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能动用维修基金

2024-05-16

1. 什么情况下才能动用维修基金

可以使用维修基金的情况具体如下:1、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2、电梯故障或停运;3、消防系统故障;4、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高空构件严重脱落松动;5、玻璃幕墙炸裂;6、排水管道爆裂;7、其它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申请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程序具体如下: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支;5、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什么情况下才能动用维修基金

2. 如何动用维修基金


3. 动用维修基金的条件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业主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
使用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向管理机构提交的备案资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报告。
(三)受益业主签名表。
(四)维修工程预(决)算书、超过5万元的维修项目的审价报告、维修合同、维修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公示维修方案、维修决算、分摊明细等相关资料。
(六)工程维修验收合格证明及维修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房屋维修基金申请使用的条件

动用维修基金的条件

4. 动用维修基金的条件

法律分析:启动维修基金的条件: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维修基金只能用于主体结构或者公共部位的维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专门用以物业管理公用位置、同用设施保修期限满后的检修、升级和更新改造;
占获益区域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和总业主总数均在三分之二之上的业主签字允许。商品住宅重点维修资金归属于业主,重点用于房屋公用位置、同用设施保修期限满后的修理和升级、更新改造,不可转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5. 动用维修基金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启动维修基金的条件: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维修基金只能用于主体结构或者公共部位的维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专门用以物业管理公用位置、同用设施保修期限满后的检修、升级和更新改造;
占获益区域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和总业主总数均在三分之二之上的业主签字允许。商品住宅重点维修资金归属于业主,重点用于房屋公用位置、同用设施保修期限满后的修理和升级、更新改造,不可转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动用维修基金的条件是什么?

6. 动用维修基金的后果

动用维修基金的后果:1、私自动用维修基金会被起诉,并面临相应的赔偿。因为维修基金是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只有通过经业主大会批准后才能使用,否则不可挪作他用。2、维修基金主要就是用来做物业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如果动用了公共维修基金了,说明这栋楼的住房或者设施出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了,继续持有,将来恐怕难以升值及变现。哪些情况可紧急提取公共维修基金1、小区消防系统出现障碍、消防管理部门又要求对消防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2、小区专用排水设施坍塌、堵塞、爆裂造成使用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3、小区楼梯单侧外面有五分之一有脱落危险的情况。4、小区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情况。5、小区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支。5、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维修基金业主签字有什么后果1、如果申请动用维修基金,并且三分之二的业主已经签字了,就说明房屋确实出现了问题,才需要动用、改造。比如屋顶或者外墙、承重墙、走廊、通道等等,这些都是维修基金使用的范围。2、如果出现问题,只能够申请动用维修基金才能够继续住下去,恐怕会导致房屋出现贬值,难以升值的后果,但是不会产生其他不良的后果,不用担心。3、如果小区需要进行维修,在一些公共的部分或者公共的设施房屋,有专项的维修基金,并且还有应急的专项资金。如果出现了突发的情况,可以申请动用维修基金,需要由业主同意,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7. 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维修基金使用需要备案,这里也就知道了,是向房产行政主管机构备案。
一、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二、物业纠纷的处理方式
公共设施损坏、空气污染、安全防盗、乱搭乱建等现象频发,而物业公司似乎总在每个月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才会准时出现。
对房屋尚在保修期的小区,出现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解决。
但在这其中,物业也需负责帮助业主进行沟通协调,如实将业主遇到的问题反映给开发商,并将开发商的答复告知业主。
超出房屋保修期后,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要求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
值得注意的是,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及收缴的停车费等归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应由业主大会决定,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服务费。
据悉,在小区入住户数超过50时,即可要求街道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
如果物业服务公司不履行责任,小区业主可以联合起来,通过业委会行使自己的权利,甚至弹劾物业,自行选择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入驻管理小区。
除了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外,业主也可以将物业的行为举报给相关主管部门。
市房管局作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及重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处理。
部分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已经下沉到了街道一级,以便于接待业主维权。
据悉,部分城市已经完善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同时相关部门还建立起物业信用记录制度,对于业主投诉多、信用记录不好的物业公司未来将会在“准入”机制上给予限制。

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8. 动用维修基金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启动维修基金的条件: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维修基金只能用于主体结构或者公共部位的维修;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专门用以物业管理公用位置、同用设施保修期限满后的检修、升级和更新改造;占获益区域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和总业主总数均在三分之二之上的业主签字允许。商品住宅重点维修资金归属于业主,重点用于房屋公用位置、同用设施保修期限满后的修理和升级、更新改造,不可转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