构完整、规模适当的封闭式卫星城镇,城市用地被划分为一些孤立的功能区,而整个规划结构的发展,有赖于相交半放射环形系统的扩展;②在向灵活分区过渡的基础上编制各种开敞式的城市结构,公共服务中心的布局则根据完善整个城市规划结构的具体条件,具有更加多样的组合方案。

5. 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在三个词的概念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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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从根本上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内容包括
  ①改造城市规划结构,在其行政界限范围内,实行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城市用地的规划分区;②改善城市环境,通过采取综合的相互联系的措施来净化大气和水体,减轻噪声污染,绿化并整顿开阔空间的利用状况等;③更新、调整城市工业布局;④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⑤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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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
  进行旧村改造,是推进郊区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利用水平;有利于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有利于加强农民住宅建设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增强农村地区的抗灾防灾能力;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摘自《北京旧村改造试点指导意见》)
编辑本段旧村改造主要工作内容
  旧村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村域规划编制,居民点改造建设,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产业结构提升等内容;主要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低效无序利用的改进提高用地效率,改善村居环境,腾退建设用地,并将腾退出的土地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   由于旧村改造往往涉及面积较大,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长期滞后,对大多数村来说,旧村改造费用往往难以承受,因此,在旧村改造过程中,相关部门允许采用村民集资,村集体筹资和市场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力量进行旧村改造,但由于其他配套政策的滞后,尤其是在集体土地流转经营方面的问题,给改造工作带来了很多问题,在旧村改造工作中出现了变相小产权方,缺乏后续资金投入和合同欺诈等问题,这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积极配套相关土地和经济政策,一方面需要加强项目管理,监督资金使用。   同时,旧村改造工作也出现了相当多的成功案例,通过旧村改造,村居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进,通过对腾退土地的再次开发,带动集体经济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各自村域经济的发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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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或是指在农村村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农民仍在原村居住而形成的村落,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通常所说的“城中村”,仅指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区,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

行不?

