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基金结题的成果要求

2024-05-15

1. 国自然基金结题的成果要求

国自然基金结题的成果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的时候需要达到内部的基金结构,要求才可以进行报销投资。
国自然基金结题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一)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青年基金项目的。
(二)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青年基金项目的。
(三)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一)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三)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国自然基金结题的成果要求

2. 国自然基金结题的成果要求

国自然基金结题的成果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的时候需要达到内部的基金结构,要求才可以进行报销投资。
国自然基金结题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一)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青年基金项目的。
(二)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青年基金项目的。
(三)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一)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三)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3. 国自然基金结题的成果要求

国自然基金结题的成果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的时候需要达到内部的基金结构,要求才可以进行报销投资。
国自然基金结题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一)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青年基金项目的。
(二)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青年基金项目的。
(三)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一)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三)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国自然基金结题的成果要求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评审与批准

第十条 面上项目评审与批准按科学部初审、同行专家评议、专家评审组评审、委务会议审批的程序进行。第十一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的科学处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所受理的申请项目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科学部核准后不予继续评审。第十二条 对通过初审的申请项目,科学处按《规定》要求选择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一般采取通讯评议方式。内容相近的申请项目应尽可能选择同一组专家评议。学科交叉的申请项目应选择所涉及不同学科的专家评议。第十三条 每项申请一般由五位同行专家评议,可作为评审依据的有效同行评议意见不得少于三份。第十四条 科学处对同行评议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对申请项目择优提请专家评审组审议。提请审议项目的数量须在计划批准项目数的130%以上。第十五条 在综合评价相近情况下,对以往资助项目完成质量优秀、成果突出并遵守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规定的申请者的申请项目,可提请专家评审组重点审议,建议优先资助。第十六条 对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申请项目,可建议予以小额资助开展预研探索研究,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第十七条 科学部组织专家评审组会议审议当年的申请项目。科学处须向专家评审组报告说明当年申请项目的初审、同行评议情况以及计划资助指标等重要问题。专家评审组充分讨论审议项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建议资助的项目。通过的项目须获投票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赞成票。当专家评审组审议某一项目时,应回避的成员须回避该项目的讨论过程,但可以参加项目的投票表决。第十八条 专家评审组可要求调阅科学处未建议审议项目的同行评议结果,如发现其中有需要复议的项目,须经两位或两位以上专家评审组成员提议,方可纳入审议。第十九条 专家评审组成员提请复议的项目以及申请者以往负责的基金项目在近三年内有中止、撤销、逾期结题等记录的申请项目,须获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建议资助。第二十条 对创新性很强的探索项目,评审会议上如不能取得共识,专家评审组成员个人或科学处均可署名向科学部推荐,阐明建议资助的理由和资助方式,由科学部主任会议审查。如需资助,可使用科学部当年面上项目经费,也可用科学部主任基金。第二十一条 科学部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资助建议,提出科学部建议资助方案,经分管委主任审核同意后,提请委务会议审批。资助金额超过当年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三倍的项目,须经委务会议逐项审批。第二十二条 科学部根据委务会议审批结果向申请者及项目依托单位下达批准资助通知,对未获资助的申请项目反馈不予资助的原因。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的流程是怎么弄的,现在到了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流程:
1、先查阅资料确定你的研究主题和内容。
2、对你确定好的研究点进行查新(也就是请有科技情报查新资格的单位帮你检索查阅你的研究点是否新颖,一般是查不到或很少查到已经有研究结果则可认为新)。
3、到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或其它单位)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按照里面要求的条款和资料逐项填写好,也就是常说的填写标书。这部分的工作至关重要。
4、将写好的标书和要求的相关材料上交你项目的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在高校的话这部门通常是科研处或科研部)。
5、审核通过后,填写承诺书、签字盖章等。
6、最好将所有相关申请材料上交给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纸质版和电子版的都要。同时将电子版上传到国家自然基金委指定网站和项目申报系统。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审阅和审批。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结果。
二、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二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的流程是怎么弄的,现在到了

