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参与质押式回购的条件

2024-05-14

1. 债券参与质押式回购的条件

1、在公司开户的自然人或法人,上海证券账户指定在广发证券,深圳证券账户在广发证券登记;
2、客户开户资料齐备、账户规范、未被公司怀疑具有洗钱行为;
3、已办理结算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
4、证券账户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信用账户的净资产);
5、客户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6、不存在公司认定的影响客户偿债能力的情形;
7、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申请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须在初始交易申请时提供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
一、公司债券的转让的价格确定
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其特点之一就是流通性,所以《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这里所讲的可以转让,是相对权利人即债券的持有人来讲的,将转让的权利赋予债券持有人,是否转让由债券持有人依法决定。公司债券买卖的交易价格则要根据证券市场对该种债券的需求情况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债券持有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卖出该债券时,通过竞价与希望购买人的债权人成交,按照各自报价形成转让的价格;
2、债券持有人将债券直接卖给从事自营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以证券经营机构挂牌的买入价成交,以此形成转让的价格。
公司债券的需求价格受该债券发行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产状况的影响,当该公司的偿债能力发生问题时,对该债券的需求必然下降,交易价格也下跌,反之,需求上升,交易价格也上扬。
二、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交易原则、方式、场所、会员、席位、品种、时间、信息等内容。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因债券种类不同而有不一样的转让方式。
1、记名债券的转让方式。
(1)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转让。因此,债券持有人在转让记名债券时,应当在该债券上写明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写明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的转让才是有效的转让。记名债券转让后,债券持有人就发生了变化,所以,记名债券的转让,还需要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以保障公司债券存根簿记载的真实性。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的债券在证券交易所采取挂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
2、无记名债券的转让方式
无记名债券的转让方式比较简单,只要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直接交付给受让人,该转让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履行其他的手续。

债券参与质押式回购的条件

2. 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质押式回购有一定的原则性。
1.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
2.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
3.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
分失败。
4.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
5.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
6.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
7.上交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
8.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
9.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
10.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
11.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12.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
13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圳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1000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3.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交易流程和规则

1,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5)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6)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标准券欠库”。)(7)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流程办理资金交收。回购到期日,交易系统根据结算公司提供的当日回购到期的数据,为相关帐户增加相应可融资额度。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或者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账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偿还到期购回款。 2债券交易规则:1、 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2、 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3、 上交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4、 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5、 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6、 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7、 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8、 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9、上交所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手,1手=1000元标准券。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深交所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张=100元标准券。申报数量必须为10张的整数倍(1000元),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不超过100万张(1亿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10、 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11、 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12、 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败。13、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交易流程和规则

4. 什么是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5.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什么?如何操作?

