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

2024-05-14

1. 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

随着EPC模式的增加,国家层面对EPC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是否被大众以及相关行业所了解,本文将笔者所知道的规定罗列出来,欢迎各位知友共同探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何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摘要】
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提问】
随着EPC模式的增加,国家层面对EPC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是否被大众以及相关行业所了解,本文将笔者所知道的规定罗列出来,欢迎各位知友共同探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何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回答】
审批过的初步设计方案是不是应该随招标文件一并提供给投标人呢【提问】
你说的不是初设,所谓初设指的出施工图前,达到一定深度的设计图纸。一个工程的绘图次序一般是接到方案后,报批图--初步设计--扩初--施工图。你说的招投标跟这个没什么关系,充其量初步设计是招投标的范围。【回答】
那么这个经主管部门审批过的范围是不是应该提供,还是也可以不提供【提问】
提供的【回答】

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

2. epc项目招标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随着EPC模式的增加,国家层面对EPC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是否被大众以及相关行业所了解,本文将笔者所知道的规定罗列出来,欢迎各位知友共同探讨。 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何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 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二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3. epc多大的项目允许内部招标,还是都要公开招标?

epc项目是否公开招标的具体情况,是否属于工程建设项目。如果属于工程建设项目,那么该项目的设备即属于工程货物。是否属于相关规定必须招标的三类项目之列。由于国有企业的企业自有资金也属于国有资金,那么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属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分为核准类和备案类两类。如果属于核准类的,其招标方案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核;如果属于备案类项目,招标方案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即可。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招标流程,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企业投资项目分为核准类和备案类两类。如果属于核准类的,其招标方案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核;如果属于备案类项目,招标方案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即可。

epc多大的项目允许内部招标,还是都要公开招标?

4. 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

您好,百度优质答主兰儿很高兴为您解答。
个人认为,EPC项目招标时,

是否有初步设计都可以招标。

招标的文件会根据是否有初设而不同。

合同约定的条款也会不同。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真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愿您天天开心快乐🌈【摘要】
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提问】
您好,百度优质答主兰儿很高兴为您解答。
个人认为,EPC项目招标时,

是否有初步设计都可以招标。

招标的文件会根据是否有初设而不同。

合同约定的条款也会不同。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真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愿您天天开心快乐🌈【回答】

5. 必须“二次招标”的EPC项目的法规

法律分析: 必须“二次招标”的EPC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以暂估价形式招标。有关暂估价的理解,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19规定,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当总承包单位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时,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2. 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作出了规定。a.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b.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招标;c.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a类下具体为以下五种: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b类下具体为以下两种: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c类下具体为以下两种: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3. 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16号令规定了具体四种标准。a.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b.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c.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d.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故,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外进行分包的,除以暂估价形式分包的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项目以外,原则上无需“二次招标”,这也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交钥匙”的特点。
法律依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a.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b.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招标;c.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a类下具体为以下五种: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b类下具体为以下两种: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c类下具体为以下两种: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必须“二次招标”的EPC项目的法规

6. 必须“二次招标”的EPC项目的标准

法律分析:
必须“二次招标”的EPC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以暂估价形式招标。有关暂估价的理解,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19规定,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当总承包单位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时,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2. 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作出了规定。a.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b.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招标;c.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a类下具体为以下五种: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b类下具体为以下两种: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c类下具体为以下两种: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3. 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16号令规定了具体四种标准。a.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b.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c.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d.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故,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外进行分包的,除以暂估价形式分包的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项目以外,原则上无需“二次招标”,这也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交钥匙”的特点。

法律依据;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a.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b.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招标;c.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a类下具体为以下五种: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b类下具体为以下两种: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c类下具体为以下两种: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7. epc项目招标有关规定

随着EPC模式的增加,国家层面对EPC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是否被大众以及相关行业所了解,本文将笔者所知道的规定罗列出来,欢迎各位知友共同探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何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一、工程招标的顺序是什么
(一)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A.审查建设单位资质:1.建设单位必须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和管理人员。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能力。B.招标申请。C.编制招标文件。D.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E.资格审查。F.发放招标文件。G.踏勘现场。H.标底的编制。(二)工程施工投标的程序:A.报名参加投标。B.按要求编制并填写资格预审书。C.领取招标文件。D.研究招标文件。E.调查投标环境。F.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G.编制投标文件。H.投送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二、上市公司工程是需要招标吗
上市公司工程不需要招标。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epc项目招标有关规定

8. 关于EPC招投标的新规定!看这篇就够了

目前普遍采用的是EPC建设模式。现在,国家层面对EPC招投标有了新的规定,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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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关于招标的要求 
  
 1、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
  
 2、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 划重点: 投资决策审批指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从社会公平、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从投资决策角度进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4、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划重点:应招尽招。
  
 5、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列明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
  
 ● 划重点 :须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
  
 6、提供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
  
 7、应当依法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项目特点,由建设单位代表、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的专家,以及从事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
  
 10、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二、 关于投标的要求 
  
 1、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划重点 :必须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联合体。
  
 住建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可以将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新的规定较原“可以仅具有一项资质”的规定,作出了更严格的资格要求。
  
 2、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应当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 划重点 :明确了相应工程业绩要求。
  
 4、不得是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5、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 划重点 :招标人将前期设计咨询单位的服务成果公布给所有投标人,保证大家在同一招标条件下公平竞争,上述单位可以参与投标,有利于提高竞争的充分性。
  
 6、投标文件须载明拟依法分包的内容;
  
 7、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三、 关于项目经理的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
  
 ● 划重点 :应当具有与拟派岗位匹配的相应工程业绩。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划重点: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规定。
  
 6、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四、 关于合同的要求 
  
 1、企业投资项目宜采用总价合同。
  
 2、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
  
 ● 划重点 :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3、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4、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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