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正确把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简称科学基金)资助方向,科学、公正地遴选资助项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择优支持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项目:
  1.有重要科学意义或有重要应用前景,特别是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针对我国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特点,以及开拓新兴科学技术领域的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3.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
  4.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第三条 在条件相近时,属下列情况的研究项目,科学基金应优先予以支持:
  1)优秀青年科学工作者;
  2)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科学工作者;
  3)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条件开展的研究项目。第四条 支持创新是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主要宗旨。评审中要特别注意发现和保护创新性强的项目。积极支持交叉学科的研究,注意扶植新的学科生长点。第五条 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评审遴选。第六条 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按初审、同行评议、学科评审组评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批的程序进行。第七条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坚持回避制度。
  1)科学基金委员会专职及兼聘人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科学基金项目,并回避直系亲属申请项目的评审;
  2)学科评审组成员和科学基金委员会兼职专家,回避本人及直系亲属申请或参加的项目的评审活动。评审组成员和兼职专家的申请项目,需学科评审组逐项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达出席人数的2/3以上方予通过。第八条 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评审工作的保密规定》,切实保护申请人和评审人的权益。第二章 初审第九条 科学部负责申请项目的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建议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数,连同在研的科学基金面上各类资助项目数超过两项;
  4)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6)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7)申请经费过多,科学基金无力支持;
  8)已从其他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9)申请者对已获资助项目,不执行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的;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一篇论文或未取得研究结果的。第十条 经初审建议不资助的项目,学科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审批意见表》,由科学部主任(副主任)审核同意。第三章 同行评议第十一条 同行评议是遴选项目的基础,由科学部负责实施。一般采取通讯书面评议。第十二条 选准评议人是做好同行评议的关键,应针对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进行选择。
  1)选择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熟悉被评项目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情况、有评议分析能力、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科学工作者作评议人;
  2)选择评议人要注意群体结构,既要考虑专业对口,又要考虑知识的覆盖面和不同学术观点、不同单位的代表性;
  3)交叉学科项目的评议人,应包括所涉及不同学科的专家;
  4)高技术新概念新构思探索项目(简称高技术探索项目)的评议人,必须有“863计划”专家组成员。第十三条 为保证审议结果的客观、公正,每个申请项目须请五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可作为评审依据的明确、具体的同行评议意见应不少于3份。内容相近的申请项目,应尽可能请同一组专家进行评议。第十四条 评议人应以认真负责的科学态度,对被评项目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创新性及研究条件等提出具体分析意见,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同行评议意见》。

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正确把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简称科学基金)资助方向,科学、公正地遴选资助项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遴选资助项目。第三条  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项目:
  1.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国际科学发展前沿,尤其是我国具有优势的基础研究;或有重要应用前景,围绕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3.有稳定的研究队伍,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所在单位能提供基本的研究条件。第四条  在条件相近时,科学基金应优先支持属下列情况的研究项目:
  1.优秀青年科学工作者的申请项目;
  2.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科学工作者的申请项目;
  3.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条件开展的研究项目。第五条  支持创新是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主要宗旨,评审中要特别注意发现和保护创新性强的项目。积极支持跨学科和学科交叉的研究,注意扶植新的学科生长点。第六条  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评审按初审、同行评议、学科评审组评审、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批的程序进行。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评审,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第二章 回避与保密第八条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坚持回避制度。
  1.科学基金委员会专职、兼聘人员、兼职专家和评审组成员回避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的评议、评审;
  2.科学基金委员会兼聘人员回避本人所在单位申请项目的评议、评审;
  3.评审组成员回避本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参加申请项目的评审;
  4.评审组成员和基金委员会兼职专家当年是申请项目负责人时,不出席该项目所在科学部的评审会。第九条  参加评审工作的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评审工作的保密规定》,切实保护申请者和评审者的权益。
  1.保护申请者知识产权,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和留用申请书;不准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剽窃申请书内容。
  2.不准泄露同行评议人姓名、评审过程中的意见和未经审批的评审结果。
  3.学科评审会的有关资料和评审记录,在会议结束后由科学部负责收回存档或集中销毁。
  4.严格限制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参加评审会议。
  对违反保密规定、侵犯申请者知识产权和办事不公正的人员,科学基金委员会将视情况予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参加评审工作。第三章  初审第十条  科学部负责申请项目的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科可建议初筛:
  1.申请者不具备申请办法规定的申请资格;
  2.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3.不符合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4.申请者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含参加)的项目数,连同在研的科学基金项目数(不含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超过两项;
  5.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6.明显缺乏立论依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7.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8.申请经费过多,科学基金无力支持;
  9.已从其它部门获得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充足的经费;
  10.申请者对已获资助项目,不执行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的;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取得研究结果或未撰写一篇论文的。第十一条  经初审建议初筛的项目,不送同行评议,学科负责人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审批意见表》,由科学部主任(副主任)审核同意。第四章  同行评议第十二条  同行评议是遴选项目的基础,由科学部负责实施。一般采取通讯书面评议。第十三条  选准评议人是做好同行评议的关键,应结合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按下述原则进行选择。
  1.评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评议人近年应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熟悉被评项目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情况、有评议分析能力、学风严谨、办事公正;
  3.选择评议人时,既要考虑专业对口,又要考虑知识的覆盖面和不同学术观点、不同单位的代表性;
  4.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的评议人,应包括所涉及不同学科的专家;
  5.评议人应回避本人所在单位的申请项目、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的评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评审办法

8. 国自科结题报告由谁评审

基金委的工作人员。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有效运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发现和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资助格局。坚持以创新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培养和造就大批创新人才为核心,以创新环境建设为重点,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保障,不断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的。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三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