        一、债券质押式回购的含义      债券质押式回购简单地说就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质押品的一种短期资金借贷行为。其中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质押而获得资金使用权,到约定的时间还本并支付一定的利息,从而“赎回”债券。而资金持有人(逆回购方)就是正回购方的交易对手。在实际交易中债券是质押给了第三方即中国结算公司,这样交易双方否更加安全、便捷。  二、可回购的债券      所有的国债、绝大部分企业债、公司债和分离债的纯债都可用于债券回购交易。沪深交易所每周都会公布可回购债券的折算率,上面没有但可交易的品种就是不可回购的债券。折算率简单说,就是把债券质押时,交易所按债券面值给出的可质押的比率。  三、现在交易的回购品种      我们仅列出个人投资者经常参与的公司债(包括企业债等)回购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交易的质押式回购(括弧中为交易代码)分为1日(204001)、2日(204002)、3日(204003)、4日(204004)、7日(204007)、14日(204014)、28日(204028)、91日(204091)、182日(204182)共9个品种。深圳交易所按回购期限分为分为1日(130910)、2日(131911)、3日(131900)、7日(131907)共4个品种。其中经常交易的只有沪深1日和7日四个品种,并且沪市的日均交易量又远远大于深市的交易量。      特别提示:做正回购时,沪市债券只能在沪市质押获得资金,深市债券只能在深市质押获得资金,所以深市的债券即使能质押也要考虑能不能借到资金的问题。而逆回购方可以在两个市场上选择。  四、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手(1手=1000元标准券)。      (2)计价单位:资金到期年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报价时省略百分号(%)。      (3)价格变动单位或其整数倍。      (4)每笔申报限制:最低申报限额为100手,最高申报限额为10000手。      (5)申报价格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五、质押式回购交易操作流程      以下回购流程来源于我们接洽的券商,其他券商的交易流程可能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您的券商。      投资者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到证券营业部签订回购协议,很多券商允许逆回购而不用单独签协议,而正回购都要单独签协议,并且很多券商不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正回购交易。  逆回购详细操作流程:      在交易界面,选择“卖出”,输入代码(比如204001),融资价格就是预期年化利率,数量最低是1000(张),代表10万元,每10万元递增,点击融券下单就可以了(上面显示的最大可融没有意义)。如果是一天回购,则下一交易日(T+1日)资金可用但不可取,T+2日可取。可用指可以买入任何证券;可取指可以转入银行账户。      注:回购交易的规则是“一次交易,两次结算”。当你做了逆回购借出资金后,到期资金就自动回到你的账户上,期间不用做任何操作。比如1日回购,当日晚上资金就显示可用,但实际上是资金T+1日晚上返回到你的账户(我们在后面会对交易规则做深度分析)。      T+1日是指交易日期,故若周五做一日正回购,则下周一资金才可用,但实际上你仍然只获得了一天的预期年化利率。      注意:有的券商是T+2日资金才可用,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7日回购是指7个自然日,比如周一做7日回购,则下周一资金就可用。其他品种类推。  正回购详细操作流程:      首先要查你持有的债券(当天买入的债券,当天就可质押)能不能回购以及折算率,数据可到沪深交易所查询。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债券质押入库。在交易界面选择“卖出(即提交质押券)”,输入质押代码,价格是自动显示的,一般是1。注意:这里是质押代码而不是交易代码。质押代码以090(国债)104(公司债)105(分离债纯债、企业债)106(地方债)开头。此操作叫债券质押入库。债券质押的数量没有限制,最低1手即10张就可以了。      特别提示:很多券商要求投资者必须到柜台办理债券质押入库、出库,而不能在网上操作(就像深市转债转股一样)。以上是沪市的入库方法,因深市没有质押代码也没有其他操作界面,故只能到柜台办理。      2.标准券的使用。债券质押入库后,系统就根据的折算率自动换成了标准券(账户上出现标准券一览,代码为888880)。可以用来质押的债券必须是1000张标准券的整数倍,故你有1050张和1800张都只能按1000张标准券融资10万元。多余的债券可以直接出库。      3.可回购日期。沪市,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质押,当日可回购交易;深交所规定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质押,但下一交易才可用于回购。      4.回购交易。在交易界面中,选择“买入”,输入代码比如沪市1日回购为204001;融资价格填你愿意融入资金的预期年化利率;可用资金一览不管显示什么都不影响操作;最大可融也不用管(是系统计算股票时用的,一般显示为0),融资数量必须填1000的整数倍,比如你有2500张标准券,那么你可以输入1000或2000,表示你愿意借入10万或20万元资金。交易完成后你的账户上就出现借入的现金,同时减少你的标准券数量。借入的资金就可买入其他证券也可以转出资金(有的券商不允许转出融入的资金)。      5.回购交易后的结算。做完回购后就要注意到期在你账户上准备足够的资金以备扣款(仍是自动扣款,而不用做任何操作)。比如1日回购,当天晚上10点以后标准券就回到账户上,同时可用资金减少借入的金额(如果原来资金已用完,那么就显示负数)。T+1日16:00前你的账户上要准备足够的扣款本金及利息以还掉借款。      6.质押债券出库(又称解除债券质押)。债券质押到期后(标志就是标准券回到了账户上)就可申请出库。方法与入库时相反,即在交易界面选择“买入(即转回质押券)”,输入质押代码和出库数量即可。注意:出库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卖出,否则没有必要出库,这样下次回购时就非常方便。当日出库的质押券可再次申报入库。      7.债券可卖出日期。沪市当日出库的债券当日卖出;深交所规定当日出库的债券,下一交易才能卖出。      8.标准券与融入资金的关系。这两个是相互对应的就像买卖股票和手头现金的关系一样,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当标准券数量大于1000时,就可融入资金。融入后,标准券消失(实际上是质押给了登记结算公司)账户上可用资金减少。当质押到期标准券回来时,账户上可用现金减少相应数额。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什么?如何操作?

6.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实行什么制度

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利润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回购期限最长为365天。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7. 债券回购交易中,投资者申报解除债券的质押,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投资者申报解除债券的质押,应当注意:1.质押券能否最终成功解除质押,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日终处理结果为准,深交所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解除质押申报不代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一定成功2.投资者提交的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有未被用于债券回购交易的,可以申报解除相应债券的质押3.债券回购到期当日,对于到期回购对应的标准券数量,投资者申报解除质押并在当日卖出的部分,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解除质押的申报将能够得到成功处理;投资者申报解除质押但在当日没有卖出的部分,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解除质押的申报将不成功,投资者需要在次一交易日重新申报解除质押

债券回购交易中,投资者申报解除债券的质押,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8.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特点是什么?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主体是正回购方,定义为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是一种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的行为,交易流程是回购委托,那么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特点是什么?
  
  1、 匿名交易。
 
  2、 高标准化。
 
  3、 全额结算。
 
  4、 逐日盯市。
 
 关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特点是什么内容的介绍就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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