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在三个词的概念区分

6. 旧城改造的策略建议

不同类型旧城改造项目的比较研究类型一:城市中心区——功能多元,高端引领通常一个城市的发展大多围绕中心城区展开,城市中心承载着城市功能与活动的主要部分。在城市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其市政配套和功能结构一直处于更新与再开发之中,所以城市中心往往成为旧城改造的重点区域。中心旧城区内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非常完备,学校、医院、金融和商店等配套设施也相对集中,并且城市中心区拥有核心区位与交通枢纽优势。但弱势在于建筑密度大,公共绿地少、生活环境质量差、停车场以及停车泊位少等。城市中心区改造存在的一系列矛盾,诸如商业活动减少、居住环境恶化以及周末和夜晚成为死城等,是开发企业无法回避的难题。由于拆迁成本与容积率的要求,城市中心改造需要边际利润更高的商业项目,但开发企业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对承接大面积旧城改造的企业而言,需要注意改造区域内的功能调节。城市中心改造的项目不能减少街道的数量和面积,以保证人们接触的机会,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保留部分不同品质的建筑,在满足区域视觉整体性的前提下,尽量提供针对不同经济能力消费者的多样化功能需求,满足经济能力不同的功能需要,以增加不同时段内区域人口的密集度。下面提供几种城市中心改造产品和改造实例供开发企业借鉴。高端商业——休闲购物是除居住功能之外最能吸引人气的功能结构,但是私家车的增多,郊区地产以其较低密度居住环境,日渐成熟的内外配套,正不断吸纳从旧城中心迁出的居民,市中心改造的商业要同郊区购物中心直面竞争,就不能再沿用同质的商业产品。从国外城市的经验来看,高端商业从事最好的商业形态,在保证边际收益的同时又能带动整个片区的住宅品质。步行系统——很多情况下,旧城自带的商业项目已经拥有固定的购物客群,但是其往往同时担负着城市干道的职责,加上传统设施营业场所腹地过于狭窄,容易造成商业流与人流混杂。但是,如果简单加以拓宽,将造成较大规模的拆迁,使开发成本剧增。因此,建议在旧城内的商业项目添加步行系统,如步行街与天桥系统,改变人车混杂的交通危险性,并增强购物的舒适性,通过网络把与平行的零售和服务设施连接起来。上述可以发现,无论是局部调整商业品质还是拆除重建,成功的商业中心改造都需要耗费极大的成本,如果不能将商业中心的消费档次以及物业租金提高,投资成本根本不可能收回。由此,商业中心改造应该慎之又慎,分阶段分地域逐步改造。与此同时,在保护历史建筑与景观风貌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利用商业以及公共空间,不是简单地开发客源市场购买力,而是要引导甚至重塑整个市场的消费趋势。必要的话将周边的旧城区用地分二期、三期开发,这样可以降低单位开发成本,如果商业中心的带动效应明显的话,后期的住宅利润将更为可观。类型二:历史文化区——维系文脉,挖掘价值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遗址,比如北京的四合院、西安的钟鼓楼、南京的夫子庙、黄山的屯溪老街等等。城市历代古城建筑真实地记录了城市个性的发展和演进,是城市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也是城市底蕴和魅力所在,更是城市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早先的开发改造规划由于对其风貌保护不够重视,导致城市历史濒临绝迹。例如在旧城改造的实施过程中,许多古城门和城墙因为被定位于阻碍城市交通发展而遭到拆除;或者为了单纯的经济效益而盲目改建,例如大量私家园林被改造成高级招待所。对城市古建筑、历史街区进行的大拆大建,其实质无异于杀鸡取卵,损害的不单是开发企业的长期利润,更是一个城区的人气与商业竞争力。类型三:混合居住区——配合政府,统筹操作混合居住区通常位于城区的中间圈层,是早期规划短视的产物,由于历史原因,混合居住区内集中了居住、商业、工业、市政设施等多种土地类型,道路狭窄、建筑密集,区域内人口购买层次低,无力承担改善居住置业的成本,且混合区内工业以小型企业居多,徒增拆迁难度。根据国家关于旧区改造的原则,开发商必须对道路进行拓宽或翻修,增设公共配套设施,这样一来改造费用大大增加,加之有许多地块多出于偏街僻巷,市场运作升值空间小,风险非常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这些居住密度高、区位条件差、资金难于平衡的地块,通常避而远之,但是政府为了实现统一规划,通常混合区与区位好的土地捆绑推出,成片改造。所以想要参与大面积旧城改造的企业必然会遇到混合区改造,同时出于对提升改造地区的品位和开发档次,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要顾及到混合区对于其单体项目的影响。类型四:城市边缘区——城乡一体,建管并重城市边缘区是近50多年来因城市扩展所包围的原城边村居。所以许多城市边缘区一般仍有集体经济与行政合一的组织机构,建筑杂乱密集,而其中最典型的形态当属城中村。由于二元体制的惯性,这种“都市中的村庄”仍旧实行农村管理体制,因此在建设规划、土地利用、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都与现代城市的要求相距甚远,甚至出现管理上的真空。目前,北京、深圳、珠海、广州、南京、杭州、西安等大城市的城中村改造都已纷纷启动,其中深圳渔港村的改造方式值得许多开发企业研究。类型五:工业聚集区——依托基础,发挥特色在每个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工业企业的布局因为城市规模增大、城市功能调整而变得不再合理。从国外工业化城市发展的历史来看,几乎都经历过工业厂房的调整改造。由于工业区产权结构与建筑结构简单,且容积率较低,拆迁量相对住宅片区要小很多。此外工业区供电、供气、给排水设施的容量优于普通住宅,所以工业区改造往往免除大规模的市政投入。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工业聚集区改造不是简单的厂房拆除和产业置换,而是牵涉到更深层次的产业设计与厂房再利用。特别是牵扯到当地支柱型工业企业的改造,由于该工业区攸关整个城市的发展,必须慎重。在具体更新进程中,工业集聚区的改造一般又可以分为小型工业区的产业置换、混合工业区的渐进改造和大型工业区的产业升级。小型工业区的产业置换区域特征: 城市传统产业的工业聚集地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而呈现与城市环境格格不入的景象。这些规模小,空置率高,同时土地产出效应较低的工业区或者成片的工厂,区域内的工业项目现状与周边的居住、商业极不协调。比如严重污染的旧工业区,需要通过规划调整以及有关措施将工业用地置换为居住、商业、绿地或其他城市功能。改造策略: 随着城市的发展,旧工业区已失去了往日重要的工业用途,其中部分建筑的形象也与新出现的高层建筑不相协调,以往旧企业搬迁后,对于旧工业厂房最简单的也是最通用的做法就是“推倒重来”,这样就等于夷平了城市的工业文化遗产。在国外,对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已成为一种潮流。通过综合使用功能的再创造,赋予旧建筑全新的功能新概念。区域特征:指在一些工业区内,存在工业、办公、商贸等共同发展,工业聚集地规模较大,已经形成一定的集聚效应。混合区往往具有如下特点:区位条件通常较好,已形成一定的商业氛围,通常是工业生产和商贸以及办公活动均很活跃的旧工业区,面临调整产业结构、疏散中心城区人口、解决环境污染等多重压力。但其产业和生活环境标准尚未下降到既不能吸引新的工作和商业,也不能维持正常城市生活功能的程度。通过采用某些扶持政策或提升产业与生活环境标准的措施,仍有望继续吸引新的投资等。针对这些工业区,需要考虑到区域内已经形成的功能布局,弹性地改造。改造策略:混合区的形成缘由是城市居住及商业区域被无序扩大,对其的改建应首先分析原有土地的容量情况,如果可以增加容量的,则可以在改善居住环境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容积率。如果居住区出现交通、配套均需要重新修建的旧区,可根据社区邻里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根据其不同的老化程度,分别采取维护、局部整治、拆除重建等多种改造方式。如果区域内用地结构不合理,则需要对用地性质作重新设计,增加更多的商业用地,以提高土地利用的边际效益。大型工业区的产业升级区域特征:这类工区集聚区虽然工业出现某些衰败,但是土地产出效应高,或者区内工业是当地的经济支柱产业,对区域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定时期内不适合大规模的产业置换。改造策略:该区域通常采用工业升级模式,该模式强调维持工业区原有的以工业为主的功能和性质不变,改造重点在于产业的重塑,以鼓励同类或者关联度高的企业进驻,再次形成产业集群效应,这一方面国外的工业城市可以提供不少的借鉴。比如德国鲁尔工业区、美国中西部地区的“锈带”、日本北九州地区等世界著名的工业城市都曾经历过这一过程。升级工业区的关键是要将工业产品向出口外向化与附加值提高化发展。

7. 旧城改造意味着什么?

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意味着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


旧城改造意味着什么?

8. 旧城改造都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旧城改造是指对城市中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造,拆迁房屋重新建筑的行为,而旧城改造的拆迁和普通拆迁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二十三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
第二十四条 新建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应当避开市区。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设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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