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条件及比例)

2024-05-16

1. 吉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条件及比例)

 吉林长春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长春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长春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长春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报销材料  1、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4、职工本人银行存折账号(按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银行提供)。  5、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民康路1012号  电话:(0431)86012333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  地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电话:(0431)88679907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  

吉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条件及比例)

2. 吉林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缴费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吉林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吉林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吉林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7、结婚证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3. 2022吉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缴费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我国法规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二、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022吉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4. 黑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比例及报销流程相关政策解读

 生育保险是维护女性职工基本权益的社会政策,缴纳生育保险显好处大大的有,女职工在怀孕、分娩期间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而且还能领到一笔不菲的钱。对于女职工来说,按时缴纳生育保险就很有必要的!本文我为你介绍关于黑龙江生育保险的相关报销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黑龙江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据了解,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到非定点医院就医的,应在急诊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由单位代办员或家属打电话0451-87130235(限工作日),通知省医保局办理登记急诊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急诊登记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且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异地转诊转院医疗费先个人垫付后报销
  对因省直定点医疗机构技术、设备、治疗手段等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就医诊治的参保人员,由各具有转诊审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哈尔滨医大一院、哈尔滨医大二院、哈尔滨医大四院)开具的《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经过省医保局登记备案后,方可到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所在参保单位代办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转诊审批日期之前及未经批准转往外地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外地转诊时间的审批有效期最长为一个月,未在有效期内就诊的,必须到省医保局办理延期手续。如在异地医院确诊后,原转出医院可以治疗的,应转回原医院治疗,恢复期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报销比例:
  18种门诊特殊疾病包括:重症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风心病、高血压合并症、肺原性心脏病、肝硬化、脑梗塞、脑出血、糖尿病合并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癫痫、帕金森病(PD)、慢性(重度)病毒型肝炎、肺结核(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病。
  据悉,行动不方便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医院往诊服务。患者本人持十六家定点药店购买的《门诊特殊疾病就医手册》,及医保卡到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或门诊特殊疾病定点药店购药,需要全额个人垫付,由参保单位代办员在每年12月份统一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
  办理流程
  1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到所在单位登记,由单位代办员随时到省医保局登记;
  2省医保局通知后由单位代办员在规定日期携带参保人员病历统一到省医保局办理申请手续;
  3省医保局对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打印《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体检表》,参保单位代办员及时将《认定体检表》发给参保人员;
  4参保人员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本人病历、《认定体检表》和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认定体检。
     ;

5.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和比例标准

生育保险(也称生育险)是指国家和用人单位为怀孕、分娩、哺乳和节育的女性劳动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产假和休假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因生育、育、抚养孩子而造成收人中断的女性劳动者及其孩子的基本生活。生育保.保障了女性劳动者生儿育女,实现了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同时,保障了女劳动者独立从事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的权利。下文—— 生育保险报销 条件范围和比例标准: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 医疗保险待遇 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 生育保险费用 ,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 社会保险费 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标准: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和比例标准

6. 吉林生育保险报销怎么办理

缴费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吉林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吉林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吉林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7、结婚证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吉林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吉林市关于生育保险能否转移和补办的常识问题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吉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 吉林大街128-1号
电话: (0432)62489816
吉林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7. 2016年黑龙江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条件流程,生育险怎么办理报销

	如果你还不清楚生育险有什么用,能怎么用,那就快点看一下这篇文章,里面有非常详细的解说:《生育保险怎么买?交多少钱?生育津贴有多少?可以自己交吗?》。
不同地方的具体报销条件可能不一样。所以建议你登录当地的社保局官网进行查询或者直接拨打当地社保局的电话进行咨询。 如果你对生育险还不是特别了解,可以先看看我下面大致的介绍。
生育保险,是指当妇女劳动者因为怀孕和分娩的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核心部分包含这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和其他保险的保险条件不一样,参保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报销:
	1.符合国家、所在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2.参保人在进行与生育相关的各类手术之前,	参加了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且没有中断。
	每个地方对于这点的要求均有些不同,	比如,广州要求得累计缴纳满1年,而北京是9个月。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符合上列条件的基础之下,	生育保险对男性和女性在职员工来说,	能够享有的福利待遇是不同的。
	对于女性在职员工不仅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对于男性在职员工而言,若其配偶为在职女性员工,则只享受15天的带薪陪产假期;	如果男性在职工的妻子为全职妇女,那么他也能享受到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险属于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部分,	更多与社保有关的内容,都在这篇文章里《社保有什么用?社保“收益”有多高?为什么说一定要缴纳社保?》。
望采纳!
全网同号:学霸说保险,欢迎搜索!
资料来源: 学霸说保险官网

2016年黑龙江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条件流程,生育险怎么办理报销

8. 吉林省生育险怎么报销

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报销材料材料:①《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②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③属劳务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明确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④单位驻外工程施工情况说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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